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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常理出牌的北宋知府:遇見他,算你倒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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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常理出牌的北宋知府:遇見他,算你倒黴!

孫沔[miǎn],字元規,越州會稽(今屬浙江紹興)人,生於北宋至道二年(公元996年),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二十三歲的孫沔考中進士,最初任職趙州司理參軍,宋仁宗時歷任監察御史、陝西轉運使等官職。

孫沔任職監察御史的時候,曾上書極力詆譭宰相呂夷簡,被貶為慶州知州。

因熟諳邊疆事務,有治軍的才能,皇祐年間(1049年—1054年)升任湖南、江西路安撫使,兼任廣南東、西路安撫使。

皇佑五年(1053年),孫沔隨同狄青平定儂智高叛亂,因功升任樞密副使,後來因“淫縱不法”被免職,宋英宗在位初年,重新起用孫沔出任河中府知府,後轉任慶州知府、杭州知府。

治平三年(1066年),孫沔轉任延州知府,赴任途中病逝,享年七十一歲。

《宋史》記載:孫沔“跌蕩自放,不守士節,然材猛過人。”

意思是:他這個人放縱不拘,不守士人的節操,而才能和兇猛的性格卻異於常人。

孫沔出任杭州知府的時候,諫官吳及、御史沈起聯名彈劾他“所為不法”,建議朝廷將孫沔貶到壽州。皇帝下詔,命使者前往杭州調查。

使者返回京城向皇帝彙報稱:孫沔在杭州為官期間,多行不法,曾喜愛富豪許明收藏的名家郭虔暉畫作《鷹圖》,許明就是不給他。

孫沔經過調查,得知許明父親到水仙大王廟祈禱的時候,許明出生,因此取乳名為“大王兒”。

孫沔就憑這這個所謂的“僭越稱王”的“證據”,將許明抓捕起來,沒收了其收藏的畫作《鷹圖》,而後給許明面部刺青,發配到外地。

孫沔被免官之後,許明砍斷自己一隻手臂,求見提點刑獄,官府查明真相後,許明才得以被無罪釋放。

孫沔在幷州為官期間,私自調遣差役,往來於青州、麟州集市,販賣“紗、絹、藥物”,非法牟利。

孫沔的府衙常常陳列著棍棒,發怒的時候,他會隨手抄起來毆打告狀的人,還曾剔取盜賊腳跟的足後筋,一刀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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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看過奏章,就將孫沔貶為徙寧國節度副使,一些負責監察的監司因為失職被貶官。

孫沔任職杭州知府的時候,因善於斷案而聞名,同時也因殘忍而著稱於世。

《折獄龜鑑》記載:“孫沔副樞,知杭州。有丐者,左臂無一手,右臂唯兩指……”

孫沔以副樞密使身份出任杭州知府的時候,有一天,官府大堂進來兩個人,一個是乞丐,左臂沒有手掌,是個殘疾人。

另一個人是個平民,舉著一口鐵鍋,兩人爭吵著來到大堂。平民聲稱乞丐偷竊了自己的鐵鍋,被自己抓了個現行。

乞丐舉起右臂哭泣著說:“這個人誣陷我,我沒有手指頭,怎麼能偷竊鐵鍋呢?”

孫沔走近一看,乞丐的右臂只殘存兩根手指頭。

孫沔就呵斥平民離開大堂,安撫乞丐一番,把鐵鍋判給了乞丐,乞丐還忸怩作態,不敢接受,孫沔“再三安慰”,乞丐不知是計,以兩隻手指捏著鍋沿兒,隨即熟練地以手臂頂起來,然後像戴帽子一樣戴在頭上,轉身離開大堂。

孫沔命人追上乞丐,帶回大堂,將其殘存的兩個手指也給砍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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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獄龜鑑》的作者鄭克感嘆道:“丐者盜鑊,事極微末,譎得其情,法外刑之,亦何忍哉?此世俗所誇以為嚴明,而君子不取者也。”

乞丐偷了一口鍋,是極為瑣碎的小事,以欺詐手段得知詳情,私自用刑,砍斷乞丐殘存的手指,這是何其殘忍之事?

這些被世俗所誇耀的所謂“嚴明”,真正的君子是恥於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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