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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釋出“雙百”社工服務站業務工作指引

日前,廣東省民政廳印發了《“廣東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雙百工程”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業務工作指引(第一版)》(以下簡稱《指引》),明確了“雙百”社工事務性崗位、服務性崗位的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及工作要求。

《指引》提出,事務性崗位負責協助鄉鎮(街道)經辦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兒童福利、婦女和殘疾人事務等,包括辦理相關業務申請、進行服務物件資訊化核對及管理、開展政策宣傳等工作;服務性崗位主要協助識別服務物件、綜合評估服務需求、統籌開展專業服務,確保困難群眾和特殊群體社會工作專業服務100%覆蓋,並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為保障事務性崗位和服務性崗位能實現業務融合、優勢互補,《指引》明確指出兩個崗位應充分發揮困難群眾和特殊群體搜尋者、貼心人、服務生、守護者的角色作用,在建立健全崗位管理機制、加強專業服務統籌規劃、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構建服務質量管理體系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

《指引》鼓勵有三名以上黨員的社會工作服務站(點)成立黨組織,社會工作服務站應積極聯動村(居)“兩委”、村(居)民及其他服務相關方共同參與服務規劃與計劃制定過程。《指引》還明確事務性崗位應充分發揮政策與資料資訊集聚的優勢,對有需要持續跟蹤的服務物件,及時轉介至服務性崗位進行跟進。如申請人情況緊急需要個案輔導、危機干預等,事務性崗位應聯動服務性崗位協同跟進處置。

《指引》明確服務性崗位應充分發揮紮根村(居)、群眾信任的優勢,做到主動告知政策申請流程,並加強與事務性崗位對接,促進政策申請、稽核、辦理及服務的有效銜接,透過質量控制的“計劃—執行—檢驗—處理”過程,加強服務質量內部管理體系建設。

(據廣東省民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