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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源開展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 非機動車違章將會被處罰

“同志,你騎電動腳踏車怎麼不走非機動車道?多危險啊!”3月23日上午,北海大道與天壇路交叉口,一位騎電動腳踏車在機動車道行駛的市民被執勤交警攔下。在給該市民普及相關交通安全知識後,執勤交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法律法規,對其開出了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式處罰決定書,現場罰款20元。

最近一段時間,像這樣因電動腳踏車違規行駛被處罰的情況時有發生。為加強電動腳踏車交通安全管理、減少交通事故安全隱患,近日,濟源交警開展了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

“我們對交通事故的資料進行分析後發現,近期,在黃河大道等路段,因電動腳踏車互相碰撞發生的交通事故呈上升趨勢,這些事故多為電動腳踏車車主逆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所致。”示範區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直屬大隊民警介紹,此次行動主要針對電動腳踏車等非機動車闖訊號燈,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逆行、隨意穿行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

記者採訪瞭解到,在行動中,交警按照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對輕微違法行為的車主進行教育與警告,對逆行、闖訊號燈、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嚴重違法行為的車主進行現場處罰。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非機動車的處罰金額為20元至50元。按照教育與處罰結合的原則,我們一般會給違反交通法規的非機動車車主開出20元罰單。”民警介紹。被處罰人可以現場繳納罰款,也可以在15日內持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式處罰決定書,到濟源郵政儲蓄銀行或濟源農村商業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者,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超過罰款本數。“拒不繳納罰款者,我們將會與法院部門進行溝通對接,由相關部門對其進行強制執行。”民警說。

濟源交警提醒廣大市民,駕駛電動腳踏車等非機動車上路時,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經過路口時要按照訊號燈指示通行,安全起見,嚴禁闖訊號燈、逆行、不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不按規定載人等違法行為。

【來源:濟源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