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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給婆婆每月2000元生活費”妻子笑著答應:行,我爸媽也要

《三十而已》裡,關於父母對子女的付出,有這麼一句臺詞:“兒女,就是咱們前世的債。沒本事,咱們就當好那渡人的船,閉眼之前能送到哪兒就送到哪兒。有本事,他們自己就是那條大船,那咱們也得當好那上邊的救生艇,萬一出事,咱們就是那個最後把他們送上岸的人。”誠然,孩子是愛情的結晶、生命的延續。

大部分父母對待孩子,都是不求回報,盡心盡力撫養長大。但我們也必須要承認,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稱職的。或者說,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真心疼愛自己的孩子的。生兒育女對於他們而言,就是為了以後的養老。換一句話來說,有些父母,撫養孩子長大,就是為了要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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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你養我小,我養你老”。父母養育孩子長大,到了晚年,孩子反哺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這種良性迴圈,是需要充滿感情色彩的,一旦父母把帶有感情的付出和反哺,變成了沒有感情的“買賣”。對於孩子來說,何其可悲?

李哲就攤上了這樣的父母。而李哲的妻子王娟,才真正意識到,在我們周圍,確實有自私無比的父母。

王娟和李哲是大學同學,兩人來自同一座城市,因為是老鄉,兩人自然而然親近了不少。隨著相處時間的增加,彼此互生情愫,最終確定了戀愛關係。戀愛中,兩人的感情不錯,大學畢業後,也一起回了老家。順利找到工作之後,兩人也想結婚了,所以就彼此告訴了自己的父母。

得知女兒有了能談婚論嫁的男朋友,王娟的父母一開始挺高興的。但一通打聽下來,兩人不樂意了,勸女兒分手。因為在旁人的表達中,李哲的父母是“冷血動物”,記錄了李哲從呱呱墜地開始的每一筆開銷。而且在李哲懂事之後,一日三餐都會把賬本拿出來,告訴兒子,作為父母,他們為他付出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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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來教育兒子,以後要對父母好,要還清這些“債務”。這些家裡頭的事情,旁人為啥會知道呢?自然是因為李哲的父母,不覺得自己的言行有任何問題,面對兒子的接受良好,在外面各種得意。讓左鄰右舍很無語,畢竟在大多數人的眼裡,有養兒防老的觀念,雖說很正常。但像李哲父母這樣,拿出來各種訴說。

並且把血脈相連的親情和“等價交換”直接掛鉤,就比較讓人詬病了。王娟的父母,作為過來人,瞭解婚姻的本質。知道好的婆家,對小兩口的婚姻不一定有幫助。但不好的婆家,就一定會影響小兩口的婚姻。要是攤上老公拎不清,不明事理,那更是糟糕。要知道,一個人受原生家庭的影響是刻骨銘心的

不管是對還是錯,有些觀念一旦刻在骨子裡了,只會暫時隱藏起來,而不會輕易改變。父母擔心女兒嫁入這樣的家庭,以後老公幫著公公婆婆,她一個人受委屈。但王娟感情至上,聽不進去這些話。認為未來公公婆婆可能只是性格冷淡一點,說不來甜言蜜語而已。她希望父母不要聽信外人添油加醋的言語,要相信女兒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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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堅持,這門婚事最終還是成了。說來也可笑,王娟在婚後不久,才意識到父母婚前的勸阻可能是對的。

因為當初她體諒婆家的家境,沒要彩禮,更沒要婚房。這些她為感情而做出來的退讓,變成了婆婆嘴裡的:“我養出來的兒子就是這麼有出息,娶媳婦都不用花一分錢”。這話傳到王娟的耳朵裡,她很不是滋味

王娟想和婆婆說,自己沒要彩禮,沒要婚房和熱鬧的婚禮,難道不是因為你不給嗎?但她忍住了,只是和老公抱怨。結果李哲卻幫婆婆講話,說:“我媽媽就是這麼一說,你計較啥,別往心裡去就行,又不會少塊肉。”王娟想起父母當初的話,果然,這麼無語的話,李哲卻認為婆婆沒啥大問題。

但已經結婚了,日子終歸要過下去,王娟想著,反正沒有住在一起,以後慢慢把老公的想法糾正過來就行。她這個時候,還不知道李哲正在用自己的工資,按照賬本,算上利息,一筆一筆還著“撫養費用”。婚房是孃家準備的,不用還房貸,日常生活開銷,王娟愛操心,所以一般都是她承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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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一直以為,李哲的工資是存起來的,就算會給婆家一點,也不會太離譜。畢竟公公婆婆現在身體健朗,年齡也不算大,還是能賺點錢的。王

娟自然不是說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是不對的,但如果需要一筆一筆都用金錢去計算。那說白了,還清了這些錢,是不是以後就不用養老了?不用提供陪伴和情緒價值了?

所以,當王娟知道李哲的工資,都用來“還債”之後,整個人都不好了。要不是她孕後期請假了,沒有收入,所以問李哲要生活費。她還不知道要到什麼時候,才知道自己老公的工資,大部分都給了公公婆婆。她想過離婚,但又不想孩子一出生就沒有爸爸。於是她和婆婆鬧過,但婆婆卻說:“我養兒子就是為了手中攥著錢,有錢還怕沒人給我們養老嗎?”

王娟氣壞了,但李哲還是那句話:“不要和長輩計較,就當沒聽見”。為了家裡的生活,不至於捉襟見肘,李哲又找了一份兼職,把自己搞得每晚只能睡兩三個小時。畢竟是有感情基礎在,王娟到底是心疼老公。所以孩子滿月之後,她提出讓婆婆幫忙帶孩子,這樣她也能重返職場。只要她重新工作了,李哲的壓力就不會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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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婆婆拒絕了,說:“我可沒時間,我要賺錢,繼續給自己存錢養老呢?”王娟哭笑不得,每月拿著兒子大部分的工資,還不夠她存錢養老了?雖說幫兒子兒媳婦帶孩子,不是義務。但作為母親和婆婆,能力範圍之內,就看著兒子和兒媳婦各種為難,也不拉上一把,真的好嗎?

最後還是孃家母親幫了這個忙,王娟開始重新上班了。

王娟本來想著,婆婆賬本上的撫養費,總有一天能還清。到時候的日子就好過了,但她沒有想到婆婆得寸進尺了。婆婆不滿足只要償還撫養費,還想讓李哲和王娟每月給2000元的生活費,最離譜的是李哲居然也心疼了。過年的時候,王娟不想去婆家,不想見到公公婆婆的嘴臉。但孃家母親說沒有離婚,就是長輩,就不能不給這個面子。

沒辦法,王娟只好帶著孩子,和李哲一起買了一些禮物回婆家了。決定回去之前,李哲就和父母說好了回來的時間。但當天的餐桌上,四個大人,一個小孩,就只有3道菜。王娟仔細看了一眼,其中一盆還是剩菜。她無語了,但婆婆卻說:“家裡就這條件,平常我倆只有一個菜,能吃飽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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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沒接茬,心中冷笑,但李哲可能是忘記了自己工資的事情。誰家父母都能說自己沒錢,沒條件吃好一點,但李哲父母沒有資格。回來的路上,李哲滿臉心疼,說:“要不咱就每月給爸媽2000元生活費吧。”王娟當時都愣住了,緩了好一會,才找回自己的聲音。她哄著孩子,實在不想和李哲掰扯這些事情。

直接就懟了他:“行,我孃家爸媽也每月給2000元。”李哲張了張嘴,想要說什麼,但又沒出聲,後來沉默了。到家後,哄睡了孩子,王娟嘆了一口氣,說:“我孃家給咱們準備了房子,沒讓咱們背上房貸。還出錢出力幫咱們帶孩子,已

經仁至義盡了。所以你要是給你父母生活費,那我孃家父母也必須要給,這叫一視同仁。”

王娟喝了一口水,繼續說道:“

你的工資,基本上還你父母的撫養費了,什麼時候能還清,也不知道。剩餘的,滿足你個人開銷都夠嗆。所以家裡的日常開銷,人情往來,還有孩子的一些費用,都是我的工資。請問,咱們上哪裡找2000元給你爸媽當生活費?是每月都去借一點嗎?再說了,你爸媽缺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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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哲沉默了,後來也沒有再次提起這件事情,表面上看上去,這件事情就像是翻篇了。

但王娟的心裡很不是滋味,離婚的念頭,又開始湧現。她真的沒有想到,自己會遇上這麼不為孩子著想,只顧著自己的公公婆婆,也沒想到李哲會如此拎不清。眼下事情雖然暫時過去了,但王娟知道,以後類似的事情,還會有很多

李哲還會和這次一樣,聽老婆的勸嗎?最主要的是,王娟不想過這種老公賺錢還公公婆婆的撫養費,而自己賺錢辛苦養家還不落好的日子了。

你們說,王娟是選擇離婚,還是等李哲自己轉過彎來,醒悟過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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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網路

釋出於: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