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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亦凡事件大逆轉:原來大家都被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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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晚,隨著北京警方的一紙通報,在網際網路上持續發酵多日的“吳亦凡事件”終於有了初步結果。

吳亦凡事件大逆轉:原來大家都被騙了!

圖片來源:網路

令所有人感到意外的是,結局出現了驚人的反轉。

事件的“罪魁禍首”不是吳亦凡,也不是都美竹,而是一位神秘的23歲男子,劉某迢。

由於案件的過程太過曲折,不少網友表示看完腦袋一片亂麻。

對此,有網友就整個事件進行了梳理:

事情的起因,是2020年12月5日的一場聚會。

這場聚會的東道主吳亦凡方以“挑選MV女主角”為由,請到了包括都美竹在內的多人參與。

聚會的地點則在吳亦凡家中,參與聚會的人共有10人(其中的性別比例朋友們大可分析)。

當晚,飲酒後的都美竹在吳亦凡家中留宿,次日兩人發生性關係,都美竹在該日下午自行離開,兩人保持了數個月的聯絡。

2021年6月,為了“提升自己的知名度”,都美竹與好友劉某文商議在網路上透過“聲討吳亦凡”,以獲得大眾的支援。

在此期間,網路寫手徐某為牟利,充當了寫手一角(都美竹在微博上炮轟吳亦凡的精彩“檄文”,就出自徐某之手)。

不想,半路殺出個騙子。

事實上,在都美竹試圖炒作話題的6月,劉某迢就已經產生了透過冒充身份、分飾多角色的方式,在吳、都雙方之間詐騙的想法。

他首先偽裝成“被吳亦凡傷害的女孩”,騙取了都美竹的信任,並由此套取了部分都美竹與吳亦凡交往的關鍵資訊。

訊息到手,劉某迢便開始了自己的表演。

他一面冒充都美竹,與吳亦凡的律師接觸,達成“賠償300萬元”的協議,另一方面冒充吳亦凡的律師,與都美竹協商賠償300萬元。

在商議賠償的過程中,又產生了大量波折(包括吳亦凡母親向都美竹轉賬,都美竹退款等),最終實際到劉某迢賬上的金額為18萬元。

目前,劉某迢因涉嫌詐騙,已經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而此前網路上瘋傳的有關吳亦凡“誘騙年輕女孩發生關係”的情況,還處於調查階段,尚未有蓋棺定論。

雜誌君相信,法律最終會給大家一個滿意的答案。

不得不說,這個劉某迢的手段相當不凡。

他利用了吳亦凡與都美竹之間的資訊差,利用了都美竹對相同境遇女孩的同情心,利用了吳亦凡畏懼都美竹爆料的心理,將兩者玩弄於鼓掌之間。

一通眼花繚亂的操作,讓人目瞪口呆。

本以為是吳亦凡與都美竹之間的博弈,沒想到雙方都是棋子。

這個世界,總是比大家想象的更魔幻。

02

當然,儘管這場轟轟烈烈的輿論風暴已經告一段落,但作為有思考、有正義感的人,對吳亦凡事件的關注不能僅僅停留在“吃瓜”這一層面上。

警方通報發出後,有網友發出了這樣的疑問:

既然主謀不是吳亦凡,那麼吳亦凡就這麼“洗白”了嗎?

從目前公佈的訊息來看,吳亦凡確實暫時擺脫了違法犯罪的嫌疑。

但是,法律只是人類社會最低程度的道德標準。

沒有違法犯罪,並不代表不會受到道德層面的譴責。

恰如羅翔老師那句話:

“如果一個人標榜自己遵紀守法,那麼這個人完全有可能是人渣。”

警方通告至少明確了一點:吳亦凡與都美竹的關係絕非此前吳亦凡方面所稱的“只見過一面”。

而那場“家中聚會”,也從側面應證了“選妃”的傳聞。

吳亦凡方面此前的種種宣告,被一次又一次打臉。

早在7月20日,正當輿論風暴白熱化之時,央視網就發表了“把做明星的門檻提上來”的文章。

吳亦凡事件大逆轉:原來大家都被騙了!

圖片來源:網路

其中明確指出“有必要對失德劣跡者進行針對性的制度約束”。

7月23日,在通報發出的第二天,最後一個與吳亦凡有關係的品牌宣佈終止合作(此前只是暫停)。

已經被釘在“劣跡藝人”恥辱柱上的吳亦凡,已然失去了“翻身”的可能。

但是,原本網友們心目中的受害者都美竹,就沒有一點錯誤嗎?她真的值得大家追捧與學習嗎?

記得最開始都美竹發文痛斥吳亦凡之時,全網輿論幾乎全部站在了都美竹這邊。

吳亦凡方面,遭到了鋪天蓋地的謾罵,而都美竹的動態下,全是支援、鼓勵與讚美。

人們把都美竹塑造成一個飽受資本與邪惡力量迫害的可憐少女,一個面對威脅站出來的勇敢鬥士。

不少XX界人士,甚至將她視為“女性反抗壓迫的代表”,將她捧上神壇。

任何對她提出疑問的聲音,都會被陷入憤怒情緒的網友群起而攻之。

但真相是什麼呢?

雜誌君注意到,在警方的通報中,僅僅用了“發生性關係”來描述吳亦凡與都美竹在聚會當晚的行為。

不說是“你情我願”,也至少不存在所謂“強姦”、“迷姦”的行為。

同時,通報明確指出都美竹炮轟吳亦凡的原因,是“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說通俗點,就是想紅。

大家想想,一個人為了紅,不惜賭上自己的人生名譽來炒作,不惜佔用大量寶貴的公共資源。

這樣的行為,跟那些譁眾取寵的網紅,有什麼區別?

當然可以預見的是,這番分析肯定會被部分人理解為“受害者有罪論”,是在給吳亦凡方面“洗白”。

誠然,這世上沒有什麼“完美受害者”。

但是辯證唯物主義哲學告訴我們:事物都是矛盾的結合體,凡事都得一分為二。

一方面我們需要認識到吳亦凡的行為對當事女孩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其行為本身也嚴重違反了社會的公序良俗。

但另一方面我們也應該明確,都美竹的行為雖然客觀上揭露了娛樂圈的黑幕,具有一定的進步作用,但其本質依然是炒作。

支援懲罰劣跡藝人,與反對炒作行為,二者並不衝突。

不能因為一時的情緒,就為不當行為搖旗吶喊。

03

許久之前就有人感嘆:

在當下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人們最缺乏的東西就是獨立思考的能力。

這句話雖然過於絕對,但自有其道理。

近幾年來,新聞反轉已經成為常態,每一次公共輿論事件中,都能看到大量被“二極體思維”所裹挾的網友。

雜誌君相信,他們之中絕大多數人的出發點是好的,絕大多數人都希望能用自己的力量幫助實現公平與正義。

但現實不是童話,這世上沒有那麼多“非黑即白”。

在大多數情況下,無腦站隊的結果就是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

我們除了譴責這些人之外,自身也應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堅持用理性看待問題,堅持用智慧解決問題,而不是隨波逐流,喪失主觀能動性。

最後,“做藝先做人,做人德為先”。

這句話不僅是對藝人說的,也是對大家說的。

看完點個“贊”,社會的公序良俗,離不開每個人的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