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王先生
誤殺
自己年僅
兩歲
的孩子,不負任何法律責任,透過
起訴
保險公司還獲得
111萬
的
鉅額理賠
!
這起案件令網友們大為
震驚
!
認為王先生是違法行為人,最後反倒
受益
了,這
有悖人倫、有悖常理
,法院的
判決
非常不合理!
其實,從
法律
角度來說,法院的判決沒有沒問題,因為王先生的車子上了
交強險
和
三者險
。
根據保險條款,車主撞了人,應當
給予受害者家屬賠償
,而三者險就承擔了這部分賠償責任。
相比其他案件,這個案件的特殊在於王先生不僅是
肇事方
,也是
受害者的家屬
。
本案孩子的母親,可以出具
諒解書
,並
免除
王先生個人需要承擔的民事責任。
司法機關鑑於
意外事故
家屬諒解的特殊性等原因,一般
不會
對當事人
提起訴訟
,所以王先生
不需要承擔
刑事責任。
這樣一來,根據保險的
條款
,保險公司應當進行
理賠
,這個結果是
合理
的。
從
感性
角度來講,這個案件很敏感,令人費解!
父母的過失導致
孩子失去寶貴的生命
,而父母卻在孩子
屍骨未寒
時和保險公司
打起官司
,最終還
贏
得官司,
獲得鉅額賠償
。
作為旁觀者,總是忍不住會想這個父母
太冷血
,孩子太可憐。
大部分父母當然很愛自己的孩子,但這些年爆出不少
殺人騙保
的案子,也讓人無法揣測
人性的黑暗面
。
網友們更擔心這種案件會成為壞人
致富的秘密
,像開啟的潘多拉魔盒,會引發大規模的殺子騙保事件。
事實上,銀保監會規定,未成年人作為被保險人的情況下,
未滿10週歲
身故,理賠
不得超過20萬
;
未滿18週歲
身故理賠
不得超過50萬
。
這條規定就是為了更好地
保護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
避免
某些人性泯滅的父母
有意製造
自己孩子的
保險事故
。
而這個案件是
車險
沒有相關的規定,算是保險規則的一個漏洞。
實際上,保險的
理賠調查
非常嚴謹,對於沒有明確證據的情形,可能不符合
人性
,不符合
公序良俗
,但符合
條款
規定的,
該賠付
的還是會
進行賠付
。
保險
是一紙合同,在極小的可能性來臨時給我們提供
100%的確定性
。
法律
是最底層的
公平正義
,正因為只看
證據
,才能確保保險的
有效性
,法律的
公正性
。
不管是保險還是法律,都是
論跡不論心
。
不能因為存在
零星的惡
,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因為猜測
胡亂斷案
,這樣會給
公器利用
留足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