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妻子在外打工,老公卻在家辦結婚宴,妻子質問,老公解釋這是保姆

妻子楊龍芝兩年時間都在外辛苦打工,丈夫劉忠華卻在家辦起結婚宴,而且明目張膽,大肆宣揚。面對妻子質問,丈夫卻又解釋說,她是我僱的保姆。妻子趕回來辦理離 婚,丈夫又扔來一句話:我們兩個沒有婚姻關係。

楊龍芝和丈夫劉忠華,起初只靠種地為生,家庭條件很一般,只有一間小草屋。後來靠著辛苦打拼,日子過得越來越富裕。住上了寬敞的大瓦房,兩人還養育了一個兒子,如今已經24歲了。

這次離家兩年外出打工,也是因為受不了劉忠華的打罵。

楊龍芝說,那次僅僅是因為家裡鍋爐裡缺水了,她個子又不高,夠不著,就喊劉忠華來加水。她尋思這又不是什麼重活,也沒什麼。可丈夫劉忠華卻生氣了,說她在家啥也不幹,對著楊龍芝就是一頓打,連踢帶罵。旁邊的兒子看見了,趕緊上去拉架,不小心,把家裡裝藥櫃檯的玻璃打破了一塊。劉忠華當時就拎起板凳,照著兒子的腦袋打了一下子。

兒子和自己接連被打,這讓楊龍芝既委屈又憤怒。所以她帶著兒子離開了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家,坐上火車投靠在瀋陽的侄女。

這兩年,楊龍芝一直在瀋陽的飯店工作。女子本弱,為母則剛。楊龍芝帶著兒子獨自生活,她每個月拿著不到三千的工資,除了滿足自己的日常生活開銷外,還要支付兒子的學費和生活費。

而劉忠華呢,這兩年一共給孩子的錢都不到兩千元。

丈夫劉忠華沒錢供孩子上學,卻有錢討老婆。起初楊龍芝也是不相信的,後來劉忠華給兒子打電話,說自己要結婚了,讓兒子回家來認“媽”。

楊龍芝又給鄰居打電話,問是否去喝了喜酒,有沒有見到新娘子。鄰居的回答都是肯定的。楊龍芝這才知道,原來自己的丈夫真的又結婚了,還辦了酒席。

楊龍芝覺得,他們的婚姻已經是空殼,沒有維繫的必要了,所以,她又坐火車趕了回來,和劉忠華辦理離 婚,分割共同財產。

可誰知回來後劉忠華的答覆讓她始料未及。

劉忠華說,他和楊龍芝沒有婚姻關係,他們只是有婚姻事實,有一個孩子。

而關於大家說的娶媳婦辦酒席,他也給了一個全新的解釋。

他說,那個人是自己從家政公司找的保姆,一個月兩千,幫著自己打掃屋子,做個飯。舉辦婚禮,辦酒席,只是為了斂財,接個禮錢。但是他和保姆之間日久生情,這一點他並不否認。

但是他並沒有和保姆登記,保姆不告他,他就不違法。

面對丈夫如此撇清他們的夫妻關係,楊龍芝非常傷心。她曾經那麼的深愛這個男人,卻換得個人財兩空。可悲的是連個妻子的名分都可能沒有。

同床共枕二十多年,還有一個孩子,為何劉忠華卻突然說出他們沒有夫妻名分,難道他們真的不是兩口子嗎?

原來,他們的結婚證有些問題。結婚證上沒有照片,楊龍芝的出生日期也和戶口簿上不一致。

楊龍芝說,當初辦獨生子女證的時候,沒有她和劉忠華倆人的照片,他們當時就想到了結婚證上有照片。於是就把上面的照片撕了下來,貼在了獨生子女證上。而現在獨生子女證也找不到了。楊龍芝說,也沒想到以後會離 婚,就把這一點忽略了。現在,想離 婚立案也立不上。

楊龍芝又諮詢了律師,律師給出這樣的建議:結婚證上出生日期登記是錯誤的,相當於民 政部門在登記的時候,審查出現了問題。可以起 訴民政局來打行政訴訟,要求變更結婚證上的登記資訊。把錯誤的出生日期變更過來,然後再拿著正確的結婚證來起 訴離 婚。

劉忠華在婚姻關係沒有解除的情況下,和別人以夫妻的名義同 居,楊龍芝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我國《中華人 民共和國刑法》第 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兩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

真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這樣的事情也是第 一次聽說,相信面對這樣的事情,誰是誰非大家都瞭然於心。希望楊龍芝能儘快的透過法律途徑拿到屬於自己應得的那部分財產。

劉忠華,開始大肆宣揚自己又結婚了的事實。但當楊龍芝走法律途徑時,又謊稱那個人只是自己僱的保姆,辦結婚儀式只是為了斂財。既然沒錢,甚至連自己家孩子的學費都出不起,又怎麼會每個月支付保姆兩千元的費用呢。

真是現實版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了。你們覺得呢?辦結婚儀式是為了斂財,這可信嗎?歡迎留下您的看法。我是@閒不住的喵小咪

妻子在外打工,老公卻在家辦結婚宴,妻子質問,老公解釋這是保姆

妻子在外打工,老公卻在家辦結婚宴,妻子質問,老公解釋這是保姆

妻子在外打工,老公卻在家辦結婚宴,妻子質問,老公解釋這是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