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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陽警方通報並不能成為吳亦凡洗白的理由

北京朝陽警方通報並不能成為吳亦凡洗白的理由

在此首先要點贊北京朝陽警方重視輿情、雷霆出擊、抓獲嫌犯並及時官宣,向廣大群眾公開了都美竹此案的真相,有效的震懾了犯罪分子,淨化了社會風氣!

北京朝陽警方在通報中稱,2020年12月5日22時許,時任吳亦凡執行經紀人馮某以挑選MV女主角面試為由,約都某竹到吳亦凡家中參加聚會,10餘人共同玩桌遊並飲酒。當晚,都美竹酒後在吳亦凡家中留宿,兩人發生性關係。12月8日,吳某凡給都某竹轉賬3。2萬元用於網路購物。後因兩人長久未聯絡,都美竹網路發帖曝光後,被嫌疑人劉某利用並對雙方進行詐騙。

但是這一切並不能成為吳亦凡洗白的理由。因為:

一、借無數少女想進演藝圈的渴求,利用經紀人進行所謂“選角”,實質行為是飲酒狂歡、發生關係、金錢交易,性質歸於不良劣跡藝人坐實了!何況這只是N個少女中的冰山一角。

二、在都美竹發帖曝光其以後,不但不主動承認錯誤,澄清不實傳言。反而發帖自認清白,還委託團隊對都美竹私下進行威逼利誘。

三、在詐騙犯劉某與其團隊談判中,已經談好了300萬的協商籌碼,並誤以為是都美竹本人,想出具協議並先行打款50萬設下圈套,結果弄巧成拙,進一步證明其人的心虛和陰狠。

案情讓人感到可悲又可嘆啊!我們國家的教育,真的該從三觀抓起了,尤其是非觀!請相關政府部門從嚴規範藝人品德和薪酬,娛樂圈不是法外之地,不能再讓我們的孩子深受其害了!

支援觀點的請點贊轉發,不支援的可以討論。相關後續情況以北京朝陽警方的官宣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