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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陰陽合同?鄭爽事件告訴了我們什麼?

近日,演員鄭爽一部電影1。8億片酬、簽訂陰陽合同的訊息轟炸了網路。日薪208萬,這是我們普通人無法想象的天文數字,也可能是很多人付諸一輩子的努力也得不到的。

何為陰陽合同?鄭爽事件告訴了我們什麼?

因為演員鄭爽的這件事情,娛樂圈也炸鍋了,近一段時間出現眾多明星登出工作室的操作,其中不乏有不少知名的大咖演員、導演。75位一線依然目前依舊登出了200家並聯公司,堪稱史無前例的集體事件。

那麼,鄭爽事件告訴了我們什麼呢?娛樂圈這樣的亂象又是因何而造成的呢?

明星陰陽合同門是指影視明星被爆疑似以收入一高一低的兩份合同偷逃稅款一事;綜合中國合同法及稅法相關規定,“陰陽合同”是區別於

稅籌規劃‬

合理避稅的違法行為。早在2017年,國家就對天價片酬發出過宣告,也就是我們口中所說的限薪令。但這並沒有阻止娛樂圈的亂象愈演愈烈,此次娛樂圈的“集體登出”事件更加證明了鄭爽事件只是揭開了冰山一角。

何為陰陽合同?鄭爽事件告訴了我們什麼?

在這個娛樂至死的年代,網際網路的高速發展催生了網路輿論的出現。首先與之俱來的就是粉絲群體帶來的變化,在粉絲心中,偶像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偶像是自帶濾鏡光環的,粉絲甘為自己的偶像拋頭顱灑熱血,這樣的程度可謂毫不誇張。粉絲多代表著人氣,人氣高就是好,在娛樂圈靠“紅”和流量說話的亂象便由此誕生了。這樣帶來的直接後果就是網路炒作無下限的娛樂話題性,同時明星的地位由於部分粉絲的盲目,被無限放大了。本身靠藝術水平和實力吃飯的演藝圈,完全變了味兒。如何才能規正社會上這種盲目崇尚明星的問題,如何才能避免娛樂至死藝術消亡的結局,是我們每個人都要思考的。

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稅漏稅等問題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這是對社會的底線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挑戰,也是對粉絲和影迷信任的辜負。所謂娛樂,應當是愉悅身心,而演藝工作者、公眾人物更承擔著正確引導粉絲和影迷的社會責任,他們應當多用好的作品回報大眾,而不是投機取巧、以身試法,誤導社會風氣。而我們也應正視明星群體,切勿過分沉迷、追隨“偶像光環”,從而間接導致更多的娛樂圈亂象。

何為陰陽合同?鄭爽事件告訴了我們什麼?

鄭爽涉嫌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事件仍在發酵。繼上海稅務、北京廣電出手調查該事件後,鄭爽迴應稱:願意接受並配合一切調查。“學藝先學德,做戲先做人”,藝人當以高尚品德、優秀作品回報粉絲和社會。此次事件的發酵,讓受眾看到了大家心目中所謂的“偶像”“明星”的另一面,也讓我們看到了娛樂圈的陰暗面。簽訂“陰陽合同”,於規所禁;偷稅逃稅,於法不容。只有整治行業亂象,迴歸法治軌道,影視行業才能良性發展,娛樂本身才不會使藝術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