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據說是處於發情期人類的大日子。
對動物也應該是適用的,愛護動物人人有責。
在愛情這塊,人和動物都是平等的,相似的。
雌雄動物都忙著找藉口交往,交流、交易,這個太正常,自然法則。
有鑑於此,我做出了個特別的決定:
讓我飼養的野山雞:“花冠”和它的相好“花妞“”正式結為夫妻。
這個不是開玩笑,是真的。
這些野山雞都是我個人飼養的。不是野生動物。
現在偷獵野生動物違法,吃野生動物違法,會被追究責任。這個大家都知道。
問題是,之前有“磚家”指出:
野山雞是全球公認的營養價值非常高的一種肉類,野山雞中含有人體需要的20多種氨基酸,而且有很多種都是人體不能夠自己合成的。
這個事把我雷到了,篤信不疑。怎麼辦?
我專程跑到了一個特種動物養殖場,買來了一大群野山雞苗,在陽臺上,自己養著玩。
這些野山雞可是好東西,小時候可以逗孩子玩,長大了長得五彩斑斕,煞是好看。
這些雞和普通的菜雞、柴雞比較,長相上高出幾條街不止,個子也大,可謂雞中“龍鳳”。
我們家大人小孩都喜歡得不能行。
問題是,這些雞長大了,公母分明,公雞的雞冠高聳,目光犀利,威風八面,羽毛華麗多彩。母的低眉順眼,羽毛素顏,沒有雞冠。
它們應該是也到了發情期了,因為有兩隻公雞,幾隻母雞,兩隻公雞就經常在母雞面前大打出手,雞窩裡整天亂得不可開交。
我看這不是個辦法,就將公雞和母雞分開。
這個“花冠”體魄雄壯,高另一隻公雞一頭,它們鬥打之間基本都處於上風。
而母雞“花妞”也比其他幾隻母雞顏值、身材都要高。
想想,畢竟它們都長大了,成熟了,總不能一直這樣由我人為地打斷它們的好事。
今天,520了,是個好日子,我決定讓它們隨隨大流,沾沾喜氣。
費了老大勁,終於把公雞花冠和母雞花妞單獨關在了一起。
公雞花冠和母雞花妞,久別重逢,高興地上躥下跳。
接著就當眾,行了交媾大禮。
為了烘托下氣氛,我還特意安排狗狗為它們站崗放哨,弄了點好吃的犒勞它們,弄得煞有介事。
而至於那隻小點的公雞和另外幾隻小點的母雞之間,雖然退而求其次,也忙得不亦樂乎。
它們也都跟著520受益匪淺,開啟了自己甜蜜的新生活。
人生在世,勿以善小而不為,能成“雞“”之美,也算是做了件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