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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最高罰1萬的電動車規定來了?車主:為何不從源頭抓起

電動車作為一款交通工具,雖然在世界上並沒有成為主流,但是,它在我國卻是非常重要的一款交通工具,電動車“發明”於法國,而“輝煌”於中國,是我國把電動車,尤其是兩輪電動車,把它成功推送到擁有數億的保有量,擁有萬億的消費市場,成為非常成功的一款私人交通工具。

電動車可以說是我國具有創新性的交通工具,也正因為此,它的管理上沒有“前車之鑑”,都是需要我們自行摸索,而電動車經歷了一個快速普及的發展週期之後,近幾年也頻繁迎來了一些“新規”,幫助電動車更加規範、更加安全。

8月1日起,又一條電動車“新規”實施

8月1日起,最高罰1萬的電動車規定來了?車主:為何不從源頭抓起

6月25日,應急管理部發布一則《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該規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從而引來不少媒體、網友的關注,而關注最多的一個焦點,就是該規定中,包括了對於很多人關心的電動車上樓停放和充電的相關規定。

該規定第五章第四十七條的第七點,明確要求:

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腳踏車或者為電動腳踏車充電

,拒不改正的,適用於: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

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8月1日起,最高罰1萬的電動車規定來了?車主:為何不從源頭抓起

這意味著,電動車只要上樓停放或充電,如果是居住小區就意味著面臨最低500元,最高1000元處罰,而是寫字樓、辦公樓等經營性單位和個人,面臨著最低2000元,最高10000元的罰款處罰,這相比一輛電動車的價格,屬於非常大額的罰款,是絕對的“嚴懲”。

是什麼原因促進最高罰1萬的有關電動車“新規”實施?

每一種動力型的交通工具,都需要“充能”,而電動車,顧名思義是需要透過充電補充能量的交通工具,尤其相比燃油類的車型,幾分鐘就能完成“充能”過程,電動車則至少需要6到8個小時,而在這個過程中,就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而一旦電動車上樓,發生了安全隱患,將會“禍及他人”,尤其是高層建築,存在更大的傷亡、財產損失可能性。

8月1日起,最高罰1萬的電動車規定來了?車主:為何不從源頭抓起

而電動車上樓存在安全隱患,也都是一直都客觀存在的事實,而之所以今年8月1日的實施的規定如此受關注,其背後原因離不開近期的電動車上樓隱患得到普遍關注的“導火索”事件,這就是5月10日,成都市某小區發生的電動車在電梯內爆燃,導致5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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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發生之後,迅速得到了很多人的關注,尤其是不少媒體的報道點評,在全國範圍就引起了電動車禁止入電梯、禁止上樓的整治,如北京、上海、鄭州等地也出臺了本地的電動車管理條例,針對這一點進行嚴查嚴懲,電動車上樓是普遍現象,且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是促進最高罰1萬的有關電動車“新規”實施的根本原因。

車主困惑:為何不從源頭抓起,導致電動車上樓、自燃的源頭有哪些?

這項規定釋出之後,也引來不少網友的關注和討論,小行家翻閱了多篇文章的評論區,除了不少網友對於該規定的認可之外,其中看到不少車主的困惑:為何不從源頭抓起,那麼,小行家作為電動車行業的從業者,就來和大家探討,車主們關心的那些源頭問題。

導致電動車上樓的源頭:

8月1日起,最高罰1萬的電動車規定來了?車主:為何不從源頭抓起

1、小區沒有停車棚

,這是我看了上千條評論中,被提到的最多的一個問題,也是電動車上樓充電的根源問題,確實,這也是一個擺在嚴重亟待解決的一個客觀事實,就像一位網友所說:“

誰願意把電動車往樓上推呢?要不是小區沒有充電設施,或充電設施不完善,誰願意那麼麻煩?

”。

2、小區充電貴

,除了小區沒有公共停車、充電設施,導致電動車推上樓另一個源頭問題,就是充電樁的收費貴於家庭充電費用,正常來說,一輛60V電動車充電一次大概為1。2度電左右,民用電價格大概為五六毛錢即可,但是在充電樁進行充電,則要兩三元甚至更多,這對於使用電動車多為中低收入群體,精打細算之後,才導致他們青睞上樓充電。

導致電動車自燃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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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鋰電池是自燃的源頭

,電動車發生爆燃的事件,在近些年是逐年上漲,這背後的根源問題,其實是鋰電池在電動車上的應用,相比鉛酸電池結構不容易發生自燃,鋰電池中的“鋰金屬”是化學特性十分活潑,一旦暴露在空氣中,會與氧氣產生激烈的氧化反應,從而產生燃燒,所以,有不少車主呼籲,想要從源頭避免安全隱患發生,應該控制電動車搭載鋰電池,或者,把鋰電池和鉛酸電池進行區分,給予更安全的鉛酸電池寬容的上樓或充電選擇。

2、電池生產質量問題

,雖然鋰電池是具有爆燃的可能性,但是一塊質量過硬的鋰電池,它是具有多重防護措施,發生爆燃的可能性非常低,但是,一些經過改裝或者電池生產本身質量存在瑕疵的鋰電池,安全隱患就會更大,而往往,發生爆燃的電動車透過調查後都會發現,鋰電池是存在問題,所以,從源頭上嚴查一些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電池在市場出現,也是杜絕電動車自燃發生的根本方法。

面對電動車禁止上樓“新規”,應該從積極的角度來看待

8月1日起,最高罰1萬的電動車規定來了?車主:為何不從源頭抓起

我國擁有超3。7億的電動車保有量,對於這數以億計的使用者體量,一旦出臺了某個電動車規定,都會吸引人們的討論,甚至成為社會化的問題,比如之前的電動車佩戴頭盔、電動車上牌等等,而本次出臺的規定,還有著巨大的罰款金額,關係到了車主的直接利益,所以,很多人反映比較激烈。

雖然有相當一部分網友,都十分認可這樣的規定、這樣的罰款,但是,難免也有不少網友,相信這些網友絕大部分自己就是電動車主,對於這樣的規定有著異議,認為沒有從源頭處理或者罰款金額過高,但是,

在小行家看來,面對電動車禁止上樓“新規”,應該從積極的角度來看待,罰款金額雖然很大,但是我們只要不去觸碰,和我們一點關係也沒有,而人人都不去觸碰,就再也不會看到電動車自燃,甚至引發火災,造成傷亡的事件發生,電動車的使用則也會更加安全

,所謂“嚴懲有奇效”,是具有一定的道理。

8月1日起,最高罰1萬的電動車規定來了?車主:為何不從源頭抓起

結語

:最後,還是提醒大家,對於這樣的規定,尤其是影響到老百姓的人身財產安全的一項規定,它的落實一定是勢在必行,無論有沒有到8月1日,作為電動車主,應該都學會從現在做起,電動車拒絕上樓停放和充電,而雖然該規定,明確的是高層使用者,但是,作為6層的小區,為了自身安全,最好也避免上樓充電或“飛線”充電的問題,當然,也希望新規實施之後,網友提出的小區沒有停車、充電設施、充電貴等問題,能夠有效的進行跟進。

對於電動車禁止上樓停放、充電,您怎麼看?或您有什麼想法?也歡迎大家評論交流,關注電動車小行家,每天分享電動車相關資訊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