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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之謙一紙律師函,黃毅清認輸,造謠生事者應該付出代價

薛之謙一紙律師函黃毅清認輸,造謠生事者應該付出代價。

黃毅清微博指名道姓宣稱薛之謙吸毒事件,經過薛之謙本人協同民警到醫院檢查,而後一封律師函發出,表示會用法律程式來給自己的聲譽維權。今晨黃毅清終於露怯,發微博表示:薛之謙對於他吸毒傳聞的迴應方式給娛樂圈做了一個非常好的示範,用行動來證明自己的清白才是最有力的澄清,而後表示對於薛之謙被前任爆料曾和別人老婆曖昧偷情的事還需要做個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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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樣的方式來結尾,我相信網友都已經明白黃毅清在這件事中扮演的角色,利用最近沸沸揚揚的陳羽凡吸毒事件,嫁接到爭議很大而且粉絲眾多的薛之謙身上,製作無中生有的熱點,來達到自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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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薛之謙的歌迷,我雖然不想罵人,但是你確實就是個攪屎棍,難道故意抹黑一個公眾人物,被人戳穿以後就沒有一點害臊,首先對薛之謙先生本人造成名譽上的傷害,其次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以及對近4千萬的薛之謙粉絲傷害,難道就沒有一點悔過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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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化網路首先就是這樣的害群之馬,無事生非,被戳穿後還洋洋自得,接著造謠下去。11月16日《人民日報》釋出的《加強演藝界道德法制建設》中稱:“不能讓藝人從失德失信、違法違規的錯誤行為中出名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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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的界定是什麼,這段話適用於整個有ID的網民,自媒體時代,人人可打造自己的私人ID,對於引導網路負面能量,譁眾取寵吸引熱議的人就應該打上失信失德標籤,各大平臺作為流量輸出方應該履行自己的社會責任,加強對此行為的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