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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死換更多人的生,划算嗎?人的本性是否經得起推敲?

之前和大家提過《洞穴奇案》這本書,講了受困下四人食一人得生被告上法庭的假想案例,作者也模擬了法官的幾種不同判決,今天和大家討論真實發生過的案子。

1884年,四名英國海員被困在大西洋的一隻救生艇中,他們的船在暴風雨中沉下海,依靠少量的食物存活了幾天,沒有什麼可吃的了。

一人死換更多人的生,划算嗎?人的本性是否經得起推敲?

從被殺害的男孩來講

船中有個男僕帕克,是個孤兒,他看上去似乎挺不住了,躺了好幾天,其他人終於等不及了。

虛弱的帕克萬萬沒想到就是這與他共磨難的幾人將罪惡的手伸向了他,船長告知男孩他的大限到了,用一把袖珍小刀刺進他的喉部靜脈,他死前僅來得及問了句為什麼,可沒有人解答他了。

這個男孩第一次海上長途航行,沒有聽取朋友們的建議,懷揣著少年的夢想,期待著透過這次的旅途使他成為一個真正的男人,可是他死了,被同伴狠心奪取了生命,奪去了他的夢想,他的血肉被幾人分食。

對於三人事後的證詞我也不是多相信的,畢竟帕克已經死了,誰又知道他是不是當時支撐不住了呢?也可能因為他身份卑微,一個僕人,自然就是他人先舍掉的物件了。

一人死換更多人的生,划算嗎?人的本性是否經得起推敲?

從船長和另一名船員來講

船長達德利首先提議用抓鬮方式決定誰死,讓其他人活下去,在其他船員的拒絕下,他打消了這個念頭,過了幾天,實在是看不到希望了,並向其他人示意他們不得不殺掉帕克,他對天做了個禱告,刺向了自己的船員……

其實作為一個船長,他這也確實是從大局出發了,理智冷靜讓剩下三人保住了性命,畢竟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更何況作為一個即將被餓死的人講,還有什麼可忌諱的呢?人性如此,換成你,捫心自問到那時就能剋制住嗎?

從船員布魯克斯來講

他是幾次都堅決反對了船長的提議的,堅守了自己的底線,可就在其他二人接受食物時,他也忍不住了,擺脫了良心的譴責,接受了這份可怕的施捨。布魯克斯有錯嗎?

一人死換更多人的生,划算嗎?人的本性是否經得起推敲?

這三名船員據之前的報道,“這些人全都具有高尚的美德”,生死關頭人或許是敵不過自己的本性的,再高階,人終究是個動物,自然界動物在餓的情況下便會吃掉同類,我們又能擺脫嗎?

和大家說說英國轟動一時這個海上食人案最終的判決吧,從最初的死刑,後英國女王又將刑期減至6個月監禁。

為了紀念本案中死去的理查德·帕克,人們在其出生地立了塊墓碑留作紀念。

大家偏向於哪一方呢,幾人的處罰又是輕是重?歡迎評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