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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迅拒絕黃磊求婚:戀愛可以,再婚免談

原創:

劉娜

周迅拒絕黃磊求婚:戀愛可以,再婚免談

什麼樣的女人,離婚後,堅決不再結婚?

Part.1

實不相瞞,我最近在追電視劇《小敏家》。

因為這劇是喜歡的明星周迅主演的,所以就頂著黑眼圈,抽空看了幾集。

劇中,有個細節,我挺有感觸,也想和更多朋友探討一下。

周迅飾演的女主小敏,是位助產醫生,顏值和經濟能力都線上,離婚後從江西老家,來到北京打拼。

黃磊飾演的男主陳卓,是一個被強勢愛財的前妻拋棄的貧嘴男人,沒啥太大本事,有點瑣碎,有點溫暖,有點幽默,又有點微胖。

人到中年,小敏和陳卓相遇了。

哇,沒想到,中年離異男女的愛情,還齁甜齁甜的。

周迅拒絕黃磊求婚:戀愛可以,再婚免談

小敏和陳卓相戀一週年時,恰好小敏即將參加高考的兒子,和外婆一起從老家來了。

小敏不太願意讓兒子知道自己戀愛了,就沒讓陳卓與兒子、母親相見。

陳卓只能買來紅酒和玫瑰,和小敏躲在小區角落裡,坐在車後備箱裡,偷偷約會。

周迅拒絕黃磊求婚:戀愛可以,再婚免談

陳卓拿出給小敏買的一枚胸針,蹲下來送給小敏,當作一週年的禮物。

小敏看見他蹲下來,嚇得突然跳起來:“不要……你不要求婚,我不會接受!”

陳卓趕緊給小敏找臺階下:“我知道,我就是蹲下來……送你……”

(我忘記臺詞是不是這個,反正就是這意思。)

小敏的願望是,倆人不要談結婚,就這樣在一塊兒,想見的時候見見,忙了就各忙各的,有時間了就一年一趟旅行,各自把各自的孩子照顧好,挺好的。

她珍惜這樣的相遇,但覺得沒必要再走進俗套且沉重的婚姻圍城。

周迅拒絕黃磊求婚:戀愛可以,再婚免談

一個40+的離婚女人,有過婚姻,生過孩子,對男人和愛情,曾有過熱烈且赤誠的幻覺,在飛蛾撲火般的疼痛後,她要換一種方式過人生:

只戀愛,決不再婚

這樣好,還是不好?

彆著急,我們慢慢來探討——

Part.2

昨天,我寫了篇文,叫

《李湘新男友曝光?再婚女人千萬別學她》

這個故事中的女主,被做生意的前夫背叛後,帶著女兒離了婚。

離婚後,前夫轉身就和第三者結了婚。

憤恨的女主,陷入和前夫的比較裡,特別著急把自己嫁出去:“憑什麼不要臉的前夫過上了圓滿的人生,我還是孤家寡人,我不能比他差。”

這種著急幸福給前夫看的心理,讓她在恨嫁中,遇見了K先生。

K先生不管是身高還是樣貌,和女主差距都挺大,但女主想:“前夫有錢,靠不住。這次找個書香門第的老師,要長久過一輩子。”

結果呢,這個離過婚的老師,竟然是腳踏三隻船的男人,和女主好的同時,還和其他兩個女人有關係。

女主非常沮喪:

“張雨綺、李湘離婚後,娛樂媒體天天報道她們和小鮮肉的狗糧。我們這些良家婦女離婚後,為什麼退而求其次找個差的結婚,都不能遇見靠譜的?

傷心了,太氣了,離婚帶娃的女人,再婚太難了。”

周迅拒絕黃磊求婚:戀愛可以,再婚免談

這篇文,我站在第三人稱的立場上,分析了再婚女人的4個真相——如果再婚,女性要走出這4個誤區。

評論區當天就炸了,很多人發表意見。

但有一點我沒寫到,那就是女主其實沒有必要再婚。

女主是國企中層,有錢有面兒,有個乖巧懂事的女兒,還有父母幫襯,和前夫離婚時還分了一筆錢,完全沒有必要為了和前夫爭輸贏,再次跳進火坑裡。

就像評論區裡,這些清醒讀者的留言。

第一種

,沒有離婚,但看透婚姻和真相,並假設自己離婚,絕對不會再婚的。

這種是對男人和婚姻的失望透頂,但暫時還不能或無法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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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

,已經離婚了,也像女主那樣,曾幻想找個好的,後來發現自私和迷之自信的男人實在太多了,索性放棄對婚姻的期待,好好愛自己和孩子。

這種已經離婚,但環境和機遇,讓她沒有遇見更好的,索性回到自身,浪漫自己,深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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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

,這種是建議女主不要著急再婚,因為她之所以遇見渣男,是平臺和圈子的問題。

與其在瘸子裡挑將軍,不如到將軍裡挑元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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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種,

已經離婚,擺脫了渣男,帶著孩子生活,雖然辛苦,但是非常快樂,迎來了開掛的人生。

她們有強大且穩固的自我,不想也不願再婚。

周迅拒絕黃磊求婚:戀愛可以,再婚免談

這4種,都是每個當事人,在自己境遇和能力範圍內的選擇。

她們的留言,無不表達了這樣的真相:

婚姻和男人,對女性的價值,正變得越來越小。

更多的女人們,正擺脫“必須結婚才圓滿,有男人才叫家”的執念,活得越來越立體和開闊。

婚姻,正成為一種選擇,而不是一種標配。

未來,越來越多的女人,可以結婚,也可以不結婚;可以再婚,也可以不再婚;可以離婚N次,也可以結婚N次;可以一直獨身到老,也可以和意中人牽手一生……

但這裡,存在一個思辨,需要掰扯掰扯,那就是:

當婚姻是一種選擇,什麼樣的女人,有資格或說有條件,可以自由選擇不結婚或不再婚?

Part.3

這兩年,因為兩性關係中,一些極端案件的高發,讓這句話很流行:

“不婚不育保平安。”

這句話對不對?

我是這麼理解的:

不婚不育,當然是可以的,這是一種不傷害自己,也不危害社會的個人選擇。

有什麼不可以的?

但是,如果,你從來沒有談過戀愛,沒有熱烈蓬勃地愛過一個人,沒有被人瘋狂笨拙地愛過,沒有體驗過關係和情愛的瑣碎和糾纏,你,有什麼資格說“不婚不育就是最好的選擇”?

你只能說,我沒有結婚,也沒有生孩子,我不想過那樣的人生,我也不清楚那是怎樣的感受,我想那是另外一種體驗。

對,真正的獨立和強大,是懂得自己的渺小和有限,所以尊重別人的生活和選擇。

而不是把“凡是和我不同”的人,都釘到恥辱柱上。

周迅拒絕黃磊求婚:戀愛可以,再婚免談

再回到我們的主題上,談再婚與否。

因為再婚,多半是帶著第一段婚姻的痕跡——和前夫/前妻的舊傷,上段婚姻裡的孩子,過往情感經歷鬱結的病灶——再次重建關係,它就會在關係的錯綜中,變得麻煩而沉重。

很多人為了避免讓自己反覆受傷,活在憋屈中,索性選擇一個人。

但也有人因為經濟能力、撫養責任、愛與被愛的需要,一次次選擇結婚。

有名也有錢的明星宋丹丹,離了兩次婚後,最終還是走進了婚姻。

為什麼?

用她自己的話說,她是一個特別需要愛情的女人。

需要愛情,也可以不結婚呀,對不對?

但宋丹丹是名人,就算不是名人,就像你們公司的高管、單位的領導,如果離婚後,和另一個人長久保持戀愛關係卻不結婚,會在傳統評價和個人聲譽上減分。

也就是說,很多人選擇再婚,除了愛的需要、經濟的壓力,還有社會屬性的需求——

符合傳統期許的婚姻,可以讓人在大眾認可中,得到安全感。

周迅拒絕黃磊求婚:戀愛可以,再婚免談

那麼,問題反面的答案也就來了:

如果,你對婚姻沒有執念,有很好的修行,內心邏輯自洽,經濟毫無壓力,離婚帶娃也能平和接納,完全不在乎別人如何看待你,那麼你離婚後完全沒有必要再婚。

也就是說,你本身就是一個幸福且成熟的人,而不僅僅是對男人和婚姻失望。

Part.4

行文至此,我想到在一堂愛情課上,聽到的對話:

“你為什麼結婚?”

“因為我內心有愛,想把這愛分享給配得上的人。”

“你為什麼離婚?”

“因為我愛自己,想過上更好的人生。”

“你為什麼再婚?”

“因為我遇見了愛情,想在新的關係裡,成為更棒的自己。”

“你為什麼不再結婚?”

“因為我曾被傷過,被愛過,被忽略過,被珍重過,我也給予過,放手過,成全過,捨棄過,我已圓滿,別無所求。”

這四個問答的主語,都是“我”,而非他人和上帝。

這是今天,我最想和你們分享的。

週三愉快呀。

本文作者

閒時花開(ID:xsha369):作者劉娜,80後老女孩,心理諮詢師,情感專欄作者,原創爆文寫手,能寫親情愛情故事,會寫親子教育熱點,被讀者稱為“能文藝也理性的女中年,敢柔情也死磕的傻大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