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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強求別人

有位男士總是責備妻子,嫌她奸、懶、饞、猾。為此,兩人天天吵架,經常吵鬧著離婚。

雙方共同的一個老朋友得知此事,準備發揚愛心,予以調解。

不要強求別人

“到底怎麼回事?”朋友問。

“他總是無理取鬧,沒事找事。”女方說。

“誰無理取鬧?我可是忍了好久了!你說她有多懶,從來沒有認真做過一天家務。”男方忿忿地說。

“這麼說,家務都是你做的了?”朋友問。“我哪有時間呀?上了一天班,回來再做家務,那不成了奴隸了嗎?”男方沒好氣地說。

“那她應該下班回來再做家務,把自己主動變成‘奴隸’”朋友問。

“她那也叫工作?一個月掙那麼點工資。”男方撇撇嘴說。

不要強求別人

“正因為我工資低,所以更應該把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不然哪有希望加薪呀?對不對?”女方理直氣壯地說。

“你還有理了?掙錢少可以享清福,那誰還願意賣力工作!不管怎麼說,我掙錢多,功勞大,理應給我多些個人時間,這就叫獎勤罰懶。”

“你們兩人的意思我明白了。各自都有不做家務的理由,可雙方的理由都不能成立。”朋友說。

“為什麼?”夫妻倆同聲發問。

不要強求別人

“家務活是每個家庭成員應該主動承擔的義務,你們不應該把它當做苦役,想方設法推給對方,再說,做不做家務不能以雙方給家裡掙錢多少作為考核依據。不能說,你掙錢多,就有權利讓對方服侍你;也不能說,你掙錢少,就有義務讓對方‘貼補’你,好讓你在工作的道路上輕裝前進。即便不把家務活當做各自應盡義務,而當做義務奉獻的話,你們也都沒有理由強求對方去奉獻、去‘犧牲’。”

聽了朋友的話,夫妻倆不言語了,開始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