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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爽或將“逆風翻盤”,官媒紅頭闢謠"封殺說",財產保住了?

張恆自今年1月19日揭露鄭爽代孕棄養事件以來,很多媒體未經進一步瞭解事實情況,跟風張恆各種說辭,成了誤導輿論的幫兇,對鄭爽一通批判,並斬釘截鐵,大肆以“官媒封殺”“鉅額賠款”等字眼賺足噱頭,更甚至有些明星們曾為蹭熱度在網上公開對鄭爽“落井下石”,想想那些日子的鄭爽真的是牆倒眾人推。但是,就在鄭爽張恆借貸案終審定音,鄭爽完勝後,輿論的風向開始轉變,各種證據和闢謠都開始向鄭爽傾斜,難道鄭爽要“逆風翻盤”了?

鄭爽或將“逆風翻盤”,官媒紅頭闢謠

一、“爽言爽語”改口風,代孕有原因,棄養不可能

如今隨著真相抽絲剝繭般的浮出水面,鄭爽代孕雖已成事實,棄養一說卻成了子虛烏有,並且從無情母親,搖身變成被騙財騙色的“受害者”。從之前張恆網爆錄音以及鄭爽首次迴應來看,鄭爽對代孕問題的態度肯定存在著觀念性的問題,但是由於鄭爽官方說法是因為身體原因生育存在風險,選擇代孕是無奈之舉,勉強踩著國家法律的紅線免於法律制裁,但從之前各種節目平臺上“爽言爽語”所暴露出的價值觀,依然是鄭爽備受詬病的大問題。

鄭爽如果出於醫療目的進行跨境代孕,不但變成情有可原,而且確實也沒有違反中國法律,如果手續齊全還能順利為代孕生子女辦理出生證明,上上戶口。我國現行《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沒有針對代孕進行明確規定的法條,僅僅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等規定中對醫療機構和醫療人員參與代孕明文禁止。在我國,參與代孕的醫療人員或涉嫌非法行醫等刑事犯罪,而對委託者則沒有實質上的明文處罰,可憐的就只有孕母。所以,代孕在我國屬於黑市產業,是委託者、委託機構、孕母之間的“一筆沒有保障的交易”。顯然對境外代孕留了一道口子,也確實解決了一部分人群的實際困難,但更多的還是淪為富豪們滿足生育私慾的特權。鄭爽事件也暴露出只有對我國公民進行境內外“代孕”行為加強立法,規範、明確境外醫療代孕相關條件及準則等,才能更有力打擊不法分子鑽法律空子,切實保障女性生育權益。

然而鄭爽最大的問題不在代孕而是棄養言論,因為在我國棄養屬於違法行為,根據我國《刑法》第261條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實在世界各國在立法保護出生嬰兒的權益上是一致的。美國各州雖然對於遺棄兒童歸罪不同,但到都屬於重罪。鄭爽與張恆撫養權案雖說明眼人都看得出雙方都是利益驅使,但不論在國內還是國外,棄養無論從道德譴責上,還是從法律角度,鄭爽及其父母也斷不敢再做出棄養行為,甚至改口稱棄養之說只是爭辯氣憤時的語失。

二、廣電總局回覆“沒有封殺鄭爽檔案”,工作和財產保住了麼?

鄭爽或將“逆風翻盤”,官媒紅頭闢謠

近日經濟學家陳世清力挺鄭爽在其個人微博釋出的資訊公開申請函,公開要求新星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對《鄭爽的書》下架函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政策行政檔案資訊予以公開。並表示4月1日收到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政府資訊公開告知書》否認有下令“封殺”鄭爽的檔案。沒想到這位邏輯思維縝密的學者也是鄭爽的鐵粉,還要為鄭爽出書立傳,並連續幾天對鄭爽事件從邏輯學的角度進行了系列分析,上升到了學術高度,著實讓人佩服!他還曾表示,鄭爽沒有被封殺的意義:沒有封殺—沒有賠償—信譽度沒有降低—社會評價沒有降低—取得撫養權。彷彿這一紙檔案能為鄭爽肅清一切障礙,保全各種利益。

鄭爽或將“逆風翻盤”,官媒紅頭闢謠

鄭爽或將“逆風翻盤”,官媒紅頭闢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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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實是這樣麼?或許,因為這一紙檔案,不在“劣跡藝人”行列的鄭爽可以在違約合同的訴訟中免於賠款,但是“問題藝人”的形象已經在近三個月裡深入人心,信譽度也許沒有降低,但是社會評價絕對是大不如前。《廣電時評》曾在事件初期公開發布鄭爽文章批評鄭爽“私德有虧”,並表示“不會為醜聞劣跡者提供發聲露臉的機會和平臺”。但如今事件發酵至此,鄭爽是否還是那個私德有虧的劣跡者,評價過早的《廣電時評》是否打臉?是否會再次出來發聲不得而知。現在也只能說,鄭爽的財產或許是保住了,但演藝事業依然堪憂。想要徹底“逆風翻盤”恐怕還需要給娛樂圈更多的時間去淡忘。

鄭爽或將“逆風翻盤”,官媒紅頭闢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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