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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迪”能否指“李霧迪”,為什麼偏偏是“李雲迪”?

一大早,頭條先生給推送了一篇博主週六六發的爆文,有三個關鍵詞句引起了小編的注意:“李雲迪”、“法學教授韓旭”、“官方通報於法無據,……”。展現量365w+,評論4k+,不是一般的牛,真是名人自帶流量啊!

這件事,法學教授發文《涉嫌賣淫嫖娼人員是否應該被通報?》,指出“有‘鋼琴王子’之稱的李雲迪因涉嫌嫖娼一事被‘平安北京朝陽’的官方微博向社會通報”,“官方通報於法無據,涉嫌行政違法”。(詳細截圖附在本文後面)

發文內容確有疑點,否則,不會引起熱議。

不過,法學與娛樂的這次碰撞,讓人啼笑皆非。為什麼會這樣?

“李某迪”能否指“李霧迪”,為什麼偏偏是“李雲迪”?

(博主網文)

01

“李某迪”不等於“李雲迪”,他也可以是“李霧迪”,“李雨迪”......

有多少人是從“人民快評”等媒體推送知道“李雲迪嫖娼被拘”的?

有多少人認為這則訊息夠勁爆的?

有多少人是先看完媒體推文再到平安朝陽上求證的?

有多少人注意到平安朝陽情況通報上“嫖娼違法人員李某迪(男,39歲)查獲”?

吃瓜群眾人云亦云,只要不違法,無可厚非。媒體關注名人熱點,只要遵守媒體報道規則,進行輿論引導監督,是他們的職責。但是,法學教授還是要謹言慎行,調查清楚再說話,否則,可能就亂扣帽子了。

“李某迪”不等於“李雲迪”!皇帝有名諱,當代倒沒有。現在同名同姓也不少。

同時,法律有明文規定,“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公開”。

為什麼法學教授對此提出指責,認為涉嫌行政違法呢?

“李某迪”能否指“李霧迪”,為什麼偏偏是“李雲迪”?

(平安朝陽通報)

02

要守法、守規矩,“朝陽大媽”無時無刻不在盯著你

“朝陽大媽”不得了,被網民戲稱為世界第五大情報組織之首

“朝陽大媽”,源於稀鬆平常的“朝陽公安分局接群眾舉報”。不過,多個涉及到名人明星“勁爆”訊息出自於這份“舉報”,迅速上“熱榜”、“頭條”。

“朝陽大媽”,其實是人民群眾的力量,是身邊的每一個人,這應了那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據稱,李雲迪和29歲女性陳某卉的見面地點可能是北京朝陽區朝外大街的某個豪宅小區,位置非常好,每平米的售價高達12萬。

那個小區住了很多明星名人。

有句話,“賊不打三年自招”。涉事女向閨蜜顯擺她的1w大單,閨蜜的小喇叭開始廣播了。

在帝都,發生這種事,不能坐視不理,朝陽叔叔很快就出現在她們面前,於是從陳某卉手機裡尋蹤索跡就找到了李雲迪,於是從首都機場就直接把他帶走了。

據不完全統計,自2013年以來,“朝陽大媽”舉報並查處的明星名人近20位:

吸毒:李代沫、張元、寧財神、張耀揚、尹相傑、毛寧、宋冬野、傅藝偉、王學兵、張博、高虎、房祖名、柯震東、滿文軍、莫少聰。

嫖娼:薛蠻子、黃海波、李雲迪。

“李某迪”能否指“李霧迪”,為什麼偏偏是“李雲迪”?

(朝陽大媽)

03

話又說回來了,

“李某迪”為什麼偏偏是“李雲迪”?

為什麼不是“李霧迪”、“李雨迪”?

李雲迪之前在重慶政協、全國青聯、香港青聯擁有不同的身份,在廣州是形象代言人,有這麼多特殊身份的公眾人物,他不應該注重自律,加強德行修為嗎?

作為一個知名的鋼琴家,黑白琴鍵容不得“黃”!容不得錯!

做錯了事,必然會受到法律的懲罰、道德的譴責。

李雲迪的行政處罰必然會“具有一定社會影響”,那些政府機構、社會組織可是容納不了這樣的汙點明星的。不過,平安朝陽那裡對大眾通報的還是有分寸的,是“李某迪”。

對於法律專家來說,也應該加強職業道德修為。這位博主說了這麼一段話:

“法學教授存在的意義,應該是教導人們不去違法,而不是教唆那些違法的時候如何向執法者挑刺。”

你認為違法者應當受到應有的懲罰嗎?

當你遭到違法者侵害之後,你希望有人干涉司法嗎?

歡迎留言、點評、討論。

“李某迪”能否指“李霧迪”,為什麼偏偏是“李雲迪”?

“李某迪”能否指“李霧迪”,為什麼偏偏是“李雲迪”?

(觀察者網釋出的某法學教授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