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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天在上,我要離婚”她為何七夕發文分百億家產?

七夕當天,應瑩發文稱:蒼天在上,我要離婚。

她是徐翔的妻子,結婚15年。徐翔就是那個“寧波漲停板敢死隊”總舵主、“私募一哥”,多輪牛熊市穩定獲利,資產數萬倍增長,且為人極其神秘,鮮少在公開場合發聲。2017年1月,其因操縱證券市場罪被判5年半,71億餘元犯罪所得追繳。

早在今年3月22日,應瑩就向法院提交起訴書,要求離婚,訴求還包括爭奪孩子撫養權,分割上百億家庭合法資產。

“蒼天在上,我要離婚”  她為何七夕發文分百億家產?

根據應瑩七夕當天的發文,二人相識多年,丈夫沉迷炒股,是個工作狂但抗拒社交,自己則退居幕後,撫育孩子照顧老人。

我與徐翔二十歲時相識於銀河證券寧波解放南路證券營業部,他沉迷炒股,多次起伏,最終年少成名。光環之下的徐翔,在我和一些朋友們看來,其實與普通人無異,他也有喜怒哀樂,也有自己知識的盲點和對新奇世界的渴求。炒股對於徐翔來說是一種信仰,這種執著與痴迷,早已超越獲得財富本身,在資本市場大繁榮的時代,我們很僥倖獲得上天眷顧,也讓徐翔受到一些業內尊重。

我們夫妻對享受財富的態度都比較淡然,徐翔是個工作狂,抗拒社交讓他幾乎沒有公開露面的機會,甚至外界也有諸多誤解,而我則將重心放在家庭上,撫育教導孩子,照顧雙方老人,這幾年來,無論外界如何猜測和各種傳言,我們夫妻分工得當,於我而言,生活平靜如水。

徐翔案發,約210億元資產受到查封。應瑩提到,徐翔犯罪所得為71億餘元。對於“扣押、查封涉案財產部分是合法財產“的辯護意見,法院將甄別後依法處置。

徐翔案發後,我們家庭名下大概接近210億元的資產都受到查封,這包括澤熙系公司的資產、徐翔父母名下以及我們夫妻名下的所有資產。此外還包括一些關聯朋友的資產也一併查封。

2017年1月23日,徐翔案判決書認定,徐翔的犯罪所得為71億餘元。判決書第98頁認定徐翔“所得贓款已全部被追繳”。另據判決書:“本案三被告人的辯護人均提出’公安機關扣押、查封三被告人的涉案財產,部分是他人財產以及與犯罪無關的本人合法財產‘的辯護意見,本院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隨案移送的涉案財物權屬和性質予以甄別後,依法作出處置。”

應瑩稱,遲遲未能處置財產,成為婚姻最大的艱難和坎坷。

以上均為判決書原文。誰曾料想,“對隨案移送的涉案財物權屬和性質予以甄別後,依法作出處置”這句話成為數年來我最大的糾結,亦成為我們婚姻最大的艱難和坎坷。

在徐翔案判決前,2016年9月,劃扣個人銀行卡餘額約5億,2016年11月至12月,劃扣信託賬戶資金餘額約100億(未透過信託公司,直接從銀行端劃扣),判決後,2017年6-9月,劃扣個人證券賬戶資金餘額約16億。以上劃扣都是直接去銀行劃扣,我們沒有收到任何手續,查詢相關賬戶後才得知被劃扣。

早在2017年4月16日,我就向青島中院當面遞交申請書,請求法院依法甄別徐翔案的合法資產。同年6月29日,我向青島中院當面遞交《案外人執行異議書》,法院回覆提異議是我的權利,關於家庭財產的甄別肯定會有個結論,但近期不會研究,會先處理車輛。劃扣資金都有手續,但不會給當事人。

應瑩提到,自己要照顧孩子和雙方老人,參與公司事務,還要去看望丈夫,多地奔波,精神早已透支。

在徐翔未案發之前,我的身份是徐翔的妻子,但徐翔入獄後,我成為整個家中的頂樑柱。在家庭而言,我是徐翔的妻子、徐翔父母的兒媳、兒子的母親,同時我也是我父母的女兒。我有時還要參與兩個上市公司寧波中百和大恆科技的一些管理事務。在持續數年的時間內,我長期奔波於青島、上海和寧波三地,四位老人年事已高,身體孱弱,孩子未成年需要撫養,同時我還要去青島看望徐翔,這其中辛苦煩累和困頓,早已讓我精神透支。

事有千千結,千千結之中,最糾結的就是青島法院對凍結資產的甄別問題遲遲沒有進展。徐翔的父母不止一次提出,要求法院甄別他們名下的合法資產,壓力到我身上,作為兒媳我自然是責無旁貸;我父母的房產也遭到查封,我的父母和兄長也對此有怨言,我也萬分慚愧;徐翔有一些朋友的資產也遭到凍結,徐翔入獄,他們來找我也是合情合理。

可以說,我已經力所能及,竭盡所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多年來一直要求青島法院儘快甄別涉案查封資產,對涉案朋友、對家中老人和對獄中的徐翔,都有一個交代,我本人真的問心無愧。

因此,應瑩希望以離婚的方式,分割家庭合法財產。徐翔入獄多年,應瑩在沒有生活來源的情況下支撐家庭,需要分割財產也是人之常情。

事實如此,矛盾的根源在青島法院,最後的壓力卻在我一人身上,我能奈何?

在我本人所有手段都無法求解的情況下,我申請與徐翔解除婚姻關係。與我而言,我本人希望換一個身份,重新有一個站位和角度。站在一個離婚妻子的角度,我依然希望青島法院能夠加快速度甄別資產,現在是我要求分割我們家庭共有的合法財產,為我和兒子獲得一份應有的資產,這一切是合法,也是合情合理的。不可否認,徐翔有一些違法行為,他本人也認罰,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家庭的合法資產也要受到剝奪和沒收。

她表示雖然婚姻走到盡頭,但過去的生活是美好的,兩人的問題來自於外因。

今天,雖然我和徐翔的婚姻走到盡頭,穿梭滬甬鐵路時,望著窗外風景,我依然能回憶起和他生活的美好時光:

他婚後一度每週在滬甬兩地奔波,身價幾十億卻捨不得買一輛車;我在寧波臨產時,他不肯放棄當天的行情堅持操盤,聽到兒子降臨後卻對著電腦手舞足蹈;他曾寫著密密麻麻的炒股心得,神神秘秘地要把絕招都教給兒子……

在我要求離婚的訊息傳出後,一直許多親戚朋友的相勸和安慰,讓我十分感動和無奈。最後我想說,這次離婚不針對徐翔個人,我們問題的壓力來自外因,結局卻是婚姻不可逆轉地解體。

最後我再次以徐翔要離婚的妻子的身份,要求青島法院儘快甄別涉案資產,蒼天在上,我要離婚。

據媒體報道,應瑩之所以寫上述文章,是因為離婚案有新的進展,8月底會在青島監獄開庭。根據《刑法》罪責自負原則,罰金刑的實施不牽連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員的合法財產。應瑩辦理離婚,夫妻共有財產會分割,至於能分多少,就要看這些凍結的合法資產金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