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蘿莉”變“大媽”系營銷

7月30日,因直播操作不當而引發“蘿莉變大媽”的主播“喬碧蘿殿下”現身直播間和微博,她承認自己的“意外”走紅確實是公會營銷,共花費28萬。她還在直播中哭泣著稱,“看直播真的就是看臉嗎”,“後來輿論導向就變了”。

幾位不同部門的鬥魚內部人士告訴記者,鬥魚未參與上述事件營銷,對事件引發的輿情始料未及,但內容、運營、政府事務等部門都已啟動應急預案,積極應對。“我們的初衷是希望給予大眾展示自我的機會,讓草根發聲。”一位鬥魚市場部人士稱。

主播自稱將接商業廣告

在“露臉事件”之前,“喬碧蘿殿下”平常做直播都是用動漫影象擋住臉,聽聲音非常可愛。

25日,她與人連麥直播時,表示只要有10萬訂閱就露臉,不料軟體出現了bug,導致遮擋用的二次元圖沒顯示,她的真實容貌被曝光,畫面中顯示這是一位面板黝黑的中年女士。

而“喬碧蘿殿下”並未發現已經露臉直播,對面的女主播故意問她是不是本人,“喬碧蘿殿下”回答自己是58歲大媽,身份證上是58歲。

事件發生後,喬莉蘿殿下為了挽回局面,不斷髮布自己化妝美顏後的影片,證明自己顏值“線上”,但粉絲仍不買賬。

這一波操作也讓“喬碧蘿殿下”的關注度大漲,她的直播間粉絲從之前的10餘萬漲至近84萬。

“意外”走紅後,主播進一步對自己展開營銷。近兩日,該主播還在微博上稱,過段時間準備出ep(單曲),馬上寫好一首饒舌歌曲;“想營銷方案要動腦子,給同行教學一下”(目前已刪除)。該主播還在其魚吧透露,已經在承接音效卡和美顏相機廣告。

該行為是否涉嫌詐騙?

對此,有網友提出質疑,“喬碧蘿殿下”平日能夠獲得不少的打賞,她的行為是否涉嫌詐騙?如果真有粉絲為其刷10萬元禮物,發現“受騙”後能否追回?

針對此事,有律師表示,因直播的特殊性與多樣性,該起事件中主播是否涉嫌違法尚有爭議。

首先,對於直播中觀眾“打賞”主播的性質而言,應屬民法意義上的一種贈與關係,且這種贈與通常是沒有任何附帶條件與義務的,觀眾可以因主播的容貌或是才藝等多個方面進行這種“打賞”。同時,在直播中使用P圖軟體已成為一種“行業慣例”,因P圖軟體的可識別性,觀眾應當意識到主播的容貌或聲音可能與真實情況不符。因此,若觀眾後續發現“被打賞”主播的容貌或聲音等與真實情況不符或可視為一種“商業風險”,在此種情況下觀眾很難以重大誤解或欺詐為由申請法院撤銷對主播的“打賞”。

其次,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若主播在直播過程中向觀眾承諾過或以其他方式使得觀眾足以相信其容貌或聲音等與真實情況相符,則觀眾此時對其作出的打賞可定性為觀眾因受錯誤認識而處分了自身財產,且該錯誤認識與處分財產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這種情況下,主播的“P圖”行為可視為一種欺詐,觀眾則可依據《合同法》的規定,以主播欺詐為由申請法院撤銷對其的贈與並要求其返還“賞金”。此外,若主播“騙取”的金額過大達到詐騙罪立案追訴標準的,則可能涉嫌詐騙罪或承擔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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