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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一個月內,和大十歲的男神偶遇了三次後,他主動向我求婚了

故事:一個月內,和大十歲的男神偶遇了三次後,他主動向我求婚了

本故事已由作者:

太上老妖

,授權每天讀點故事app獨家釋出,旗下關聯賬號“每天讀點故事”獲得合法轉授權釋出,侵權必究。

1

夏夜清涼,是露營的好時機。

宋春雪坐在帳篷裡,一邊拿手機對著星空狂拍,一邊攪動著正汩汩冒泡的咖啡。

煮得差不多了,好想立刻就品上一口,她迫不及待去關火,一個不慎,手背觸碰上了燒得滾燙的杯壁,劇烈的疼痛讓她忍不住一個哆嗦,杯子倒了,酒精爐子也翻了。

“完了完了……”

她就不該將爐子放在離帳篷那麼近的距離,可懊悔已無用,帳篷瞬間被烤出一個大窟窿,明晃晃的火苗還在拼命往上竄,霎時間便濃煙滾滾。

第一個想法自然是逃了,可憐她為了露營特地準備的周黑鴨、醬肘子、酒鬼花生、還有一打百威啤酒……

“算了算了,命裡就不該有這個口福。”

命裡不該,一向是她的口頭禪。

再看看被燒成了一團灰燼的帳篷,她有些欲哭無淚,錢包跟卡都沒了,手機裡的餘額還是個位數。

回家成了難題,難道要她在大半夜,騎著那輛兩輪腳踏車滑下山去嗎?她抬頭看天,嗚嗚呀呀搓著頭髮一陣亂叫。

還未等她發洩完,一道光束突然打在了自己臉上,她拿手遮臉,看不清對方是誰。

腦袋裡突然生出一些不好的畫面,荒野棄屍?猥瑣怪叔叔?天吶不會這麼倒黴吧!然而對面響起的卻是一聲好整以暇的輕笑。

“我看這邊有火光,還以為落了隕石呢,誰知道,居然是有人將自己的帳篷點了,你是要用來取暖麼?”

那人在嘲笑她,同時關掉了手電,宋春雪適應了一番,才能看清他的臉。

只見他大約三十來歲,高額頭,高鼻樑,唇角嚴謹,下巴尖而瘦,算是比較普通的五官,但他站在那裡,幾乎成直角的雙肩與堅挺的胸膛,卻給人一種飽經世故的優越感,就連寬鬆的休閒服,也不能掩蓋那股從內而發的儒雅氣質。

宋春雪卻有些不喜歡他,命裡就不該遇見這種霸總型別的男人。

好吧,說白了她就是自卑,她打小出生不好,星巴克都難得去一次,但這個男人的衣著打扮,一看就是經常出入高階場所的人,哪怕是在這荒郊野外,他的鞋子也是一塵不染,鋥鋥冒著亮光。

可在這個檔口下,她又不得不開口求助,蒼天大地,麻煩等我回去後,讓我選擇性失憶忘了這段倒黴經歷吧!

她一邊在心中祈禱,一邊清了清嗓子,拿捏著語調開了口:

“這位大叔,這……你也看見了,發生了點小意外呢,您能、幫幫我嗎?”

正常人遇見這種情況,大概都不會拒絕的吧,再怎麼說,她也算是有幾分姿色的,幼兒園跟同伴比美,誰能勝過她?當然,是摻雜了那麼一丁點兒的威逼利誘。

可誰知這人卻抱著雙手,歪著腦袋來了一句:“憑什麼?”

宋春雪一口氣沒上來,差點脫口而出了人生的經典臺詞,可她卻忍住了,暗暗掐著自己的大腿道:

“大叔你看,我是真的沒有辦法了呢!”

男人果然就圍著她看了一圈,從上到下,看得宋春雪毛骨悚然。

“大爺的,你幫還是不幫啊,不幫趁早說嘛,免得我浪費口舌。”

她終於還是忍不住了,經典臺詞張口就來,說完,狠狠瞪他一眼,準備獨自離去,身後的男人笑了出來。

“好啦好啦,你這會兒下山,打不打得到車是一回事,半路被野獸襲擊,那才叫慘呢!”

宋春雪懷疑他是在恐嚇自己,卻又找不出證據,只能止步回頭,臉色已緩和了三分。

“這麼說,你肯幫我了?”

“嗯,幫你可以,我的帳篷就在那邊,不過這長夜漫漫孤男寡女,你……是不是應該做些什麼來回報於我?”

男人注視著她臉上發生的劇烈變化,若猜得不錯,此刻她應該很想將自己暴打一頓,但她又在考慮打不打得過,所以表情尤為豐富,時而瞪眼,時而抿嘴。

他不想再逗她了,拿出車鑰匙給自己停在路邊的車子解鎖,然後在她面前揚一揚,帶著幾分揶揄說道:

“帳篷讓給你啦,我就睡車裡。”

宋春雪愣了一愣,往帳篷的方向瞄了一眼,又往車子的方向瞄了一眼,然後一步一回頭地鑽進了不遠處那個陌生的帳篷裡。

2

雖有了暫時的容身之處,宋春雪卻一夜未眠,她悄悄去車邊看了幾次,男人已然在車裡睡去,卻不甚安穩,總是凝著眉頭,頻頻在狹小的空間裡翻動身體,車子跟著搖晃不止。

說真的,她有幾分歉疚,可一想到這個男人之前對她的調侃,頓時又恨得牙癢。

第二天早上,她熬不住了,和衣躺在帳篷裡,沉沉地睡了過去,醒來時,太陽已過頭頂,似已到了中午。

她是被一陣香味燻醒的,從帳篷裡探出頭來看,男人煮了一鍋麵,青的菜葉,紅的番茄,嫩黃雞蛋,酷似廣告裡誇張的樣品。

“再不醒,我可是要闖進去打你屁股了。”

他盛了一碗遞過來,香氣頓時入了肺腑,宋春雪鬼使神差地接過去,不出片刻就將麵條吸得呲溜作響。

吃人嘴短,一句謝謝大於天。

“那個,大叔,謝謝你啊。”她十分認真地說道。

男人還在優雅地用筷子卷著麵條抿嘴吃著,聽她說話,吞嚥掉嘴裡的食物後方才抬頭看她。

“你也二十好幾的人了吧,怎麼總是一口一個大叔地叫,不覺著把我叫老了麼,我頂多也就大你十來歲而已。”

十來歲,古代的人家都已經孩子成群了。

宋春雪好笑地想,嘴上卻還是不著痕跡地問道:“那我該叫你什麼呢?”

“我姓易,單名一個晟字,你看著叫吧。”

宋春雪敷衍地點了點頭,反正以後也不會再有機會見面了,沒必要在此事上糾纏。

吃完後收拾東西準備下山,宋春雪是沒什麼好收拾的了,所以一直站在邊上,看他熟練地將自己的東西打包成捆,有條有序地放進自己的後備箱裡。

“哎,說實話,你怎麼想著一個人跑到山上來露營?”

他開啟車門,示意她坐進去,然後用一隻手肘撐在車門上,目光投在她臉上。二人距離有些近,宋春雪聞見他身上有隱約的香水味,隨即反問道:

“那你呢?不在家好好陪著老婆孩子,一個人跑到山上做什麼?”

易晟有些無奈地擰起了眉頭,“誰告訴你我有老婆孩子了。”然後就坐進駕駛室,準備打火出發,誰知那車子卻沒什麼動靜,他一拍方向盤。

“遭了,昨天一時興起,忘記加油了……”

這哪像是一個成年男人會幹出來的事,況且,還是他這種渾身散發優越感的男人,宋春雪打心眼裡不信他,可他說走不了,她也不能自己把人家車子開走,只好用自己那輛兩輪腳踏車,載著他下山去。

一路無言,宋春雪始終沒告訴他,自己為何要獨自一人上山露營,其實這個答案,連她自己都不知道,只是覺得最近一段時間,似乎是人生低谷,失業,失戀,還被渣男坑走了所有積蓄。

聽說運動能夠緩解一個人的心情跟運氣,她便做足了準備,瞪著腳踏車一口氣跑到了山頂,只是不料,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所以啊事實證明,人在倒黴的時候,喝涼水都會塞牙!

他們二人在市中心的一個高檔住宅區告別,易晟指著身後一排獨門獨院的小洋房說道:“要不,去我家坐坐?看你中午沒吃飽,又這麼賣力載我回來,夠辛苦的了。”

宋春雪忙擺了擺手,將腳踏車夾在雙腿之間稍微用力,車子原地打了個轉。

“你幫我我也幫你,咱們兩清了,沒必要扯些沒用的。”

真是斬釘截鐵,易晟看著她遠去的背影,笑到不能自己。趁她走遠,他轉身又撥了個電話。

“阿兵,去幫我把車開回來,就在南邊郊區的山頂上。”

車子油箱裡,可是滿滿的一箱油呢!

3

宋春雪回去的當晚,就收到了某公司的入職通知,這對她來說,簡直就是救命稻草一般的喜訊,第二天,她仔細收拾了一番,準備去辦理入職,臨出門了才發現,身份證竟丟了。

她清楚地記著,昨天明明是同手機一起放在上衣口袋的,在帳篷被燒燬之前,她還摸到過,所以比較可能的,是在易晟帳篷裡翻來覆去的時候弄掉的。

理清了思路,她便一刻不再耽誤,跨上腳踏車就出了門,車子七拐八拐,終於到了昨天與易晟分手的那個地方。

她敲響了門,咚咚咚咚,一聲比一聲急促。

開門的卻是個女人,只從門裡探出一個頭來,快速地掃了宋春雪一眼。

“你幹嘛的?”

“我、我找易晟……”

宋春雪喘著粗氣,還未將話說完,女人就不耐煩地揮起了手。

“他不在家,什麼時候回來不知道,真是的,天天有人找煩都煩死了。”然後就砰的一聲關上了門。

聽口氣,大概是這家的女主人沒錯了,宋清學吃了閉門羹,煩惱一波接一波地來,好不容易等來的入職通知,怕是又要泡湯了。

她垂著腦袋往外走,在心裡埋怨自己,怎麼就沒想著要留個電話什麼的,突然一道黑影就攔住了去路。

她抬頭一看,一臉笑意的易晟正揹著手好整以暇地看著她。

“這麼快就想我了?”

他高著嗓音發問,臉上有幾分得意,宋春雪忍不住拿白眼翻他,一想自己的東西可能還在他手裡,一時又收斂了些,改委婉的口氣道:

“那個,大叔,我的身份證是不是落你那兒了?”

“好像是有這麼回事兒,不過,我交給我的助理了,大概,過不了多久他就會送到派出所去。”

派出所還在城北,她騎車過去至少要一個小時,她懷疑他是故意的。

“那,能不能,麻煩大叔,把您助理聯絡方式給我。”

她已經儘可能在忍著讓自己不發火了,所以聲音聽起來有些微顫,雙手也不覺捏緊了拳頭,這樣的反應,倒叫易晟快要憋不住笑了,忙假意清了清嗓子。

“我助理日理萬機,從不接聽陌生電話,要不,你把你的號碼給我,我來幫你說然後讓他聯絡你。”

也只能這樣了,宋春雪機械地報出了一串數字,眼看著他存進了自己的備忘錄裡,然後等待他的下文。

他卻將手機往兜裡一揣,沒事人一樣了。

“你倒是打電話給他呀!”

“哎喲,我忘了,你的身份證,好像就在我口袋裡呢,哎,大叔老了,不中用咯。”

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宋春雪的火氣從腳趾頭直竄到頭頂,她一把從他手中接過自己的身份證,狠狠地白了他一眼後轉身欲走,誰知易晟卻突然拉住了她的一隻胳膊。

“哎,我幫了你這麼大忙,總得請吃一頓飯表示感謝什麼的吧?”

因為拉扯動作有些過大,周圍人群都投來了異樣的目光,宋春雪腦子一熱,心想這傢伙看似衣冠楚楚,卻是個不折不扣的大人渣,居然在自家門前對她勾勾搭搭,他也不怕被她老婆逮個正著。

她一清清白白的小姑娘,可不想惹來一身腥臊。

於是便踢腿狠狠踢在了他的襠部,易晟當即鬆開了手,彎著腰痛撥出聲。

“渣男,別以為有兩個臭錢就可以為所欲為!”

她扔下一句,頭也不回地走了,身後的易晟擰著眉頭抬起臉來,下一刻又輕笑出聲。

“小丫頭片子,有點意思。”

4

入職手續辦理得還算順利,接下來一個月的實習期,漫長且又艱難。

她幾乎天天加班到很晚,晚飯就在一些小攤位上隨便對付著。

意外來得如此之快,甚至沒有給她反應的機會,那個燒烤爐對著小女孩倒下來的時候,她幾乎想都沒想就衝了過去,小女孩被她撲到,她被燒烤爐撲到,火紅的碳石撒了一身。

她被送往醫院的時候,還在接公司的電話,兩隻手都因為燒傷無法握手機,便用僅剩的兩個完好的手指頭捏著,然而電話還沒聽完,就有一個人走過來抽掉她的手機,掛了電話一鍵關機,然後自然而然地放進了自己兜裡。

她剛想發作,抬頭一看卻是穿著白大褂的易晟。

“長點心吧,手機上全是細菌,沾染到傷口感染了怎麼辦?”

這一次他倒沒說笑,反而沉著一張臉,開始給她處理傷口,宋春雪一邊忍著劇痛一邊想,兩次遇到這個男人都是因為火,她這是命裡跟火反衝麼!

幸好燒傷不是太嚴重,除了露在地外的手臂上有幾處可能會留疤以外,其他地方都是小意思,她被安置在病房,自初次處理傷口之後就沒再見過易晟。

那日她忍不住問起。

“易晟呢?怎麼不見他。”

正在替她換藥的護士抬頭看了一眼,漫不經心地回道:“易教授只有每個週四會到我們院裡坐診,你以為隨隨便便就能見他?”

那說話的語氣真叫一個酸溜,眼底的輕視也絲毫不加掩飾,宋春雪一急,當即還口:“你想什麼呢,我找他是因為他拿了我的手機還沒還給我,那個渣男,你以為誰願意見他似的。”

那護士竟也一點不示弱地跟他爭執起來:

“要是易教授那樣的男人都叫渣男,那這世上就再沒有好的男人了。”

“你放……你瞎說,我可是親身經歷的,他身為人夫,還勾三搭四,這不是渣男是什麼?”

“誰說我們易教授結婚了?”

“誰說的?我親眼見過他老婆!”

這下連護士都愣了,可也只一瞬,就恢復了神色。

“我告訴你,易教授怎麼說也是公眾人物,你可不能亂說話。”

正說著,一群人從外面走了進來,為首的正是幾日不見的易晟。他以及他身後的幾人,都帶著一種莫名其妙的笑意,宋春雪好似在背後爵人舌根被抓了現行一樣,臉上有些不自然的僵硬,索性哼了一聲,扭過頭去看窗外了,然後就聽身後傳來聲音道:

“易教授何時結婚了,怎麼沒請我們吃喜糖?”

“喜糖倒是備著呢,就差個新娘了。”

宋春雪忍著沒動,腦中卻思緒漫天,不時就又聽見易晟的聲音。

“哎,這年頭,總有人找錯門,這不鄰居家大姐又向我抱怨了。”

這種事倒不是一次兩次了,易晟除了是醫生之外,他還是個名氣不錯的鋼琴家,幾乎每天都有一些頭腦發熱的粉絲找上門,住在他隔壁的鄰居幾乎每天都會遇到幾個敲錯門的。

宋春雪一聽,頓時連身子都僵了,耳後好似泛起了熱,偏偏易晟又突然湊過來檢視她的傷口,一時間,無地自容,加心跳驟增。

報復一般的,直到出院時,易晟才將宋春雪的手機還給了她。

“給你存上了我的電話,如果身體有什麼不適,我隨叫隨到,或者,要請我吃飯什麼的……”

“那就現在吧!”

宋春雪打斷了他的話,徑自走向了他的車子,開啟後座車門坐了上去,易晟也快速上了車,一邊系安全帶,一邊回過頭來看她。

“怎麼不坐前面?”

“我哪敢同一個公眾人物出現在別人的視野中啊!萬一被人拍了,我可沒本事替自己洗白。”

語氣漫不經心,有些酸溜溜的,在醫院的時候,那些個小護士日常談論最多的便是他這麼一個公眾人物,知名鋼琴家,還是醫學界教授級別的專家,年輕有為又多金。

所以,這頓飯就當作是誤解他的一個賠禮方式,過了今晚,她不會再與他扯上半點關係。

吃過飯,易晟堅持要送她回家。反正也就這一次,宋春雪沒有拒絕。

她家住在深巷子裡頭,車子進不去,易晟又多送了幾步,走到門口時,宋春雪卻站在原地不動了。

“怎麼?怕我要進去?”

宋春雪不說話,低頭在包裡口袋裡翻找著什麼,過了半晌,她雙手一癱,有氣無力地說道:“我鑰匙丟了。”

易晟撲哧一聲笑了出來。

“你怎麼不是丟這就是丟那的?”

見宋春雪依舊苦著一張臉,他終於止住了笑。

“好了好了,去酒店還是我家,你自己選!”

5

宋春雪最終還是選擇了去住酒店。

“事先說好啊,送我到門口就行了,不許跟我一起進去。”

“那你有錢麼?”

額,卡里最後的錢,剛好夠付晚上的飯錢,所以,她還真沒有,可就算如此,她也不願意去他家裡住。

“那你,幫我付錢,等我發了工資,第一時間還你。”

易晟發動了車子,無聲地笑了起來。

酒店前臺的位置,服務員遞過來門卡,卻被易晟一把搶了過去。

“要不要我明天早上來接你上班?”

像是故意一般,他拿著門卡在自己面前晃呀晃,身體有意無意地向前傾斜,不論從哪個角度看,多少有些親密。

宋春雪搶過門卡來,白了他一眼,在服務員羨慕嫉妒的眼神中進了電梯。

第二天竟一覺睡過了頭,因為在醫院的幾天時間沒有上班,她便關掉了手機鬧鈴,昨晚忘記開啟,醒來時太陽已經老高,她急急忙忙往公司裡趕,飯都沒顧得上吃一口。

幾天不在,堆積的工作如山,當她再次從一疊疊檔案中抬起頭時,已然到了快要下班的時間。幾個同事在相互道著再見,工作還未完成的,則正埋頭苦幹。

宋春雪也準備繼續做手上的事,卻突然聽見一陣噠噠的高跟鞋聲,同事阮琳琳本來已經下班走了,此刻卻又像個衝鋒手一樣奔了回來,一邊跑嘴裡還一邊喊:

“哎哎你們快來看,重大新聞哎!”

宋春雪向來不愛湊這樣的熱鬧,所以沒去理會,誰知卻突然從同事們的嘴裡聽到了自己的名字。

“天吶宋春雪,你還上什麼班呀,這都傍上易晟這樣的金主了……”

她身子一震,三兩步衝過去搶了阮琳琳的手機來。

只見一頭條新聞,上面還附帶著自己與易晟從酒店同進同出的照片,顯眼的標題上寫著,著名鋼琴家與陌生女子雙雙出入酒店……

這是造了什麼孽啊!

宋春雪將牙齒咬得咯咯作響,連手頭的工作也不做了,在同事們的一片起鬨聲中離開了公司。

她邊跑邊撥通了易晟的電話,那邊傳來慵懶的一聲喂,她的情緒便再也控制不住,張嘴罵了起來。

“易晟,你是有毛病吧,那照片到底怎麼回事?”

昨晚她的確是跟他同進酒店沒錯,可她是親眼看著他離開的,何來的同出?

電話那端的易晟似乎也被問迷糊了,好半晌才回答道:

“我就是,早上去見了一個朋友,這不剛好趕在你後面出來,當時你跑得快,我叫了你幾聲你都沒聽見。”

宋春雪忍不住以手覆面,咬牙切齒一字一句地說:

“你當真是第一天當公眾人物嗎?我現在,恨不得扒了你的皮。”

扒了他的肝都無濟於事了,這件事,很快就在網上被炒成了熱帖,她現在可是連門都不敢出,易晟那邊大概也是感受到了壓力,竟打來電話向她求助。

“這件事只有你出面才能解決了。”

“我怎麼解決?”

“過幾天我有新曲釋出,到時候,只要你在釋出會上承認是我的正牌女友,自然就沒事了。”

我呸!

宋春雪想都沒想就拒絕了他,誰知易晟突然就轉變了語氣。

“算我求你了還不行嗎,如今我的工作跟生活都大受影響,想必你也是一樣的,所以,咱們暫時先解了燃眉之急好不好,待這件事情一過去,我再找個理由就說我們已經和平分手,人們漸漸也就會將此事給淡忘了。”

他信誓旦旦地在她面前再三保證:“我不會打擾你的生活,更不影響你的工作,只需要你抽出兩個小時時間來參加我的釋出會就行了。”語氣誠懇,態度殷切,宋春雪竟鬼使神差地點了點頭。

而她大概永遠都不知道,放掛了電話的易晟,正跟身邊的人笑得不謀而合。

“你這招果然管用啊!”

“那是自然!”

6

釋出會眼看就要到了,這讓宋春雪本就忐忑的心愈發的惶恐起來。

前一天,易晟送了晚禮服、高跟鞋,以及一整套的首飾過來,她看著那些昂貴又閃閃奪目的東西,最終,卻將其扔在了一旁。

就算是某某知名鋼琴家的女朋友又如何,她還是她自己,她喜歡寬鬆隨意的休閒裝,喜歡平穩舒適的平底鞋,喜歡將頭髮高高束起,所以第二天,她也確實是如此裝扮的。

釋出會現場的後臺,易晟盯著她這身裝扮看了足足兩分鐘,宋春雪正揣測他會不會因此而生氣的時候,只見他打了個響指,笑得比誰都燦爛。

“好,果真不愧是你!”

宋春雪還沒來得及搞明白他這句話的意思,就被催促著同他一起走上了臺。

臺下閃光燈一片,她有些睜不開眼,也聽不清別人都說了什麼,直到一道清澈琴音,才將她拉回了現實。

她尋聲望去,看見易晟正坐在一架白色鋼琴前,指間飛舞,神色清冷,聚光燈打在他身上,似籠罩著一層淺薄光暈,竟如夢境一般的虛幻。

不得不承認,他是她見過為數極少的好看男人,雖然她確實比自己大上十五六歲,可無論是從他的外貌還是言談舉止來說,都是無可挑剔近乎完美的那種。

她心頭突然一股就生出一種莫名的得意感,很快,她將成為那個讓萬千女生都羨慕不已的人。

易晟的目光也像她投了過來,他輕抿著唇,目光濃郁,宋春雪彷彿被看穿了心思一般,有些不自然地低下了頭。

曲子恰在這時結束,現場一片爆裂般的掌聲與尖叫,她也舉起手附和著拍了兩下,誰知都不見掌聲有停止的跡象,反而愈發猛烈。

她正想著,這群粉絲也太瘋狂了,不過一個易晟而已……

思緒未完,眼前突然出現一捧大紅色的玫瑰,易晟單膝跪地,正目光灼灼地看著她。

“宋春雪小姐,你願意接受同我訂婚嗎?”

宋春雪覺著自己大概是被那玫瑰花香薰暈了頭了,出現了幻聽什麼的,她無措地指著自己的鼻子嗯了一句,可誰知,易晟當即從玫瑰花束中取出一枚戒指,在她還未來得及反應之時,套在了她的中指上。

那明明是發出疑問的一句“嗯”,他連這個都聽不出嗎?況且,他們說好了,只是承認是他的女朋友而已,此刻怎麼就變成了求婚了呢?

宋春雪越想越迷糊,全然沒看見易晟轉過頭去那得逞之後的一臉笑意。

一個月內,和大十歲的男神偶遇了三次後,他主動向我求婚了

釋出會結束後,無法淡定的她終於開始發問:

“易晟,你到底搞什麼鬼?”

“反正都是演戲,我覺得還是逼真一點的好。”

易晟始終揚著嘴角,說話的口氣絲毫沒有心虛感,宋春雪看他這副雲淡風輕的模樣終於明白過來,他就是故意的!

她已然氣極,從手上拔下戒指往他懷裡一扔。

“那你說吧,我們什麼時候和平分手。”

“哪有剛訂婚就要分手的,總要循序漸進著來不是嘛!我的未婚妻小姐。”他一邊說著,一邊又將戒指套了回去。

“為了不讓人懷疑,這枚戒指你還是戴著吧,放心,分手之時我會收回來的。”

量他也不敢說謊,宋春雪白了他一眼,不情不願地算是勉強接受了。

所謂的循序漸進,便是易晟每日都會帶著各種禮物,守在宋春雪的門口,纏著她陪吃飯陪聊天,甚至大張旗鼓地出現在各種媒體的視線中,美其名曰:為了圓謊!

宋春雪混得一個白吃白喝,倒也懶得跟他計較,權當公事公辦。

那日易晟定了一個江景晚宴。

大概覺著應該適當配合氣氛,宋春雪難得地穿了裙子,還配了個小矮跟的鞋。

他們落窗而坐,窗外絢麗的江景印在她的眼中,同時又折射到易晟的臉上,他似乎明顯地開心,多喝了幾杯酒,眼睛微微泛著紅。

飯間她起身去洗手間,因為踩不慣高跟,剛走了沒幾步,就一個踉蹌,撞到了一邊的桌子,那桌上坐著一對男女,男人當即站起身來不依不饒地揪住了她的衣領,帶著酒氣的唾沫星子噴了她一臉。

若換在以前,她大概已經將高跟鞋脫下來呼到人家臉上了,可此刻,她竟有些無措,下意識地轉頭,用目光向急忙走來的易晟求救。

易晟給了他一個別怕的眼神,就用不瘟不火的語氣與人周旋起來,雖然對方氣勢洶洶一副不能罷休甚至想動手的模樣,可此刻的宋春雪卻無比心安,因為,他將她護在身後,她的手就被他握在掌心裡,乾燥舒適的溫度,好比一顆定心丸。

他很快便將人打發走了,回過頭來笑問她道:

“怎麼,這就被嚇到了?初見你時,你可是敢獨自一人在山上露宿,還敢睡陌生男人帳篷的人!”

宋春雪支支吾吾回了句謝謝,急忙轉身去洗手間了,不知道為什麼,她始終沒有勇氣抬頭去看他的眼睛。

她拿冷水洗了把臉,腦子裡開始飛速旋轉,她是何時變得這般軟弱了?難道,是因為對他產生了依賴?

這個問題卻久久沒有想通,後來,事情就變得愈發不可收拾,她突然有了種患得患失的感覺,只要易晟有片刻沒有理會自己,她的腦子裡就會瘋狂冒出各種奇怪的想法。

他是不是有真正的戀人了?是不是要跟自己宣告分手了?是不是看穿了自己的心思,要跟自己劃清界限了?

因此,她陷入了無盡的焦慮與恐慌之中。

7

宋春雪準備主動提出“分手”,她做事向來果斷,她不能讓自己這般頹靡下去。

然而,易晟卻搶先一步開了口,但並未提“分手”之事,他說他遇到了麻煩。

“我公司的賬目上出現了一些問題,所以,現在我要將我的財產轉移到你的名下。”

“財產轉移?”

宋春雪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畢竟,她只是個冒牌的未婚妻罷了。

“我的家人都在國外,趕回來怕是來不及了,你現在是我名義上的未婚妻,只有你最適合。”

易晟鄭重的神色看不出任何破綻,她似乎沒有拒絕的道理,當天下午,二人便去辦理了手續,直到簽完字,宋春雪還處在一種懵怔的狀態中。

他們在易晟家的門口告別,很意外的,易晟伸出手摟了摟她,將下巴擱在她的肩上,沉默了好久。

他向來都是個嘴上頑皮卻分寸有度的人,就連幫她攏一下頭髮都要徵得她的同意,這一抱,不禁讓宋春雪有些隱隱的不安起來。

“易晟,你不會有事的吧?”

她認真地看著他的眼睛問道,希望能從他的眼神裡看出一絲答案,然而他卻只是笑著揉了揉他的頭髮。

“傻丫頭,對老公要有絕對的信任。”

宋春雪心頭一顫,對著他的胸口捶了一拳。

“不害臊,誰要你當老公!”

“要不要可由不得你,現在天下人都知道,你宋春雪,就是我易晟的未婚妻!”

他刻意將聲音放大,宋春雪慌了要去捂他的嘴卻被他輕易躲開,二人一追一趕,全然不知此刻的自己竟像個孩子模樣。

宋春雪卻怎麼都想不到,那一天打鬧的場景,會是他們二人之間最後一次見面。

易晟像是突然從這個世界消失了一般,悄無聲息,了無音訊。

情急之下她找到了他的公司,在這之前他曾說過,他的賬目出現了一些問題,她猜測會不會是這個方面的原因,可公司卻說,他的賬目並無任何問題,只是人不見了而已。

賬目沒問題,那他為何會將資產轉移到自己名下?

帶著疑惑,她又尋遍了他工作的醫院,還去了幾次他的家裡,卻始終沒人告訴她他的去處,整整一個月後,她才意識到,她好像真正的失去了他這個人了,頓時被滿腔的無力感席捲全身。

她像被抽掉了筋骨一樣,坐在地上無法動彈,只剩下喘息。

她開始關注新聞,希望能夠聽到有關他一星半點的訊息,她甚至遠赴了幾趟國外,想去尋找他的家人,卻都無果,直到此刻她才發現,自己對易晟的瞭解,少之又少。

午夜夢迴,她站在窗前獨飲烈酒,她企圖用這樣的方式來麻痺自己,她要說服自己,存在心底的那種幾乎要了她命的強烈思念,不過是因為,她還平白無故受著他所有的財產罷了,她想要找到他,只不過是要把那些錢統統還給他,然後跟他瀟灑道一句再見而已。

可事實真的如此嗎?她不敢往深地去想。

一連好些天的精神不振,公司發來了辭退信。

她去辦公室收拾東西時,昔日的同事不明白事情原委,皆以為她是做了易晟的未婚妻,再也看不上這點工資了,紛紛送上帶著幾分酸味的祝福。

“春雪,你可真是好命啊,以後可別忘了我們這些陪你朝九晚五的人。”

另一同事道:“叫什麼春雪啊!現在可要叫她易太太了。”

宋春雪默默收拾著手裡的東西,勉強笑了笑,未作出任何解釋。

出了公司大樓,電話鈴聲響起,她幾乎差點扔掉了手裡的盒子,忙手忙腳拿出手機一看,卻是母親打過來的。

母親的哭訴聲在電話那端傳來。

“小雪,你快回來吧,你爸他病了,病了。”

她幾乎都來不及去問爸爸到底是得了什麼病,當即攔了車往機場去。途中兩小時,她的一顆心幾乎都是懸著的。

其實父親並非她的親生父親,但在她眼中卻勝過親生。

八歲那年,母親帶著她一同嫁過去,他一直拿自己當親生女兒一般疼愛著,甚至都沒有要自己的孩子。

一開始,她並不能夠接受那個看起來老實巴交的男人,直到十歲那年,她穿了件紅裙子,惹怒了一頭瘋牛,被一路追趕著,眼看就要被瘋牛的犄角頂到,就在那時,他站了出來,將她護在身後,任憑瘋牛將所有的敵意都撒在了他的身上。

他的腹部被瘋牛的犄角劃穿,血淋淋中露出一截粉色的腸子,他因疼痛蒼白了臉,卻還在一邊拍著她發抖的手安慰她道:

“小雪別怕,爸爸沒事,到醫院縫上兩針就好了。”

當時他的掌心被血溼透,黏稠的溫暖卻從此覆蓋在了她的心上。她敬他,愛他,誓要將他當作自己的親身父親一樣來孝敬。

8

下了飛機,宋春雪馬不停蹄地往醫院趕,父親得的是尿毒症,腎臟已經開始衰竭,他躺在病床上不省人事,身上插滿了管,冰冷的機械滴滴響個不停。

“醫生怎麼說?”

宋春雪強忍眼淚,問雙眼浮腫的母親,母親嘆了口氣道:

“哎,要換腎,你父親一直不同意。”

不同意,便是等死,宋春雪知道,他只不過是不想連累自己跟母親罷了,家裡的條件不好,面對昂貴的醫藥費用,將是一道巨大的難題。

宋春雪頓了頓,似是下了重大的決心。

“不同意也得同意,我是他女兒,我說了算。”

“可……那麼多錢。”

“我有。”

她斬釘截鐵的語氣似給母親帶來了生一般的希望,忙不迭地答道:“哎哎哎,我這就同醫生說去。”

母親走了之後,宋春雪的身體順著牆無力地滑了下去,她用雙手捂住臉,眼淚從指縫間奔湧而出。

先是易晟莫名的消失,後是父親的重病,現在,她的身心又受到另一番煎熬的撞擊,她感覺自己是一個小偷,在未經過易晟同意的情況下,要去花掉他一筆大額的積蓄。

她心裡城牆的最後一角,已然崩倒坍塌,她泣不成聲,在醫院長廊慘白的燈光下。

因為費用及時,父親的手術很快得到安排,難得又正好遇上合適的供體。

據院方所說,主刀的醫生是一個專門從美國趕過來的專家。

聽到這個訊息時,宋春雪的心裡咯噔了一下,她對易晟能夠憑空出現的期望,一日比一日強烈,或許,很幸運的,那個所謂的美國專家,就會是他。小說裡不都是這麼寫的麼,在女人最無助之時,男人總是會以各種方式來到她的身邊,替她抗下所有。

然而現實卻總是讓人失望,當日來主刀的醫生,是個地地道道的美國佬,操一口不太流利的中文,見到她時,微微點頭與她打著招呼。

因為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希望破裂,宋春雪對他並無多少熱情,倒是母親一直在同他說著話,無非是拜託他請求他,定要醫好病人這類。宋春雪靜靜地守在手術室的門口,她不敢再有過多期待,也不敢有任何放鬆。

一場無聲的戰爭,持續了整整兩個小時,宋春雪也就那樣端坐了兩個小時,醫生來宣告手術成功時,她緊繃的身體彷彿一串被抽掉了線的珠子,她在眾人如釋重負的眼神中轟然倒下。

再次醒來時,竟然是那個美國醫生守在自己身邊,她雖意外,腦子裡的第一個念頭卻是父親。

“醫生,我爸爸怎麼樣了?”

“他非常非常好,我們的醫生,會二十四小時觀察他,你母親,也將他照顧得很好。”

她點了點頭,渾身除了有些虛弱外,幾乎再沒什麼不適,於是就掙扎著要起身,卻被那個美國醫生一把攔住。

“宋小姐,你是易晟的未婚妻,對嗎?他曾給我看過你的照片。”

宋春雪一聽他說這話,幾乎要從床上跳起來,手上輸的營養液針頭被拽了出來,她卻也沒感覺到疼,只抓著美國醫生緊張地問道:

“你認識他?那他現在在哪裡?”

“嘿、嘿、嘿,你先冷靜先冷靜,我會告訴你的。”

美國醫生始終輕笑著,因為說不慣中文,所以語速十分緩慢,他又重新替宋春雪紮好了針,看她徹底安靜下來,這才跟她講述了有關易晟的事。

“他目前,在華盛頓一所醫科大學的研究所裡。”

“那我為何聯絡不到他,他也從未聯絡過我?”

“這個嘛……他可能遇到一點麻煩,那所研究所裡,正在研究的是一種世界級的罕見傳染病,他就是那個研究的物件。”

那一刻,宋春雪只覺腦子裡傳來一聲巨響,全身的血液彷彿都開始倒流起來,她死死地咬住嘴唇,不讓自己哭出聲來,可眼淚還是止不住地往下掉。

9

父親已經從麻醉中清醒過來,母親衣不解帶地伺候在一邊,宋春雪不敢將這件事講與二老聽,只得自己捱著,心裡的掙扎時時刻刻都像一把尖刀刺痛著她。

兩個禮拜過去,她彷彿度過了人生中最為煎熬的時間。

父親一直要吃抗排異的藥,她又留下了一筆錢,然後隻身飛往華盛頓,往那個美國醫生口中的醫科大學而去。

就算他得了世界級罕見的傳染病又如何,她已經決定,要與他走完往後人生的每一步。

可是尋到大學容易,想要進去卻比登天都難,她在外面守了幾日,逢人就用蹩腳的英語打聽易晟的下落,竟無一絲訊息。

華盛頓已入深冬,那日她在雪中等到深夜,四肢早已冰涼,後來,她索性脫了鞋襪與外衣,在那裡一站就是一夜。

她暈倒了,卻也如願以償進了醫科大學,她的目的達到了。

“我得了傳染病,你們快將我送到研究所裡去研究!”

她帶著濃重的鼻音,一遍又一遍地重複著這句話,有人大概認出她就是那個日日在校門口打聽易晟的人,見她這副幾近瘋狂的模樣,或多或少生出了些惻隱之心,於是悄悄在她耳邊說道:

“研究所裡有固定電話時間,你照著這個號碼打過去,或許能找到你要找的人。”

宋春雪無比感激地回看了對方一眼,記住了他報出來的一串數字。

晚上七點,還有十個小時,這一天,她便守在電話旁邊整整十個小時。

她看著秒針跑完最後一秒,時針終於短暫地定格在了數字十上,她幾乎是用閃電般的速度撥通了那串電話。

“你好,我想,找易晟。”

她努力剋制自己放輕了語氣,她甚至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臟似乎隨時都要跳出胸腔一般的狂烈,她不得不用手拼命地按住。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就在她幾乎快要絕望之時,突然,一個熟悉的聲音響起。

“你好,是誰找我?”

那一刻,周身好像有潮水湧來,她被推在浪尖,搖搖晃晃,頭暈目眩,她怕自己一開口就成了哭腔,所以,在很努力地調整自己的情緒,對方卻急了,聲音抬高了數倍:

“小雪?是不是你小雪?”

宋春雪的情緒便再也收不住了,她握著電話嚎啕大哭起來,哭完了又笑,笑著又要哭,捶胸頓足的模樣,讓人誤以為她是個精神病患者。

電話那頭卻始終沉默著,直到她安靜下來,他才低聲喃喃著道了一句對不起。

“易晟,你個王八蛋,一句對不起就能打發我嗎?你知道不知道,我想你想得都要瘋了!我以為你要死……”

說起死這個字,宋春雪突然意識到了什麼,隨即轉變了語氣問道:

“你不是得了什麼世界級的罕見傳染病麼,可我聽你的聲音,好像不像是個生病的人。”

易晟在電話那頭撲哧一聲就笑了。

“是不是大兵那傢伙告訴你的,我就知道他那蹩腳的中文一點都不靠譜,得傳染病的不是我,我是負責研究這個病的,你可別忘了,我除了彈得一手好琴,還是個醫學專家。”

宋春雪愣了一愣,回想起當日那個美國醫生所說的原話,他說易晟就是研究的物件,莫不成,是自己理解錯了?

可在此刻,這些好像都不是事情的重點,她拍著胸口撥出了一口濁氣,彷彿將這些天來所有不好的情緒一併吐出,就連說話的語調也輕鬆了許多。

“那麼易晟,現在請你告訴我,為何要不告而別,為何不聯絡我,還不讓我聯絡你?”

電話那頭的易晟忙不迭地解釋起來。

“這件事情是我做得不對,當時,我走得太急,一不小心就將手機摔壞了,本想著到了這邊再聯絡你,可剛一下飛機,就被研究所的人接回去進入了隔離站,因為研究的重要性與保密性,我不得不與外界斷絕一切聯絡,唯一一部電話,也是隻能通往美國境內的,所以,真的對不起,小雪,對不起。”

宋春雪大概永遠不知道易晟在電話那頭,是用怎樣一種心情同她講出這番話的,當他聽到宋春雪聲音的那一刻開始,他的手都是抖著的,更別提心了。

半年後,易晟的研究工作提早結束。

在這個期間,宋春雪在大學校外找了份工作,收入不多,但她能每天跟易晟通上一會兒電話,時不時還能託人送些東西進去。

易晟曾勸過她:“小雪,你一個人在外面我不放心,要不你還是回去吧,等我工作一結束,我立刻回去找你。”

宋春雪卻不聽。

“我欠著你那麼一大筆錢呢,你不怕我跑了啊!”

他自然是不怕的,否則當初,又怎麼會費盡心思將所有資產都轉到了她的名下呢,他哪裡是公司出了問題啊,明明就是他的心出了問題,他想用這樣的方式,一輩子套牢她。

他完成隔離期出來的那天,華盛頓正是酷暑時,宋春雪穿了件質地絲滑的小白裙,將小細跟踩得啪嗒啪嗒響。

易晟迎面走來時,她幾乎忘了這茬,邁開步子就跑了出去,結果腳下一歪,她整個人都向前撲了出去,好在被易晟穩穩地接住。

“未婚妻小姐,現在,你要跟我回家嗎?”

宋春雪笑了,高聲回道:“未婚夫先生,那你決定要娶我了嗎?”

易晟並未回答,而是雙手奉上了自己的戶口本,宋春雪得意地挽住他的胳膊,哼,她命裡就該嫁給他。

(原標題:《我與大叔把家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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