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劉豔英
今早看到一則新聞:
四川成都女教師陳小倩,在去坐公交車路上,遇到四個混混的圍攻,調戲。
農民工張建偉看不過眼,即可把女教師推到自己身後保護,希望能阻止他們對女教師的侮辱調戲。
四個混混氣急了,一擁而上朝張建偉拳打腳踢…
張建偉一動不動地忍受著,他知道,即便動手也無濟於事。
他以為默默忍受著,四個混混會就此罷手。
可是,四個混混絲毫沒有放棄對女教師的侮辱,反而更加肆無忌憚地撕碎了女教師的衣服。欲施暴強姦。
女教師嚇得大哭起來!
危機時刻,農民工張建偉拿起帶在身上的鐵錘狠狠地朝著混混們砸過去。
四個混混絲毫沒有防備,頃刻,慘叫聲刺耳,黑血噴湧,四個混混二死一傷…
女教師得救了,張建偉傻眼了!
四個混混的家屬得知訊息,即可把農民工張建偉告上法庭!
女教師跪地求大家支援!
保護女教師,維護正義,有罪嗎?
看到此,讓人心裡五味雜陳!
這樣的事,在當今社會,比比皆是,屢見不鮮。
很多人會說,法律是不講情面的。自保是不違法的…
可是,理,在何方?
記得我十九歲那年,媽媽生病住院。這天我騎腳踏車去城裡送錢。傍晚回家的路上,突然,路旁的玉米地裡鑽出一個鬼鬼祟祟中年男子,手裡拿著水果刀,說著調戲的髒話…
我眼神惶恐,大腦即可凍結!
眼看著他張牙舞爪地衝到我跟前,鬼事神差,我條件反射地抓起路旁一半磚頭,朝著他的頭砸過去。只聽他“啊”一聲倒在地上昏了過去,頭上流血了。
我慌亂中騎上腳踏車猛蹬起來,不料,沒跑多遠,車鏈子蹬斷了…
我摔倒地上,腿磕破了,心想完了,天要滅我,跑不掉的。
我不敢返回原處。怕他死了,又怕他沒死,我就得死。
我踉踉蹌蹌地走到附近村子裡,打聽著找到村幹部家,哆哩哆嗦地說明了情況。
村幹部說:你在家等我哈,我去看看。
不一會兒,村幹部回來了,說,是村裡的二流子“二狗”。他光棍一人,浪蕩成性,好事不做,近幾年竟然幹起搶劫來了,滾蛋。
算他僥倖,沒死,緩過來了,被我罵一頓。姑娘,你受驚了,快走吧,對不住了。
想想,至今後怕,如果,我把一個持刀搶劫的混混打死了,我會不會坐牢?
這事無以定論!
曾經,我們老家村裡有個九歲女孩,二年級。放學路上,她竟然被幾個同校初中男生拖到玉米地裡,脫光了衣服輪姦,最後幾個男生還把泥土塞進她陰道,給她丟下五塊錢揚長而去。
無人性的糟蹋導致女孩下身撕裂,回家不敢說。
最後難受扛不住了,讓媽媽帶她去醫院取出陰道里的泥土,才吐露遭遇。
這糊塗蛋父母,竟然怕丟人,不去追究責任,不去找學校反應情況,而是選擇沉默。
而且,還把自己女兒罵了,說,怎麼別家女孩沒出這種事?真是丟死了…
女孩哭了好幾天,堅決不去上學了。那一年,她剛剛學會寫自己的名字“韓霞”。
韓霞從此告別了學校和小夥伴,在家學做飯,刷碗,餵豬,放牛…
她從此成了文盲。
而且,她不願意搭理男性。她從一個性格開朗,活潑可愛的小女孩,漸漸變成一個性格孤僻,寡言少語,走路低頭的奇葩少女。
結婚後,韓霞最終無法與愛人進行性生活,更不要說生育了。
結婚不久,她被逼離婚。永遠失去愛的資格。
回到孃家,媽媽罵她是沒人要的掃把星,爸爸說,別罵了,這都是命!
不久後,那個曾經糟蹋女孩的男孩犯事了,交待岀小時候強姦案。
一時間,村裡訊息如紙片飛揚。這讓韓霞覺得沒法活了。
這件事,過去了多年,原以為隱藏的嚴嚴實實。
媽媽覺得太丟人,罵女兒怎麼不去死?
第二天,韓霞家裡傳出來鬼哭狼嚎的哭喪聲,那是她媽媽懺悔的聲音!
韓霞死了!
誰會為她償命?理,在何方?讓法律情以何堪?
還有一箇中學生,13歲,週末在家做作業,被鄰居的男教師強姦,粗暴程度令人髮指。一年後生下一個男孩。
女孩媽媽怕耽誤孩子學業,把男孩送到野外,導致男嬰死亡!
雖然,這個男教師被拘留。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學校因為種種理由,沒對其進行開除公職。讓人們心裡難免惋惜,唏噓!
理在哪裡?是誰給了他們犯罪的底氣?
人生在世,你永遠永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先來!
同時提醒,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遵紀守法,不做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不做街頭巷尾的話柄!
以上,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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