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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是一種陋習,已經不適合這個時代,必須禁了

煙花爆竹是我們中華民族過年的元素,有故事,是一種年俗文化,也燃放了幾千年。卻在近幾年被某些人以“環保”的名義禁了,說它汙染環境,還定義為“陋習”。

什麼叫做文化傳統,什麼叫做傳承,為什麼它能燃放幾千年,成為我們這個民族特有的年文化的一部分,卻在今天把它當做一種不好的東西,給它一禁了之!

不論在何地,凡是有華人的地方,過年放煙花放鞭炮這是習慣。這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代表我們的文化,為何成了一種陋習?在國外不論哪個國家的華人區,聽到了鞭炮聲,就知道有中國人在這個地方。

有人說

鞭炮是農耕社會的產物,已經不適合工業和科技社會,更不能在城市燃放,它帶來的負面影響和危害極大,所以必須要禁止。

何為負面和危害呢?我想主要有這幾個方面:一是空氣汙染,認為燃放煙花爆竹是造成空氣汙染的罪魁禍首,同時也會影響人的身體健康。二是危害生命,燃放煙花爆竹可能會引發火災,還可能會炸傷炸死人,危害性極大,而且現在城市高樓林立,極不安全。三是噪音汙染,鞭炮聲吵鬧,影響休息,對於喜歡清靜的人或者心臟不好的老人來說,是一種煎熬。四是增加負擔,燃放煙花爆竹後的紙屑給環衛工帶來很大工作量,同時煙花爆竹的散落物還容易砸到別人的物品,事後很難找人索賠,只能自認倒黴。

所以有人說,煙花爆竹已經不適合這個時代,與這個時代格格不入。

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我承認燃放煙花爆竹是有些不好的東西,但是一棍子打死,一味地否認它,是非常不合理的!也是極其錯誤的!我們可以限制,比如主城區城市密集區不能放等等,但是不能全面禁,更不能一禁了之,以前劃定燃放區、燃放時段還是很人性化的,一味地禁止,正如人民日報所點評的“懶政、蠢政、霸政”。

燃放煙花爆竹不是一種陋習,它是我們傳統年俗和中華民族文化的重要部分,是我們自己的文化,我們不能丟了,更不能讓別人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