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解讀:權益性投資的獨資合夥企業,一律查賬徵收

2021年

12月30日,財政部 稅務總局

的一則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持有股權、股票、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等權益性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以下簡稱獨資合夥企業),一律適用查賬徵收方式計徵個人所得稅。”引起了網友的廣泛關注。

這主要牽扯到避稅的問題,例如:一個公司高管王某,他持有甲公司30%的股份,正常情況下,甲公司要交25%的企業所得稅,稅後利潤向王某分紅,從公司分回股息紅利,要交20%的個稅。

但如果王某開設一個工作室,工作室的性質是一個個人獨資企業,然後以工作室的名義投資一個公司,股權投資30%,公司仍然要交25%的企業所得稅,稅後利潤給工作室分紅,原來個人獨資企業可以申請核定徵收,不採用查賬徵收,

且核定徵稅利率在最高的情況下都低於企業所得稅的“25%”。然後

從工作室再轉給王某時就不再有個稅的問題,

就能將公司利潤完全私有化。

核定徵收是指由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情況,在正常生產經營條件下,對其生產的應稅產品查實核定產量和銷售額,然後依照稅法規定的稅率徵收稅款的徵收方式。也就是說,核定徵收的徵稅方式會更簡單一些,且更重要的是,核定徵稅的稅率遠比正常企業低。

其實查賬徵收也是大勢所趨。為了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日常稅收管理,對明星藝人、網路主播成立的個人工作室和企業,也採用查賬徵收方式規範納稅。

解讀:權益性投資的獨資合夥企業,一律查賬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