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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意外被拒賠了?因為你忽略了免責條款

最近看到一個理賠糾紛,很有代表性,給大家講講。有一個遊客在旅遊的時候做了高空彈跳專案,安全繩中途突然鬆開了,發生了意外,人沒了。這個遊客之前買過意外險,家屬就去找保險公司索賠,但是保險公司卻拒賠了,為啥呢?

發生意外被拒賠了?因為你忽略了免責條款

我們先來看看,這次事故到底屬不屬於意外。意外險中的意外是這麼定義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突發的、外來的,符合這4個條件才屬於意外險的賠付範圍。這次事故確實符合這些條件,屬於意外。不過呢,這款意外險的免責條款裡有明確規定:高危險運動不賠。而高空彈跳就屬於高危險運動,所以保險公司會拒賠。

還有一些情況比較特殊,賠不賠要看具體的情況。

比如,在手術過程中意外死亡了,意外險賠不賠?這個就要分情況。如果是因為疾病而手術,在手術過程中意外死亡了,這種情況意外險是不賠的,因為疾病並不屬於意外傷害;如果你是因為車禍進行手術,最後沒搶救過來,這種情況意外險是可以賠的。

所以我們在買保險之前,一定要仔細閱讀保險條款,不僅要知道什麼情況下能賠,也要了解什麼情況是不賠的,這個部分主要體現在保險合同裡的免責條款裡。比如,大部分的意外險都對高危險運動免賠,像跳傘、潛水、攀巖、賽馬等都屬於高風險運動。當然,不同產品的免責條款也稍有不同,需要大家多多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