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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藝人之“德”的一點看法

對藝人之“德”的一點看法

“德藝雙馨”通常是用來形容藝術界在德行和藝術方面均有良好聲譽的藝術家。“德”對於藝人的重要性是毋庸諱言的,剛剛過去的一年因“德不配位”“翻車”的藝人比比皆是。

“德”是一個比較寬泛的概念,能夠體現在為人處事的方方面面,甚至一舉手一投足都能體現一個人的“德”。而藝人作為公共形象,對社會有一種無形的引導作用,因此“德”的重要性更是無與倫比的。突然想起一位家長在“直播一姐”薇婭逃稅被罰13個億時痛心疾首地說,讓我們以後怎麼給自己的孩子說,告訴他們不用好好學習,不用辛苦努力,耍點小聰明就能賺大錢?雖然這樣點直播算不算藝人且不說,就逃稅領域他們還是有很多“前輩”的,什麼劉曉慶,什麼范冰冰,什麼雪梨,不一而足。

好在國家及時出手,不論是對“飯圈”亂象的整治,還是中宣部印發《關於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釋出《關於進一步加強文藝節目及其人員管理的通知》以及中央網信辦也釋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娛樂明星網上資訊規範相關工作的通知》,都表明了整治文娛行業風氣的決心,也為將來藝人指明瞭方向。

藝人本類就不同於普通人,他們身上的光環會掩蓋一些瑕疵和不足,同樣他們身上的“毛病”也會被暴露在眾目睽睽看之下,甚至成為被人“模仿”“學習”的物件。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藝人首先就應該拿“放大鏡”看自己,規範自己的形象,然後才能站在公眾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