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臨公子
後臺看到一個女孩問我的一個問題。
大意是,她月收入3萬出頭,是家裡的主要經濟來源。老公原先收入1萬左右,原本就厭煩那份工作,加上今年公司效益不好,獎金降低了很多。他就提出,要不別上班了,在家帶帶小孩照顧家庭。
老公人挺好的,為人溫和,無不良嗜好,平時就喜歡散散步養些植物。雖然自己月入三萬能支撐起現有生活,但一個大男人窩在家裡沒工作,沒撐起這個家,她心理上還是很難接受。
剛好借這個機會,臨公子聊聊一些關於婚姻的想法。
01
先說一些刻板印象吧。
很多人對性別依然存在固化模板的。
比如男性應承擔養家責任,女性應該多照顧家庭,男性更理性冷靜,女性更感性和情緒化。就像換過來想,如果說老公月入3萬,老婆在家帶小孩、照顧家庭,大家就覺得挺正常對吧。
說白了,是限定了性別在生活中的角色。
一檔綜藝節目裡,何炅問Papi醬,她現在賺的錢比老公多,老公有壓力麼?
papi醬說:
“他好就好在這兒,他是那種,他賺錢多他養你,他不會看輕你。他賺錢少你養他,他也不會看輕自己。”
這種夫妻之間平衡感,其實很難得。
因為很多人被性別角色或固定思維限定住,認為老公就要比老婆賺得多呀,不然很沒面子呀;或是必須要結婚生子呀,不然人生不完整啊。
有時想想,一個人也好,兩個人也罷,我們終其一生,都是想舒服地活著。
什麼叫舒服地活著?
彼此認同價值觀,找到自己的位置。
這麼說吧,我一直覺得夫妻之間最核心的角色不是“情侶”,而是“隊友”。
兩人共同合作,取長補短。你會掙錢那就多掙錢,TA懂得照顧家庭,那就在家庭上多出些力,在擅長點上發光發熱,升級打怪的效率會高很多。
侷限於“應該要如何”的框架裡,反而可能失去更適合的生活模式
。
02
但,再說一個觀點。
我不太建議一個人成為毫無經濟來源的全職太太/全職先生,這點和性別沒有任何關係。
你可以在家工作,不管做微商,賣保險,拍短影片,寫作等等。總之最好要有自己的收入來源。哪怕掙的錢不算多,哪怕另一半的收入完全足夠養你。
為什麼?
1、經濟獨立,是其他所有獨立的前提
首先要經濟獨立,才有資格談論應該爭取什麼。
不是說“我養你”
不可行,而是“養”這個字,註定不可能獲得獨立和尊重
。
一旦依賴的物件哪天翻臉了,就會變成“我養的你”。
獨立自由的最低成本,就是有一筆自己說了算的錢。
否則,哪怕你原生家庭物質生活優渥,哪怕伴侶每月主動上交給你一筆錢,只要TA哪天中斷了給你經濟上的供應,你立馬陷入窘迫的境地。
沒有物質積累的人,沒有選擇餘地。
2、全職太太/先生,價值很難被認可
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認為:
全職太太也是一種職業,能產生重要的價值;
一個人能享受的最大自由,就是選擇的自由;
職業的成就感,不在於做什麼,而在於它是否讓生活變得更好。
沒錯,這些都對。
但不見得所有人,或者說你的另一半也會這麼想。哪怕現在這麼想,未來可能也會發生變化。
說句殘酷的話,一旦你的勞動不被他人認可,所謂的價值,就變成你一廂情願的想法了。
從法律角度上看,上個班還有《勞動法》給予權利保護,可全職太太/先生呢,沒有任何法律法規對其的付出進行保護,只能靠主觀定義。
人畢竟是善變且沒那麼可靠的生物,單純指望別人認可你的含金量,其實是非常被動的。何況大部分全職太太做的事情,往往和保姆劃等號。
做著做著,身份就變成了保姆。
還是免費的那種。
3、工作能力,是自己生存的退路
日本NHK記實報道《女性貧困》中講到一個扎心的故事。
友美的母親有4個小孩,一家子和和美美。做了十幾年家庭主婦,沒想到丈夫意外離世,她迫於無奈只能出去工作。
可做了十幾年家庭主婦,她能做什麼呢?
別說含金量高的崗位,就連普通職場工作都很難勝任。最終她只能做了電話接線員,收入微薄又不穩定,外加自己患有慢性病,日子每況愈下。
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在意外降臨之後,一家人的生活軌跡被徹底改變。
哪怕伴侶認可全職太太的價值、哪怕彼此和諧地分工協作,可要想讓生活可控,自力更生地掙錢能力是必需品。
所以你發現沒,越來越多寶媽對副業滿腔熱情,就是這個道理。
若失去掙錢能力,可控性便無從談起。
男性同樣如此。
去年,28歲的網紅奶爸“小強”在全職帶娃一年後
離婚
的新聞引發熱議。奶爸曾和妻子在同一家公司,孩子出生後,家裡沒人幫忙,小強辭職在家專心帶娃。
他帶著娃去公司找妻子,看到熟悉的職場環境,感覺不太自信。在其他影片中,他還表達
過與社
會脫節等困擾。
家庭工作確實也是工作,確實也有價值,但它僅侷限於
家庭之中。
而工作價值,是被市場認可的公共價值。
至少你掙到的錢,能實實在在地幫你解決諸多問題。
它是我們安身立命的根本。
03
我並沒有絲毫看不起全職太太/老公的意思。
恰恰相反,我以前還寫過一篇文章聊這份工作的意義,強調它的辛苦強度與應受尊重程度,不亞於任何一位996社畜。
我想強調的其實只有3點:
首先,家庭關係中,性別的色彩往往不是重點
。
並沒有“男人應該做什麼”、“女人應該做什麼”的對立劃分。更重要的,是尋求價值觀的一致,彼此找到適合的定位,共同打怪。
其次,無論什麼狀況下,你至少要有一份足以養活自己的收入
。它能解決大量現實層面的困擾。
再次,以愛之名不努力,是人生的巨坑。
不可否認,有些人希望另一半提供給自己衣食無憂的生活,希望日子過得不那麼辛苦,能從婚姻中得到其他人苦苦努力才能得到的東西。
這點沒有任何問題。
但唯一不能偷懶的,是你自己與別人無關的那部分人生。
你想成為什麼樣的人?
你想做什麼樣的事?
你有好好做了麼?
離開了這段感情和婚姻,你手裡還有什麼?
希望大家都能擁有“1+1>2”的婚姻,或是一段經得起風花雪月也扛得住柴米油鹽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