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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離婚協議時要“特別注意”哪些地方

起草離婚協議時要“特別注意”哪些地方

很多知友會絲信問我,如何起草離婚協議,以及起草離婚協議時要“特別注意”哪些地方。

結合我13年的執業經驗,以及大家在自己起草離婚協議時面對的一些基礎問題,我整理了一些“特別注意事項”,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但是啊,一份有效的離婚協議,光有離婚協議書模板是沒有用的,最重要的是你能不能把想要約定的問題約定清楚!重點來了。

1、協議內容要全面。能約定的都約定好,比如孩子撫養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都要明確約定清楚;

2、協議內容要明確。比如房子歸誰所有,債務誰來承擔,股票歸誰所有,這些也都要在離婚協議書中明確約定。

3、離婚協議書一定要具有可操作性。比如房子什麼時候去過戶,什麼時候支付折價款,折價款支付到哪個賬戶,這些也都要一一約定清楚才行。

我們都知道,在離婚時簽訂一份約定嚴謹的離婚協議書有多重要!然而,在簽訂離婚協議時,大家往往最容易忽略3個問題,尤其是第3個!很多當事人都是這樣。

起草離婚協議時要“特別注意”哪些地方

起草離婚協議

1、撫養費的遞增問題。

這塊我建議大家一定要明確約定每月支付撫養費的具體金額,同時約定按照一定的比例逐年遞增,因為隨著物價的上漲,子女的生活費也會相應的增加。如果此時不做出約定,等到以後物價上漲了,你就只能繼續按照幾年甚者幾十年前的物價來向對方要求撫養費。

2、戶口遷移的問題。

離婚協議書上一定要寫明戶口是否遷出以及相應的違約責任,因為在實務中,法院是不處理戶口問題的!如果離婚協議中沒有明確約定,那日後的戶口遷移問題就很難處理了。

3、子女的姓氏問題。

相信99%以上的人在籤離婚協議的時候都不會考慮到這個問題,如果沒有約定,子女成年之前都很難給子女改姓了!而離婚之後,再去要求對方配合你給孩子改名,也更是難上加難!

起草離婚協議書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兒,並且極容易因為用詞不準確導致協議失效,或產生歧義等,如果家庭財產較多或複雜,我建議大家一定要諮詢專業婚姻家事律師,千萬不要草率簽下離婚協議,以防止少分、漏分財產的可能!

我是易軼,一個80後女律師,執業13年,我處理了1000多件婚姻家事案件,從這些不幸福的婚姻中,我思考並總結出正確經營婚姻的方式。關注我,帶你從離婚律師的視角正確經營婚姻。北京/上海/深圳/鄭州地區使用者預約後,可免費到律所/分所面談諮詢(主任律師一對一諮詢,提供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