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張居正當國十年,所攬之權,是明神宗的大權

張居正當國十年,所攬之權,是明神宗的大權

張居正當國十年,所攬之權,是明神宗的大權

在政治上,張居正實行考成法。以“尊主權,課吏職,信賞罰,一號令為主”。中心是解決官僚爭權奪勢翫忽職守的腐敗之風。他認為,當時朝野洩沓成風,政以賄成,民不聊生,其主要原因是“吏治不清”。他以“課吏職”即加強官吏考核為手段,“斥諸不職”,“省冗官”,淘汰並懲治了一批官員。

在執行上,張居正“信賞罰”,“持法嚴”。在他執政期間,“百官惕息”,“一切不敢飾非”,朝廷號令,“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行政效力大大提高。如:黔國公沐朝弼屢次犯法,應當逮捕,但朝廷輿論認為,此事很難辦,張居正就改立沐朝弼的兒子襲爵,派飛馬前去捆綁沐朝弼,沐朝弼沒有反抗,被解到京師,張居正免他一死,將他幽禁在南京。

再如,張居正因御史在外常常欺凌巡撫,決定壓一壓他們的氣焰。只要他們有一件事稍不妥,馬上加以責罵,又飭令他們的上司加以考查。又如,當時天下不太平已經很久了,盜賊群起,甚至搶劫官府庫房,地方政府常常隱瞞這類事情,不上報。張居正下令,如有隱匿不報者,即使循良的官吏也必撤職,地方官再也不敢掩飾真情,抓到強盜,當即斬首處決,並追捕他們的家屬,盜賊因此衰敗。

在軍事上,用戚繼光鎮薊門(今河北遷西縣西北),李成梁鎮遼東(今遼寧遼陽),又在東起山海關,西至居庸關的長城上,加修“敵臺”三千多座,加強北方的防備。並在邊疆實行互市政策,互市使馬匹大增,減少了太僕寺需的種馬,就叫老百姓折價交銀,使太僕寺積蓄金四百餘萬。

互市又使邊疆在政治經濟上保持穩定正常,如封俺答(北方蒙古首領)為順義王,在大同、宣府、甘肅等地立茶馬互市,保持貿易往來,俺答長久沒有來犯邊關。

清查土地,張居正認為:“豪民有田不賦,貧民曲輸為累,民窮逃亡,故額頓減”,是“國匱民窮”的根源。萬曆六年(公元1578年),下令在全國進行土地的重新丈量,清查漏稅的田產,到萬曆八年(公元1580年),統計全國查實徵糧土地達七百零一萬三千九百七十六頃,比弘治時期增加了近三百萬頃。朝廷的賦稅大大增加,所以說:“自正(正德)嘉(嘉靖)虛耗之後,至萬曆十年間,最稱富庶。”

“一條鞭法”的主要內容是:以州縣為基礎,將所有賦稅包括正稅、附加稅、貢品以及中央和地方需要的各種經費和全部徭役統一編派,“併為一條”,總為一項收入。過去田賦有夏糧、秋糧之分,徵收上又有種種名目,非常繁煩,如今統一徵收,使國家容易掌握,百姓明白易知,防止官吏從中貪汙。

關於徭役徵派,過去有裡甲、均徭、雜泛之分。裡甲按戶計徵,不役者納“門銀”(戶銀);均徭、雜泛按丁分派,應役方式又有力差(以身應服)、銀差(納銀代役)之分。如今取消裡甲之役,將應徵的全部門銀,同丁銀合併一起。“丁銀”的計算辦法,是將力差的“工”(勞動)和“食”(服役期間全部生活費用)折算為銀;如“銀差”則按納銀數,再加收少量“銀耗”(碎銀化鑄銀錠時的損耗),然後,全部役銀以“丁”和“地”或(田糧)兩大類因素,統一考慮編派徵收,即所謂“量地計丁,丁糧畢輸於官”。自此,戶不再是役的一種根據,丁的負擔也部分轉到“地”或“糧”中。

賦、役之中,除國家必需的米麥絲絹仍交實物和丁銀的一部分仍歸人丁承擔外,其餘“皆計畝徵銀,折辦於官”。

官府用役,一律“官為僉募”,僱人從役。過去由戶丁承擔的催稅、解送田糧之差、伐薪、修路、搬運、廚役等一概免除。這一改革措施賦役折銀徵收,既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的結果,又必然促進商品經濟的繁榮。

張居正當國十年,所攬之權,是明神宗的大權,這是張居正效國的需要,但他的當權便是明神宗的失位。在權力上,張居正和明神宗成為對立面。張居正的效忠國事,獨握大權,在明神宗的心裡,便是一種蔑視主上的表現。

從歷史大局看,張居正新政無疑是繼商鞅以及隋唐之際革新之後直至近代前夜影響最為深遠、最為成功的改革。

張居正改革的影響,不僅表現在他起衰振隳、力挽狂瀾,奇蹟般地在北疆化干戈為玉帛,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國內的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延長了明王朝的國祚;還表現在一舉扭轉“神運鬼輸,亦難為謀”的財政危機,弼成萬曆初年之治,為萬曆年間資本主義萌芽的進一步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更體現在對近代前夜國家統一與社會轉型起到的巨大推動作用。

一條鞭法是介於“兩稅法” 與攤丁入畝之間的賦役制度。在我國封建社會後期的賦役制度的演變中,有著承前啟後的作用。

張居正的改革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並沒辦法改變明朝財稅制度深層次的弊病。

一方面,開國之初廣泛的小自耕農經濟,在中葉以後,便被不可遏止的地權集中浪潮所吞噬,土地集中,導致了越來越多的流民,產生大量佃農,地主憑藉土地壟斷,對佃農進行過度的盤剝。

另一方面,明初按地權分散狀態設計的賦役制度,日益失效,官府不斷膨脹的財政需求和無法遏制的非法征斂,成為民間社會的不堪承受的重負,晚明的財稅改革已經無力醫治這一深入制度骨髓的惡疾,國家機器的敗壞已無法挽回。

《明史》評論:張居正通識時變,勇於任事。神宗初政,起衰振隳,不可謂非幹濟才。而威柄之操,幾於震主,卒致禍發身後。

特別宣告:以上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新浪網觀點或立場。如有關於作品內容、版權或其它問題請於作品發表後的30日內與新浪網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