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從12歲開始流浪,結束了長達46年的流浪生涯

從12歲懵懂少年,到58歲中年大叔,雲叔一直在外流浪,其中有20年左右在東莞市常平鎮和橫瀝鎮流浪。今年3月12 日,在東莞市救助站、橫瀝鎮公共服務辦、“讓愛回家”公益機構的幫助下,雲叔終於回到了河源老家,結束了長達46年的流浪生涯。目前,雲叔正在按相關政策申請入住當地敬老院。

從12歲開始流浪,結束了長達46年的流浪生涯

雲叔是河源市龍川縣人,從12歲開始流浪。十幾年前,雲叔來到東莞市常平鎮流浪;六七年前,他來到了橫瀝鎮。在橫瀝流浪期間,橫瀝公共服務辦的,“讓愛回家”志願者尹盼芝、吳亞七、劉麗華經常走訪雲叔,並給他送去生活物資,保障他的生命安全。但一旦大家勸導雲叔回家,他便強烈抗拒。

雲叔今年已有58歲,在30多歲時摔傷了退,走路不便,也給他的流浪生活帶來了安全隱患,大家一直放心不下。今年春節期間,“讓愛回家”的志願者給東莞市大眾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打來電話,表示希望可以一勞永逸地解決雲叔的生活問題。

2月22日,市救助站社工、橫瀝鎮公共服務辦,以及“讓愛回家”志願者一起走訪雲叔。當大家來到雲叔所居住的橋底時,卻發現他不見了。周圍居民稱,雲叔經常會去一家飯店門口撿剩飯剩菜吃,可能在那裡。

但大家驅車趕到飯店時,也沒看到雲叔。志願者稱,雲叔因為腿傷,走不遠,可能在附近撿廢品。於是,大家分頭尋找,終於在一家商店門口找到了雲叔。大家試圖勸服雲叔前往救助站,但再此被拒絕。

眾人又跟雲叔來到他的住所:立交橋底,繼續勸他。但云叔稱,自己從小是一名孤兒,沒有家人。雲叔曾於2014年回過一次河源老家,但沒有人理他,沒有房子住,也沒有生活用品,連煮飯的鍋都沒有。於是,社工再次相勸:“如果不能幫到你,我們就不會來找你。請你相信,如果不好你們老家相關部門,我們就不會送你返鄉。”經過一番勸導,雲叔將信將疑地跟著社工來到市救護站,辦理了入站手續。

從12歲開始流浪,結束了長達46年的流浪生涯

入站後,社工一邊安撫雲叔,一邊其老家救助站。經過多方聯絡,當地救助站同意接收雲叔。3月12日,東莞市救助站護送雲叔返回河源。3月15日,雲叔回到龍川縣,目前正按相關政策申請入住敬老院。

至此,在外流浪46年的雲叔終於結束了漂泊的生活。

本文相關詞條概念解析:

流浪

流浪,就是居無定所,生活沒有著落,只好去他鄉尋找生路;流浪者,從表面意義上解釋,因為某種原因而被迫四處漂泊謀生的人,其中有無勞動能力的乞討者,被拋棄的弱智兒童,被子女趕出家門的年邁老人,從小就無依無靠的打工仔等等。一個共性的特徵就是沒有家可以依靠,沒有穩定的生活來源。露宿者(流浪漢)問題是社會問題,在社會有一些人沒有固定的屋,居無定所,因為經濟能力不足。他們在城市中流浪,行乞或當苦力等臨時工人,在公園、天橋底、住宅後樓梯等處睡覺。每個流浪漢必須符合這三大特徵,否則就稱不上流浪。現在這個社會,太多的壓力已經把流浪給蒙上一層浪漫的色彩;很多人只是看到了流浪自由自在這一方面,而更多的忽略了流浪所帶來的後果,前途渺茫、生活受困、身體遭罪、精神折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