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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給弟弟換臺電腦,她參加選美比賽獲冠軍,為還債每天只睡三小時

1982年出生的林依晨,童年並不算幸福:父母自她幼時便分居,高中時更是直接離婚;母親獨自拉扯兩個孩子,但微薄的薪資根本填不滿一家三口的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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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之下,母親只能辦理多張信用卡,拆東牆補西牆,以卡養卡,惡性迴圈,最後竟累計債務六百多萬。高二那年,作為家中頂樑柱的母親突發重病,家庭的重擔驟然被轉移到僅16歲的林依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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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經濟來源被切斷,鉅額債務要償還,母親重病要治療,姐弟教育要跟上,家中生活要繼續……要錢,要錢,都要錢,無錢真是寸步難行。尚讀高中的林依晨被迫在一夕之間長大,直面殘酷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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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為了給弟弟換一臺電腦,林依晨參加了一場選美比賽,以其單純甜美的氣質直接獲得了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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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她考入國立政治大學韓文系,逐漸開始接拍一些廣告和MV,賺錢養家。2002年,憑藉一部《十八歲的約定》,林依晨正式出道,一炮而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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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鉅額債務的壓力,林依晨對待每一次的工作,都全力以赴:連續一週只睡三個小時,吊威壓拍高難度動作戲,大冬天穿輕薄衣服、三伏天穿厚重大衣……甚至在拍戲時脖子被嚴重劃傷,傷口距頸動脈不過幾釐米,而她連眼淚都沒掉一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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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戲最拼命的時候,林依晨甚至為自己立下了遺囑,當真是在用行動演繹她對胡歌說的“我是在用生命演戲”。而幾年後再回顧這份遺囑,依稀彷彿還能看到多年前無奈又心酸的林依晨,真是讓人心痛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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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努力都不會白費。正是因為她對工作任勞任怨,林依晨的事業一帆風順。2006年,她與胡歌主演的《天外飛仙》,讓無數內地觀眾記住了這個圓臉圓眼睛的古靈精怪的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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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惡作劇之吻》的熱播,直接把林依晨送上了臺灣金鐘獎的最佳女主角的領獎臺。袁湘琴與江直樹的浪漫愛情,滿足了多少少女的甜蜜幻想。

2008年,林依晨再度與胡歌合作,翻拍《射鵰英雄傳》,重新演繹郭靖和黃蓉愛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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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她和陳柏霖主演的《我可能不會愛你》中精明能幹的程又青讓觀眾們看到了不一樣的林依晨。也是憑藉在這部劇中的優秀表現,林依晨再次捧起了金鐘獎的女主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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