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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張獻忠發明一刑,只需一匹馬,便能讓人痛斷肝腸

話說宋代之時,坊間有道名菜,名曰“燜驢腸”,顧名思義,主要食材便是驢子的大腸。時至今日,驢腸仍舊被許多人認為是人間美味,筆者也是同道中人,去河間人開的驢肉館子,必點驢腸佐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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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許多“吃客”當中,又以英宗、神宗兩朝的元老大臣韓縝手法最為獨特。韓縝每次宴請賓客,必上一道驢腸為菜,而賓客至此,也為品嚐此人間佳餚而來。眾所周知,烹飪腸類下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兒,時間短了煮不爛,放入口中嚼不動。而若是煮的過火,便因過於糜爛而寡味難嚥。因此必須拿準火候,恰到好處才行,多一刻少一刻都不可以。當時又沒有冰箱等物用以儲藏食材,因此必須等到客人來的事後,現場宰殺才為新鮮。可這樣一來,必然會延誤酒席,因為烹飪需要很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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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這道菜,韓縝沒少費心思。好在皇天不負有心人,經過不但摸索,韓縝掌握了一套現宰現吃的技法,他命廚師將此法學會,要讓賓客好友務必吃到這天下美味才行。具體此法是如此操作呢?且往下看。

每逢宴會,韓縝命人提前買來幾頭毛驢,這些驢子不老不小,正是壯年,拴在廚房前,每天用上好的草料餵養。待得宴會當天,賓客入座之後,開始斟酒傳杯之時,廚師才正式操刀動手。廚師經過訓練,手法嫻熟老練,提刀在驢腹一劃,而後伸手往裡一拽,將驢腸扯出,刷刷幾刀切斷後,交於小夥計放入冷水之中快速清洗,經過冰水一浸,驢腸變的發脆並且祛除腥臭味。因為都是經過提前訓練,小夥計的手法同樣乾淨利落。洗好之後,交給師父,師父快速將還冒著涼氣的驢腸切成絲,而後丟入早已滾沸的老湯之中,攪拌幾下,然後連湯倒入器皿之中,端上桌來。賓客聞其香,早已垂涎三尺,動筷子一嘗,乖乖,正所謂“天上龍肉,地上驢肉”此話一點不假,儘管無法品嚐龍肝鳳髓,但一道驢腸也不比龍肝鳳髓差到哪裡去。賓客大塊朵碩,卻不知那幾頭斷腸的毛驢死也不死,活也難活,需折騰幾個時辰或者一兩天才嚥氣。食客有口福,卻苦了毛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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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抽驢腸已夠悽慘,可若是將毛驢換成人又該如何呢?

《莊子·胠篋》有言“昔者龍逢斬,比干剖,萇弘胣,子胥靡”,這是古代四位著名人物,莊子記載了他們不同的下場,其中“萇弘胣”中的“胣”字,便是指的春秋時期的抽腸之刑。此刑尤為歹毒,儘管歷朝歷代都有延續,但是極為少用,唯大明王朝最常用之。朱元璋建大明王朝之後,為震懾朝綱,下令恢復歷代刑罰,其中這抽腸之刑再次被拿到檯面上,擺了出來。此刑專用於哪些不尊君王,有違法紀的官吏,一般小民根本沒有機會,也沒有權利“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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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山行雜記》曾記載此刑的操作方式:將一條橫木槓掛在數米高的木架之上,橫槓上繫繩索,繩索一端為鐵鉤,一端為石磨,好似一個巨大的秤。施刑之時,將人犯褲褂去掉,用鐵夾拽出大腸頭,掛在鐵鉤之上,拉動機關石磨迅速落下,鐵鉤旋被拽動升起,肝腸隨鐵鉤而動,被拽出體內,高高懸掛成一條直線。犯人不能速死,需折騰一段時間才能氣絕。吳王張士誠手下參軍蔡彥文、葉德新、黃敬夫皆死在此刑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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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一朝,此刑雖然用的不多,但也足夠歷朝歷代的總和。明仁宗繼位之後,曾嚴令取消一些太祖時期沿用的刑罰。卻不知,到了明朝中晚期之時,這些刑罰卻被再次利用起來,其中不乏有東廠太監們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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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之時,張獻忠聽聞朱元璋時期慣用此刑,於是效法明太祖,並加以改進。不少被抓捕的明朝官吏和將官受此刑而歿。張獻忠的手法更為獨特,他會命人先用到在受刑者糞門剜幾刀,將腸頭扯出繫於細線之上,細線一段綁在馬腿上,讓一人騎在馬背,猛抽一鞭催馬快跑,馬匹吃痛急速賓士,馬腿牽動細線,細線牽動腸頭,形成連鎖效應,越拽越長,轉瞬間抽盡扯斷,真可謂“痛斷肝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