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誤將酒精當白酒,男子請工友喝酒致1死1重傷,商家被判賠償83萬餘元

現在很多東西的外觀都是仿造食品的造型來設計的,如果不仔細看上面的使用說明,很有可能會把它們誤當成食品。之前重慶有一位司機從加油站買了兩瓶“水”,結果喝了之後就進了醫院了。原來他買的這兩瓶水外觀看起來像礦泉水,但實際卻是汽車玻璃水。

誤將酒精當白酒,男子請工友喝酒致1死1重傷,商家被判賠償83萬餘元

無獨有偶,遼寧壽縣有一名男子去超市買酒,結果誤將一壺酒精當成白酒買回了家,與幾個老鄉一起喝了之後,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男子和商戶被死者家屬起訴到了法院。最終法院判定,金某賠償死者家屬16萬8千餘元,超市老闆楊某賠償死者家屬83萬餘元。

據悉,這起事件發生在2019年。事發當天下了場雨,金某、於某、李某等人就沒有去工地上幹活。快到中午的時候,金某打算到超市去買瓶酒。他在超市看到一瓶外包裝像散裝酒的液體酒精瓶,就誤以為這是可以飲用的白酒,便向店老闆楊某詢問價格。

誤將酒精當白酒,男子請工友喝酒致1死1重傷,商家被判賠償83萬餘元

楊某當時也沒問金某要幹什麼,也沒告訴他這是液體酒精不是白酒,只是抬起5個手指比劃了一下,金某就付了5塊錢,拿著這瓶1。5公斤的液體酒精就會了住處。

回到出租屋內,金某邀請了老鄉於某、李某一起喝酒,結果喝完酒第2天,於某和李某就出現了中毒症狀,被送到醫院搶救。於某因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鑑定,於某死亡原因為甲醇中毒。李某也因攝入甲醇過多,達到了重傷一級。

誤將酒精當白酒,男子請工友喝酒致1死1重傷,商家被判賠償83萬餘元

壽縣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法院認為,店主楊某出售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無中文標識產品,所含成分名稱和含量的液體酒精,由於其疏忽大意,沒有履行告知義務,致使金某誤以為這是白酒,買回後和他人一同飲用,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6個月。

2020年,死者於某家屬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賠償,要求被告賠償家屬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各項費用,共計1249800元。壽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楊某和金某對此事確實存在一定過錯,但於某對本身沒有任何標識的液體不加甄別就飲用,導致死亡結果的發生,自身也存在一定過錯,應適當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誤將酒精當白酒,男子請工友喝酒致1死1重傷,商家被判賠償83萬餘元

最後經過審理,法院確定由楊某承擔70%的賠償責任,金某承擔15%的比例,剩餘部分由死者自行承擔。最終,判決楊某賠償徐某家屬83萬餘元,金某賠償原告人16萬餘元。

現在有很多商家為了吸引顧客,會使用“仿食品”包裝,引起了不少的誤會,導致消費者誤食誤用,傷害了人們的身體健康。很多人認為,商家根本不應該把不可食用的產品做成很美味的樣子,因為這些產品上即便是寫了“不可食用”的提示,但仍然可能會引發一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