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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門口被花盆絆倒,業主認為物業有責任,至少要賠3500元

有些小區為了美觀又或者其它的原因,可能會在門口或內部道路擺放些花盆做點綴,但是擺放的位置也是要合理,比如擺放在靠近路邊的位置,這樣再不看路的業主都不會被絆倒,如果擺在路中間的話,要是有業主不看路被絆倒了,那物業可就得攤上事情了。

在重慶就有位業主出門時,在小區門口被花盆絆倒了,她認為花盆擺放位置不合理,要求物業至少要賠3500元,物業卻一直都不管不問的,一分錢都不肯賠,我們一起來看看怎麼回事?

在門口被花盆絆倒,業主認為物業有責任,至少要賠3500元

事情是這樣的,當天重慶的屈女士要出門,她所住的小區門口,一直以來都有擺放花盆,位置就是上圖的黃線區域,大概是到她小腿的高度,屈女士是著急去上班,早上又下著雨就沒注意,一下就被花盆給絆倒了,到醫院治療花費了7000多元。

在屈女士看來,花盆位置擺放挺不合理的,要是為了美觀可以擺在路邊上,物業非得把花盆擺在路中間,自己一輩子都沒有摔倒過,這一下被花盆給絆倒了,物業是要承擔很大的責任,為此她也多次去找物業索賠,物業的態度是一分錢都不肯賠。

在門口被花盆絆倒,業主認為物業有責任,至少要賠3500元

在她反映被絆倒摔傷後,物業就把花盆給撤走了,在接到屈女士的反映後,記者也找了物業瞭解情況,據物業負責人介紹:在小區大門時常會有摩托和電動車停放,他們是為了防止車亂停才放的花盆,屈女士則反駁可以和現在一樣放塊提示就行。

至於賠償屈女士醫藥費的問題,物業表示並非是不負責任,而是屈女士過來理論時,一口就咬定全部責任是物業的,負責人認為屈女士自己也有責任,願意給她賠償1000元,屈女士不接受1000元的賠償,表示至少要賠3500元才夠。

最終負責人答應把情況上報給老闆,具體能不能賠償下來,那就看老闆的決定了。

在門口被花盆絆倒,業主認為物業有責任,至少要賠3500元

小結

雖然是屈女士沒注意看路才摔的,她的索賠看似也有點不講理,但是從法律方面來說,物業還真是有點連帶責任,畢竟路中間不是擺放花盆的位置,只要有人不注意看路摔了,物業肯定是有一定責任,只是賠多賠少的問題罷了。

在此也要提醒大家,不管是把東西放在路中間,還是擺放在路邊,最好是能做個提醒的牌子,免得有路人沒看到撞上去,到時可就得攤上賠錢的事情了,大家認為物業該不該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