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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摸金倒鬥”發橫財盜墓違法牢裡關!透過“摸金倒鬥”發橫財盜墓違法牢裡關!

近年來,各類盜墓題材的小說和影視作品層出不窮,裡面驚心動魄的盜墓情節,價值連城的奇珍異寶無不讓人浮想聯翩。可這些虛幻美好的世界只存在於文藝作品中,幻想透過“摸金倒鬥”發橫財,你的人生劇本就不會像小說電影裡那樣“分金定穴看纏山”,而是盜墓違法是牢關……

案例一

貴州遵義人葉某初中畢業後,便踏入社會,夢想著能早日過上有錢人的生活。可學歷不夠、沒有特長的他只能四處打工謀生,但內心裡想成為富人的想法卻越發強烈,卻苦於沒有“良策”。

一次偶然的機會,喜歡看小說打磨時間的葉某接觸到了盜墓類小說,並迅速被其驚險刺激的劇情所吸引,小說中每每描繪到古墓探險、發掘出驚天秘寶的情節時都會讓他激動羨慕不已,渴望自己能像小說中的主角一般,倒鬥翻金銀、一夜能暴富。漸漸的,他發現自己似乎從小說中找到了致富“良策”——盜墓!

打小在農村長大的葉某,對於自家周圍的山林環境極為熟悉,記得村裡老人提及周邊曾發現過古墓,在萌生“盜墓致富”的想法後,他與同村“志同道合”的胡某找來繩索、鋤頭、撬棍,開始瘋狂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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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2個月的時間,葉某夥同胡某挖掘了位於遵義市紅花崗區喇叭鎮、新蒲新區蝦子鎮、播州區茅慄鎮三地的七處墓葬,雖然大多空手而歸,可也有所“斬獲”,將盜挖所得的物品拿到古玩市場變賣分贓後,葉某的“致富信心”倍增,準備再接再厲,當他再次盯上一處墓葬準備如法炮製時,被蹲守的公安民警當場抓獲。

經文物局鑑定,葉某盜掘的七處墓葬均系明代古墓葬,具有一定的重要歷史價值。葉某最終因犯盜掘古墓葬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當冰冷的手銬帶上雙手的那一刻,我才如夢初醒,小說裡只講述了盜墓是如何的刺激,找到的寶物多麼的值錢,卻沒說這是犯法的事啊……”回想起被抓時的一幕,葉某至今仍對自己的貪婪和無知悔恨不已?

相關法律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三)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案例二

2016年4月,家住貴州省鎮遠縣的姚某某從親戚唐某某處打聽到甘溪鎮有人去世,剛下葬的訊息後,便謀生了盜挖墳墓內的屍骨用來當藥材賣,謀取錢財的想法。

經過前期謀劃,他向唐某某謊稱自己有朋友身體不好,需要去墳墓上祭拜祈求保佑身體好轉為由,藉機去墓地進行實地檢視。唐某某偏信了姚某某,便帶著他去看了那座並排安葬的墳墓。

回來後,姚某某覺得同時挖兩座墳一個人的力量太小,費時費力,便與老鄉羅某慶和羅某強商量盜挖屍骨的事情,其間對兩人謊稱盜墓是幫助逝者遷葬,挖出來後重新找一個風水寶地安葬可以幫助二人轉變命運同時起到保佑作用,羅某慶和羅某強便同意一起盜墓。

5月初的一天,三人準備好盜墓的工具和抓泥鰍的工具,開著姚某某借來的皮卡車前往唐某某家,在唐某某家吃完飯後他們藉口要去抓泥鰍,唐某某便帶著他們去檢視抓泥鰍的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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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晚上21時許,三人來到抓泥鰍的的田地裡用自制的工具佯裝抓泥鰍。次日凌晨2時許,見夜深人靜,三人便拿著事先準備好的鋤頭、鐵鍬、柴刀、鋼釺來到事先檢視好的墳墓邊。

觀察了幾分鐘後三人就開始輪流挖和剷土,挖開墳墓後羅某強就用事先準備好的木鉤將墳墓內的屍骨鉤到挖開的洞口,撿起放在事先準備好的白色蛇皮口袋內,挖完第一座墳後將土回填好後,三人又開始輪流挖第二座墳,將第二座墳的屍骨取出裝好並回填好土後,三人就拿著盜挖的兩袋屍骨離開案發地。

當天上午,附近村民發現並排墓地有被盜的痕跡,隨即報警。次日,犯罪嫌疑人姚某某、羅某慶、羅某強分別被警方抓獲。

根據法院審理判決,姚某某、羅某慶、羅某強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屍骨,構成盜竊屍骨罪,判處姚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判處羅某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判處羅某強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相關法律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罪】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案例三

2016年的一天,在山東因做生意不順的羅某,又和妻子發生了口角,和幾個所謂的朋友在酒桌上大倒苦水。

酒過三旬,來自貴州的張某神秘兮兮的問在坐的羅某與劉某想不想發筆“橫財”,細細一問才知道,在張某老家貴州省遵義市播州區有一座古墓,聽村裡的老人說:“這座墓是清代當地苗族一個苗人頭領的墓葬,聽說說裡面陪葬了不少許多金銀珠寶

看著面紅耳赤的張某面說得唾沫橫飛,羅某不禁動了心思。為了掩人耳目三人驅車前往貴州,並和張某的朋友劉某兄弟、龔某等人商定盜墓事宜。

4月初的一天,藉著夜色正濃,羅某一行六人攜帶洛陽鏟、牽引繩等工具來到墓葬所在地進行盜掘。初次盜墓,膽子較小的羅某被分配了放風的活,膽戰心驚的他脖子一伸一縮的看著周圍動向,稍微有點風吹草動就讓他起了滿身雞皮疙瘩。

不到三個小時,看著灰頭土臉的其他幾人向羅某揚了揚手中的耳環、簪子等“戰利品”,羅某心中的怯意瞬間一掃而空,轉而是慾望背後貪婪的竊喜。

有了第一次的經驗,這個“盜墓隊伍”的膽子越來越大,短短一個月內又分別在遵義市播州區尚嵇鎮新華村龍坑頭組、畢節市金沙縣長壩鎮店民村林場組盜掘兩座古墓。

“人的慾望就像火山”,在慾望的驅使下,這夥人在罪惡的泥淖裡越陷越深,在他們盜掘畢節市金沙縣源村鎮一座古墓時,被早已得到線報埋伏在周圍的公安機關抓獲。

“被告人羅某,因盜掘古墓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聽著法官威嚴的宣判,羅某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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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人點燭,鬼吹燈。不懂法,毀一生。(貴州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