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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奇案:船家謀財害命,推官憑一片葛葉和綵帶,識破真兇

明代奇案:船家謀財害命,推官憑一片葛葉和綵帶,識破真兇

明代江西南豐縣有一個舉人,叫鞠躬,他想去南京拜訪一位姓梅的巡按御史,為自己的仕途鋪路。為此,他帶了些銀子,又花了五十兩銀子買了一些東西,用皮箱子裝著,鎖上之後,帶著三個僕人,即貴十八、章三、富十,往南京出發。

去之前,鞠躬跟一個朋友約定,先去蕪湖相聚。又派章三、富十去南京打探訊息,然後也去蕪湖匯合。

安排好之後,鞠躬和貴十八主僕二人出發了。開始走陸路,後來覺得太慢,於是走水路。

船家叫葛彩,在給鞠躬搬箱子時,覺得皮箱很重,他猜裡面是金銀寶貝,於是就把這事跟頭兒艾虎說了。艾虎和葛彩商量,中途不再拉別人,這樣就能劫了這批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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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虎精明,為了確保箱子裡是財物,他故意跟鞠躬說:相公一看就是讀書人,喜歡安靜,我要是中途再拉人,不但會吵到您,而且也不方便,不如我索性只拉您,只要相公您多賞點錢就好。鞠躬沒想太多,笑著說:如此甚好,到蕪湖我多給你錢。

一聽鞠躬如此慷慨,艾虎確信他有錢。幾天之後,船過九江,晚上時,船停在一處偏僻之地。三更時分,艾虎一刀砍死鞠躬,葛彩則殺了貴十八。兩人開啟箱子一看,頓時有點掃興,只見箱子裡的香爐、花瓶、水壺等,都是銅器,一個金篦子還是鍍金的,粗略估計,這些也就值三十兩銀子。

葛彩很沮喪,艾虎則說:這些也算是好東西,不如我們帶到蕪湖,沿途賣了,就能換成銀子。葛彩答應了。於是,二人拋下屍體,繼續往蕪湖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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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三、富十到南京後,打探了梅按院(巡按御史的別稱)訊息後,去了蕪湖等待主子,不料半個月了還是沒有人來。兩人著急,就僱了船回南豐縣一路探問,還是沒有訊息。兩人又跟著梅按院去了蘇州、松江等地,結果錢花光了,還是沒找到人。

兩人商量,實在沒辦法,只好一紙狀書遞到了府衙,說清了緣由,並表示希望府衙能查一查主子失蹤之事。

梅按院看到狀子後,大驚失色,問了兩人前後事情經過。得知鞠躬買了不少寶貝後,梅按院說:你家主子若是沒回家,肯定路上被劫,或者坐船遇到大難了。我給你們批個條子,再給你們二兩銀子,你們一路查訪,如果有人路上賣銅貨,又或者賣鍍金篦子,問清來歷,有可疑之人就抓來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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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章三和富十又四處打探訊息,去了南豐、蕪湖後盤纏快用完了,只好回到南京。

巧了,兩人回到南京,就看到一處鋪子在賣銅製的香爐,兩人當即表示要買下,還問店鋪老闆,有沒有更多。店鋪老闆說有,隨即讓人抬出來一個皮箱子。章三和富十看了看,確認是主子的皮箱,裡面的玩器也是。得知這是從蕪湖買來的之後,兩人抓著店鋪老闆,就要送到官府。老闆摸不清狀況,和兩人廝打。

此時,兵馬司朱天倫路過,問起三人,章三拿出梅按院的批文,朱天倫看後把三人帶到了衙門。

章三、富十說了主人買東西、送禮的前後,朱天倫開始審問店鋪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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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店鋪老闆叫金良,這個皮箱子是自己妻舅(老婆的兄弟)從蕪湖買來的,自己只是幫忙賣。朱天倫說:這些貨不是蕪湖產的東西,怎麼可能從蕪湖買來?其中必有緣故。隨即派人把金良的妻舅帶到公堂。

金良妻舅叫吳程,他告訴朱天倫:這些貨確實不是蕪湖所產,而是出自江西南豐,是有人賣到了蕪湖,我看不錯,花了四十兩銀子,費了好多口舌才買來。朱天倫問他是否認得賣家,吳程卻說只是萍水相逢,並不認識。

聽完這些後,朱天倫不敢擅自決定,將四人押到御史臺都察院。梅按院忙著其他事,沒空管這件案子,就讓推官董廷試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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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廷試聽了章三、富十和吳程的話之後,沉默了一會,逼著吳程說出賣家名字。吳程則堅持說不知道,但知道牙儈(為買賣雙方說合的經紀人)叫段克己。董廷試一聽,立刻讓衙役把段克己帶來。

段克己來到公堂之後,也說自己不認識賣家,只是看吳程想買這些貨,就幫吳程講價。吳程則說,自己覺得這批貨便宜,有利可圖,但不認識賣家。

董廷試看兩人互相推諉,大怒,讓衙役把二人各自重打三十大板,夾手指三百下。吳程和段克己被打得鬼哭狼嚎,但是都不肯認罪。董廷試無奈,只能把他們暫且收監。

剛宣佈退堂之後,董廷試發現,有一片葛葉飄來,和門上掛著的綵帶,一起落在了段克己身上。他表面不露聲色,心裡卻很納悶:衙門裡沒有栽葛,怎麼會飄來葛葉呢?他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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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董廷試繼續對吳程和段克己用刑,兩人還是不肯招供。於是,這案子就暫且擱置了。

幾天之後,梅按院和董廷試要去考察各縣事宜,他向出發。等董廷試去蕪湖時,官船沒了,衙役只好徵用民船。巧了,正好看到了艾虎、葛彩擺船。董廷試上船,問了兩人名字,得知水手叫葛彩時,他一個激靈:前幾日葛葉隨彩而落,莫非正應著“葛彩”?

他立馬下船,派人把艾虎和葛彩抓住,帶回衙門。

艾虎和葛彩,魂不附體。董廷試詐他們說:前一陣子,段克己已經說了,是你們把一箱子貨賣了,你們到底如何謀害了鞠躬和他的僕人?趕快招供!兩人不認,董廷試隨即讓衙役重打四十大板,兩人還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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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廷試讓吳程、段克己出來,兩人把所買之貨,花的錢數、當日情況都說了。

葛彩還不認罪,艾虎受不了刑罰,磕頭認罪,說了兩人謀財害命,又說在蕪湖急於脫手,所以把一箱子東西賣了,段克己察覺後,找了吳程來買,事後他分了十五兩。而吳程也知道貨物便宜,來源不正,但還是買了。

最後,董廷試作出判決:葛彩和艾虎,斬首後示眾,秋後執行;吳程和段克己,全部發配到遠方,立即執行。(圖源網,與文無關,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