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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一官員因休妻被免職,皇帝親自追討女方的青春損失費

“無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盜竊、妒忌、惡疾”,從古人休妻的這七條冠冕堂皇的理由來看,“七出”完全就是為保護男方及其家族利益的不平等條約。

最初的“七出”只是一種民間約定俗成的習慣,不屬於強制性規定。到了唐朝時,“七出”列入《唐律》成了法律條文。但為了防止男方濫用“七出”休妻,保護婦女的婚姻合法權益,同時也出臺了“三不去”的補充條款。

大唐一官員因休妻被免職,皇帝親自追討女方的青春損失費

一、妻子家族散亡,若其被休無家可歸的不能休;二、妻子曾替公婆服喪三年的不可休;三、丈夫娶妻時貧賤,但後來富貴的也不能休。

出臺“三不去”這樣的法律條例,是法律的進步,卻是人性的退化。一直以來,儒家文化對官員的道德、操守有著看不見卻摸得著的約束力。官員離婚要比普通人離婚更容易引起公眾的注意,事情一旦鬧得沸沸揚揚、盡人皆知勢必會影響到整個官員群體的“形象”。為顧忌形象和維護官聲,愛惜羽毛的官員很少離婚。但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皇帝不能以身作則,就更不能要求臣下人人都是道德模範了。多數官員巴望著升官發財換老婆,道德對於這類官員的約束力幾近於無,所以只好用法律手段提醒他們行事不踰矩,稍存官體了。

大唐一官員因休妻被免職,皇帝親自追討女方的青春損失費

其實,如果女方家族勢力強大,男方即使想休妻再娶,也要有絕大勇氣才可以。據《舊唐書》載,御史中丞源休的妻子是吏部侍郎王翊的女兒。因為一些小矛盾,源休休掉了妻子,結果捅了馬蜂窩,王家一怒之下把狀告到了御前,源休竟因此被除名流放。

因為休妻丟了官,這個教訓太深刻了。

無獨有偶,元和年間,戶部尚書李元素也因為休妻被停職。李元素的妻子王氏還是他作郎官時娶的,也是官宦最初夫妻感情不錯,但隨著李元素地位的變化,蓄了伎妾後就冷落了妻子。到後來越看王氏越不順眼,加上王氏沒有生子,就以“無子”為由把王氏休了。王家立即將狀告到了憲宗皇帝那裡,一番調查後,李元素因此被免職。憲宗覺得李元素支付給妻子的分手費太少而龍顏大怒,勒令其補償王氏青春損失費5000貫。

大唐一官員因休妻被免職,皇帝親自追討女方的青春損失費

表面上看,這事情是唐憲宗鹹吃蘿蔔淡操心管得太寬了,其實是憲宗勵精圖治,勤勉政事的表現。李元素休妻犯了三不去的法律條例,必須嚴肅處理。自古吏治真文章,憲宗皇帝為重振大唐雄風而殫精竭慮,他做皇帝那幾年史稱“元和中興”大有道理。

有時候,休妻也並非全是男方的問題。顏真卿在出任撫州刺史時,遇到過這樣一個離婚案。當地學子楊志堅家徒四壁一貧如洗卻仍一門心思地刻苦讀書,他的妻子嫌貧愛富,耐不得這種貧寒的生活,主動提出離婚。

楊志堅苦勸無果,悲憤莫名作《送妻詩》一首雲:

平生志業在詩琴,頭上如今有二絲。

漁夫尚知溪谷暗,山妻不信出身遲。

荊釵任意撩新鬢,明鏡從他別畫眉。

今日別同行路客,相逢即是下山時。

楊志堅作詩本是表明自己無意離婚,希望妻子回心轉意的,哪知道楊妻誤以為這首詩是休書,捧了它來向顏真卿主持公道。顏真卿看了詩勃然大怒,命衙役將這個頭髮長、見識短的女人重責二十大板,然後逐出聽其改嫁。親自給楊志堅送去許多布匹、糧食,鼓勵他用心讀書,考慮到楊志堅的生計問題,乾脆又將他留在身邊任職。從此,“江右數十年來,莫敢有棄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