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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家長“眾籌”送禮?核查結果來了

9月6日,深圳市福田區教育局在人民網留言板上回應稱,我局高度重視網友反映的“福田區**小學家委收費教師節送禮”問題,立即進行調查核實。據瞭解,該校開學初已對全體教師發出通知,嚴禁教師以任何形式接受家長禮品,廉潔過節、平安過節,調查顯示並無任何教師組織家委購買禮物的行為。

福田區教育局稱,收到資訊後,該校立即進行排查,並第一時間在家委主任群釋出資訊,謝絕各班家委集資為教師購買禮物;同時緊急召開班主任會議,針對“各班家委不得以任何形式集資購買禮物”進行再通知、再落實。該局高度重視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將進一步要求學校加強管理,做好家校溝通,嚴守師德師風底線,營造良好育人氛圍。

不久前,同城的另一名網友透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向深圳市光明區領導反映,光明區公明中學初二年級家委會發動所有班級為教師節購買禮品。

又有家長“眾籌”送禮?核查結果來了

網友附上截圖顯示,“初二年級公中資料訂購”微信群中,有頭銜為“2班家委會長”群成員發言催促:尊敬的各班家委您們好!大家辛苦了,離12點結束只有一個多小時時間了,請6班和8班儘快處理。

教育部門迴應稱,經調查,公明中學初二年級家委會發動所有班級為教師購買禮品屬實,為家委會自主行為,學校教師均未參與。學校在瞭解相關情況後,第一時間與初二年級家委會溝通,感謝家長們對老師們的敬意和關愛,同時教育局明確要求學校教師不能接受家長的各種禮品,已通知學校要求家委會將集資退還家長。

深圳市光明區委宣傳部後續釋出詳細通報稱,8月下旬,公明中學初二年級家委會應部分家長提議,擬自發為每名任課老師購置教師節禮物(養生杯1個,鮮花1束),並在年級家委微信群徵求家長意願。獲悉相關情況後,光明教育局第一時間會同學校與家委會溝通,感謝家長對教師的敬意和關愛,明確表示教師不能以任何形式接受家長的禮品,並要求家委會將費用如數退還家長。家委會表示理解和支援光明教育局的做法,已於8月30日退回全部款項。

對於“眾籌送禮”現象,微信公號“半月談”評論稱,教師節臨近,家長向老師表達感謝無可厚非,但“眾籌送禮”並不是應有的手段。一來,培養教導孩子是老師職責所在,家長與老師之間的信任、合作不應摻雜金錢因素。二來,送老師禮物與否、送什麼禮物是家長與孩子的個人選擇,限定時間的“眾籌”只會造成潛在的強制,讓禮節性的自發表達成為不得不做的“合群”之舉,讓感謝變了味。

這篇文章指出,從本質上看,家長向老師送高額厚禮背後的行為邏輯是將教育視為商品,透過金錢利益的輸送進行優質教育資源的搶佔。教育本身沒有高低、上下、公私、貴賤和內外之分,但部分家長卻追求具體教育實踐中的“內外之分”“上下之分”。若對此種不良風氣不加以控制,那麼各類節日就會變成部分家長向老師輸送利益的契機,引發潛在的教育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