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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如何解決“剩女”問題?嫁不出去自有“法律”來幫忙

古人如何解決“剩女”問題?嫁不出去自有“法律”來幫忙

從21世紀初一直到現在,男女比例不均衡的矛盾越來越尖銳。女多男少的現象出現之後,男性找老婆的難題雖然得到了極大緩解,但女性找老公的難度卻有所增加。當愛情天平開始傾向於男性之時,大齡“剩女”想要找到一個好的歸宿實屬不易。

事實上“剩女”問題並不是現代社會首創。在幾千年前的古代社會,也曾經出現過令人頭疼的“剩女”難題。由於古代人的平均壽命相對來說比較多,所以他們談戀愛和結婚的年齡也會隨之降低。

古人如何解決“剩女”問題?嫁不出去自有“法律”來幫忙

現代社會的女性30歲結婚,其實都算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因為現代女性基本上都會接受高等教育,如果按照正常年齡上學去推算,大學本科畢業後就已經24歲了。如果再繼續讀研或博士,至少需要30歲才能完成正常學業。

雖然現在國家法律允許大學生結婚,但是很多人為了能夠專心學習,並提升自己的人生價值,基本上都會等到畢業之後才會談戀愛或結婚。

而且大多數人都擁有比較獨立的思想。再加上晚婚晚育思潮的影響,很多現代女性甚至在35歲之後依然沒有結婚。

這其實也是現代社會,“剩女”問題凸顯的主要原因。筆者認為作為現代“剩女”,要遠比古代“剩女”幸福。因為生活在現代社會中的“剩女”,即使一輩子不結婚也只是個人問題。但古代社會中的“剩女”,如果不按規定年齡出嫁就會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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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想做“剩女”,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1。現代“剩女”思維和處境

現在社會中由於人們的思想相對來說比較開放。所以對很多以前無法容忍的事情,都能夠用一個比較理性的態度去對待。

就拿“剩女”問題來說,即使是在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如果誰家的女兒25歲還沒有出嫁,都會被鄰里當做笑話不斷擴散。

但是隨著人們的思想逐漸開放,對一些新鮮事物的接受能力也在不斷提高。到了2000年左右的時候,“剩女”已經不再是一個貶義詞,而且在很多大齡女青年的心目中,“剩女” 甚至可以與自主、獨立、有個性混為一談。

但筆者認為人生的每一個階段,都有不同的體驗和感悟。所以能夠在恰當的年紀做正好的事情,也不失為一種人生樂趣。“剩女”雖然外表看起來光鮮亮麗,但是缺少了愛情的滋潤也會留有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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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古代“剩女”實際現狀

現代社會中的“剩女”雖然,只是一種家庭或者個人問題。但是在封建社會中“剩女”問題,卻被上升到了國家和法律的高度。

這也是古代“剩女”較少的一個原因。因為到了婚配年齡沒有找到婆家的女性,歷朝歷代都有不同的法律對她們進行約束或懲治。

在古代社會的意識領域內,人們都認為“男有室女有家”,才能讓社會才能更加和諧與穩定。大概意思就是男人或女人都應該儘早結婚,這樣不僅可以感受到小家庭的溫馨,而且也可以讓大家庭即國家變得更有秩序。

所以為了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儘量減少“剩男翻女”,歷史中的很多朝代對“剩女”問題,都採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這樣不僅有效降低了“剩男翻女”的比例,而且也為增加人口數量,和提高人口“紅利”打下了堅持基礎。

古人如何解決“剩女”問題?嫁不出去自有“法律”來幫忙

3。古代“早婚早育”並不稀奇

相信對古代歷史有一定研究的人都應該知道,中國從古至今都是一個提倡“早婚早育”的好國度。雖然到了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的時候,曾經實行過一段“晚婚晚育”政策,但由於近幾年人口下降速度較快,所以又開始鼓勵人們生“二孩”。

古代社會由於戰亂和災荒不斷,這也很容易導致人口數量增加緩慢。對於一個國家來說如果人口比較少,不僅對經濟發展造成一定負面影響,往大了說甚至會影響國家的存續,或者說這種情況並不利於封建君主的統治。

所以幾乎歷朝歷代都對男女婚配年齡做出了硬性規定。比如,《梁書·張緬傳》就曾記載過,梁高祖的兩個女兒都是在11歲的時候出嫁。這在現代人的思想中,簡直是一件不可理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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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古代君王為了能夠達到某種政治目的,有的時候兒女的嫁娶都可以成為,他們穩定國家統治的重要手段。

如果大家感覺11歲的女孩出嫁不可理喻,那麼年僅八歲的漢昭帝,娶“年甫六歲”的上官安女為皇后,就更應該是一件無法理解的事情了。

4。古代“剩女”被“強制結婚”

雖然這兩個例子相對來說比較極端,而且在古代社會也基本上很少見,但是就可以看出古人,無論男女結婚的年齡都要比現代人早很多。所以在古代要想成為“剩女”, 其實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即使因為各種原因或自己有意願成為“剩女”,在古代社會中也根本無法成行。因為古代有很多朝代,都會提前規定出女性的婚配年齡,如果到了這個年齡還不結婚就會被“強制出嫁”。這種做法甚至有一種“拉郎配”的感覺。

古人如何解決“剩女”問題?嫁不出去自有“法律”來幫忙

大概意思就是無論自己是否同意,或者說與自己結婚的人是否認識或喜歡,只要達到了結婚年齡就應該婚配。有的朝代甚至專門設立了“官媒”,也就是說由官府的工作人員親自出面,幫助古代“剩女”解決個人婚姻問題。

如果經過三番五次的勸說之後,“剩女”們依然沒有結婚,那麼就會根據相關“處罰條例”,對頑固不化的“剩女”們依法懲處。

雖然現代人會覺得這不符合人權,但是在古代“普天之下莫非王臣”的思想影響之下,這種做法完全符合情理。

古人如何解決“剩女”問題?嫁不出去自有“法律”來幫忙

5。男權壓迫下的“剩女”和婚姻

筆者認為古代社會透過“立法”,來解決“剩女”問題的主要原因,其實還是與男權社會的主體思想有很大關係。

因為所謂的“官媒”其實,就是為了解決婚姻困難戶的實際問題。而這些找不到老婆的男性,可以在“官媒”的幫助下組建家庭。

晉朝時就曾規定女孩的結婚年齡不能晚於17歲,也就是說如果17歲還沒有把自己嫁出去,那麼到了18歲這一年就會被強制結婚。而這種“拉郎配”的主要載體就是“官媒”。也就是說在“官媒”的主導之下,強行將超過17歲的女孩嫁出去。

古人如何解決“剩女”問題?嫁不出去自有“法律”來幫忙

據《晉書·武帝紀》記載晉武帝司馬炎,曾下詔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大概意思是說女孩子長到17歲時,如果父母沒有幫她找好婆家,地方官府就可以根據相關法令,將“剩女”強制嫁給“剩男”。這其實也是“官媒”的實際體現。

按照正常人的思維去思考一下,就會知道這種沒有任何感情基礎的婚姻,其實表面上看起來是為了解決“剩女”問題,但實質上卻是一種簡單粗暴的男權壓迫。不僅沒有任何婚姻幸福可言,甚至還會那有很多悲劇色彩。

因為不得不依靠“官媒”找老婆的古代男性,要麼就是有某種生理缺陷,要麼就是根本沒有一技之長,所以只要依靠個人能力根本找不到老婆。而被強制“拉郎配”的“剩女”,一旦嫁給如此不堪的男人,後半輩子基本上就交代了。

所以很多女孩都會在17歲之前,找到一位自己心儀的物件“訂婚”,這樣就可以有效避免,被“官媒”強制“拉郎配”,也可以儘量擺脫不幸的婚姻。實際上古代每個朝代,對女孩的結婚年齡都有不同的規定。

6。“剩女”不嫁全家“連坐”

如果按照《禮記》中所規定的男女成年標準來看,古代的男性最晚結婚年齡是20歲,而女性則可以在15歲的時候結婚。這可能與女性成熟得比較早有關係,或者說15歲的女孩已經具備生育能力。

唐代時規定“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意思是男孩15歲女孩13歲就可以結婚;而到了明代的時候則規定,“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並聽嫁娶。”雖然比狂潮的時候年齡稍有上漲,但是也沒有超過17歲的最低限齡。

古人如何解決“剩女”問題?嫁不出去自有“法律”來幫忙

南北朝時期對“剩女”的管制更加殘酷,如果女孩子超過17歲依然沒有嫁人。不僅這個女孩子要受被關注大牢,而且她的全家也會因為“連坐制度”被一起關進牢裡。雖然這種做法看起來非常殘酷,但是也證實了古代社會對“剩女”的容忍度。

這其實也就是《宋書·周朗傳》中所說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筆者認為古代社會中,之所以對“剩女”零容忍,其實與其實際的社會現實息息相關。由於古代經常會出現大規模的戰爭,可以很多人都會在戰爭中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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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社會解決“剩女”做法的利弊

在這種前提下就急需補充人口,也就是說會透過一些政策來促進人口增長。如果男性或者女性到了結婚年齡還沒有婚配,這種情況下就很容易影響人口增長率。所以為了能夠有效增加人口數量,歷朝歷代都會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

雖然說古代對待“剩女”的做法有一些殘忍,或者說壓根就沒有人性。但如果大家從社會發展的角度去考慮這個問題。就會發現如果一個國家的“剩男”或“剩女”過多,不僅不利於人口增長而且還會產生很多社會問題。

所以從這個角度去分析,古代社會對待“剩女”的做法,其實也具有一定的積極性。只不過這種積極性是建立在不幸的婚姻基礎之上。

事實上大家如果將“官媒”或者“拉郎配”,換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其實最終的結果基本上也大同小異。

結 語

“剩女”作為社會中的一個龐大群體,其實是與“剩男”相對而言的。之所以會出現“剩女”, 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是社會中男女比例失調。也就是說男性的數量下降,而女性的數量卻保持高增長率。

尤其是在古代社會連年征戰的大背景之下,很多男性不得不參軍入伍並戰死沙場。在這種前提下不僅會出現大量“剩女”,而且還很容易導致一系列的問題出現。所以封建君主為了能夠更好的鞏固統治,所以才會大力整頓古代“剩女”。

【參考文獻】

《古代“剩男剩女”也會被催婚嗎?》

倪方六《古代如何解決“剩男剩女”問題》

李曉巧《古代促成男女婚姻十分給力》

高修娟《“剩女難嫁”的社會學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