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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三公鼎力,對於制度的採用,堅持的原因是什麼?

東漢三公鼎力,對於制度的採用,堅持的原因是什麼?

王莽以大司馬、領尚書事和外戚的身分,一步步攬取權力,終於達到了位的目的。

東漢三公鼎力,對於制度的採用,堅持的原因是什麼?

如果說仲長統雖東漢人,但離開漢光武畢兗近二百年,他的話證明不強,那麼還可舉出《後漢書朱浮傳》為證。

東漢三公鼎力,對於制度的採用,堅持的原因是什麼?

易一證是防範黨。《後漢書動傳》大徒推薦前梁今倒楊為官。原任尚書今,極受光武信任。但這次倒楊名聲不好,“帝常嫌之。既見奏,疑其有好,大怒”。

東漢三公鼎力,對於制度的採用,堅持的原因是什麼?

我們知道,對王葬位的經驗教,只有東漢初光武,明帝及請大臣印象最深,再往後,君都只通過書本,口頭回憶間接得知,往往不以為。圓面漢光武所加意防範大臣的各項制度,如果後來沒有需要儲存的因素,就很難堅持下去。

東漢三公鼎力,對於制度的採用,堅持的原因是什麼?

1、綏和改制後,名為三公“分職投政”,實際上具體政務仍由丞相、大司空處理,和過去的二府一樣。如綏和元年冬罷刺史,置州牧,秩二千石,是丞相方進與大司空何武奏請的。

東漢三公鼎力,對於制度的採用,堅持的原因是什麼?

可見太尉主要分管關於軍事方面各項事務以及有關官吏的考察、監督。我以為,其中大概也包括邊郡長官的考察、監督。理由是:前引太尉職掌下,官屬有東曹,“主二千石長吏遷除及軍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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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了掌兵事外,為了有效監督九卿,三公也有所分工,太尉監督的是太常卿、光祿卿和衛尉卿。這一說法雖僅見於《後漢書百官志三》劉昭注補引《漢官目錄》,但根據以下材料看,有可能符合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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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讀五條詔書救,讀畢罷遣。救日:詔書暖下,……歸告二千石,順民所疾苦,……二千石帥動農桑,……無擾民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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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司徒府百官朝會殿行,主要負的應核是能(如昭注補引作“每州郡聽採長否”云云,聯絡下文應理解為司徒府造州考案,而不步及其他二公)山予掌民事,一般那國守相的上計,考課。奏行主要由他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