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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開封知府是如何辦案的

□ 法律文化

□ 殷嘯虎

說起北宋開封知府,人們可能首先會想到包拯,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包公戲“鍘美案”的影響。但戲劇畢竟是虛構的,歷史上的包拯雖然做過開封知府,也的確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並且“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但他擔任開封知府的時間並不長,也沒有留下什麼具體的辦案記錄。正史中的記載,就是“舊制,凡訟訴不得徑造庭下。拯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吏不敢欺。中官勢族築園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適京師大水,拯乃悉毀去。或持地券自言有偽增步數者,皆審驗劾奏之”。這也正反映了包拯不懼權貴的性格。

北宋開封府的司法地位比較特殊,除了審理開封府地方管轄的案件外,也可以受理官員犯罪的案件,所謂“群臣犯法,體大者多下御史臺,小則開封府、大理寺鞫治焉”。而開封府作為京城,又是皇親國戚、達官貴人聚集之處,各種關係錯綜複雜,事情極為繁瑣。當年范仲淹上書諫諍,得罪了當朝宰相呂夷簡,呂夷簡為排擠他,竟然任命他為開封知府,“欲撓以劇煩,使不暇他議,亦幸其有失,亟罷去”。好在范仲淹“處之彌月,京師肅然稱治”。所以開封府的知府不好做,開封府的案件也不好辦。而北宋開封府的知府中,的確有不少像包拯這樣不懼權貴的“法律專家”,當然也有因辦案不力而丟官的。

北宋開封知府中辦案最為著名的,程琳應當算一個。他曾兩度擔任開封知府,大概也是正史中留下辦案記載最多的一位。程琳於宋仁宗天聖九年(1031年)出任開封知府,上任伊始,就遇到了一件棘手的案子:蔡州知州王蒙正的兒子王齊雄將一名老兵打死,對官府謊稱是病死的,請求不要驗屍。但程琳見他們顏辭有異,命有司驗劾,查明是被毆打致死的。但王蒙正同當時臨朝聽政的劉太后是兒女親家,劉太后將程琳找來,對他說:“(王)齊雄非殺人者,乃其奴嘗捶之耳。”程琳回答說:“奴無自專理,且使令與己犯同。”劉太后無奈,只得聽憑程琳依法處置了王齊雄。

在《續資治通鑑長編》和《折獄龜鑑》中,都收錄了程琳偵辦的一個案件: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皇宮內發生火災,燒了八個宮殿。事後查明是裁縫的熨斗引發的,裁縫也已認罪,此案便交由開封府處理。但程琳認為有疑,因不能親自入宮勘查,便讓宮中將過火之處用圖紙畫出,檢視之後,認為是壁板乾燥引發的火災。於是對宋仁宗說:“此殆天災,不可以罪人。”監察御史蔣堂也上書認為:“火起無跡,安知非天意。陛下宜修德應變,今乃欲歸咎宮人,且宮人付獄,何求不可,而遂賜之死,是重天譴也。”最終宋仁宗同意對此案從輕發落,“卒無坐死者”。

明道二年(1033年),程琳以翰林侍讀學士兼龍圖閣直學士的身份,再次被任命為開封知府。他在開封知府任上“居數歲,久而治益精明,一歲中獄常空者四五”。

在任上查辦有重大影響案件的開封知府,鄭戩應該算一位。他於宋仁宗寶元二年(1039年)查辦的馮士元一案,牽涉到包括當朝宰相呂夷簡和參知政事(副宰相)程琳在內的一大批高階官員。馮士元是開封府的小吏,但人脈很廣。他因受賄及收藏禁書等事案發,被鄭戩下令查處,結果發現馮士元曾幫助包括知樞密院事盛度、參知政事程琳(即之前的開封知府),以及宰相呂夷簡的兒子太常博士呂公綽、呂公弼等在內的官員幹了不少違法的事。鄭戩便下令嚴查,將呂公綽、呂公弼等逮捕,並按規定將此案移交御史臺查辦。而宰相張士遜則藉此案打擊程琳等政敵,使得案件的牽連面越來越大。最終馮士元被流放海島,而盛度、程琳以及御史中丞孔道輔等一大批官員牽連受到處罰,鄭戩則因此案聲名大噪。

當然,也有查辦案件不力而丟官的,最著名的就是因查辦“盧氏案”而被罷官的慎從吉。在北宋的開封知府中,慎從吉稱得上是一位精通法律的專家。他曾擔任判刑部及糾察在京刑獄等司法職務,“頗留意法律,條上便宜,天下所奏成案率多糾駁”。但擔任開封知府僅僅幾個月後,就發生了“盧氏案”,並因此而丟了烏紗帽。

開封府鹹平縣富豪張贇去世後,他的妻子盧氏和侄子張質一同生活,兩人關係並不好,而張質原是劉姓過繼給張家收養的。於是盧氏借張質酒後謾罵自己一事,要求將張質趕出去,解除收養關係。但張質透過關係找到了慎從吉的兒子慎銳,讓他同鹹平知縣打了招呼,作出了有利於己的判決。盧氏不服,將官司打到了開封府。原被告雙方都動用了各種關係,收買開封府的官吏,使得案件越來越複雜。這時,盧氏的哥哥又透過關係找到慎從吉的長子慎鈞,並行賄70萬錢。但慎從吉對兒子受賄之事並不知情,只是覺得案件難辦,乾脆請求移送御史臺處理,企圖以此擺脫干係。宋真宗見此案牽涉到了多名官員,便委派殿中侍御史王奇、直史館梁固等審理,“仍遣中使譚元吉監之,逮捕者百餘人”。最終慎從吉因辦案過錯,被勒令停職,他的兩個兒子也受到處理,其餘相關官員也牽連受到處罰。

宋真宗曾以親王的身份擔任過開封府尹,深知京城的事情複雜難辦,所以在任命慎從吉擔任開封知府時,專門告誡他說:“京府浩穰,凡事太速則誤,緩則滯,惟須酌中。有請屬,一切拒之。”並說:“府吏多與豪右協謀造弊……如此等事,所宜深察。”但慎從吉並未把宋真宗的告誡放在心上,結果在開封知府任上栽了跟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