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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交合"有違禮法嗎?為何古代不僅不禁止,反而會變相鼓勵?

“野外交合”有違禮法嗎?為何古代不僅不禁止,反而會變相鼓勵?

央視主持人趙忠祥老師曾在《人與自然》節目中說:“春天來了,萬物復甦,大草原又到了動物們交配的季節。”。

小時候乍一聽這句話感覺有點太直白了,但是隨著年齡和閱歷增長,才發現簡單直白的話語,才能表達出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理念。

既然動物在春季的時候有發情期,那麼人類是否也有類似的情況呢?現代醫學研究發現,人類為了繁衍下一代,可以說時時刻刻都處於“發情期”。

那麼在思想極為封建的社會中,“野外交合”有違禮法嗎?為何古代不僅不禁止,反而會變相鼓勵?

"野外交合"有違禮法嗎?為何古代不僅不禁止,反而會變相鼓勵?

第一、春遊和“野合”的關係

野外交合簡稱“野合”,現代漢語解釋為不合禮制的婚姻或男女苟合。當然,也代指低於正當禮儀的婚配,可見“野合”與“苟合”意思相近。而“苟合”的含義則十分豐富,可以解釋為任意結合或苟且聚合,亦指男女間不正當的結合。

早在封建社會中由於封建禮制的束縛,到了婚配年齡的男女不能自由戀愛,只能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有三書、六禮之後才算明媒正娶。

但由於古人結婚的年齡比較早,一般都在十幾歲時便會嫁娶,而此時正處於青春期,所以對異性特別感興趣。既然封建禮制束縛了人類的本能,那麼古人為了滿足需求,就會為創造條件去“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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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當時講究“男女授受不親”,恨不得女孩子被男人握一下手就要嫁給他,但在大地回春、萬物復甦之際,歷朝歷代都有

“春遊”

習俗。

而春遊習俗,也為古代男女“野合”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條件。

因為只有春遊的時候,才會出現大規模的男女聚會場面,無論男女都會尋找心儀的物件,並且和身邊的玩伴談論玩耍。

看起來好像不符合古人的行為規範,可這就是赤裸裸的現實。據說在春遊的過程中,遇到河水、溪流時青年男女還會沐浴,這樣就難免會相互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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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一點來看,古代男女的開放程度,簡直顛覆了現代人對古人的認知。據《史記》記載:“紇與顏氏女野合而生孔子,禱於尼丘得孔子”。可見被後世稱為至聖先師的孔子,竟然也是其父母“野合”的產物。

第二、“野合”的現實意義

野合”中的“野”指的就是野外,而“合”則是男女結合,就算是在現代社會中,聽起也會讓人臉紅心跳,更何況是在封建社會呢?

按理來說這簡直就是敗壞門風、有傷風化的醜事,按照以往的慣例,一旦這樣的醜事被暴露,那麼必然會被處以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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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周禮》中卻記載:“仲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

這句話說得很明白,早在西周時期在春季到來之時,官府都會命令男女約會,並且不禁止他們的行為,說白了就是“野合”是合理合法的。

雖然說當時社會中的封建思想特別濃厚,但是有一點卻讓現代人不敢直視,因為古人竟然鼓勵此種做法。為什麼古代會提倡這種行為呢?難道封建禮制都是騙人的?很顯然這種說法有待商榷。

第三、古代為啥鼓勵?

“野合”顧名思義是在野外交合,那麼為啥不在家中做這種事情呢?從先秦時期開始,“野合”就不是什麼秘密,或者說令人羞臊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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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從孔子的誕生中可見一斑,如果古人不鼓勵“野合”,那麼又怎麼可能尊孔呢?古人認為男女“野合”,是一件順應天地自然的事情。

因為古人認為,鳥獸們的這種行為出於本能,不會受到禮法的約束。而作為萬物之長的人類,為了繁衍下一代,就更可避免地出現交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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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宋代“白衣卿相”柳永曾作《蝶戀花》詞,最後兩句寫得就讓人臉紅心跳:“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

這種情到濃時人自醉的表現,不正是人類本能的生理反應嗎?雖然在封建社會中禮教制度十分嚴苛,但卻並不是會限制野外交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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