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寫出憫農的李紳,實際上卻是一個貪官酷吏

“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還有另一首“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子。 四海無閒田,農夫猶餓死。”這兩首兒童啟蒙《憫農》是唐代的詩人李紳。

寫出憫農的李紳,實際上卻是一個貪官酷吏

年輕貧窮,嚐盡人間苦

能道人間苦,乃為此中人。早年的李紳家已是破落,雖然其祖父曾經當過宰相。但是在李紳六歲的時候,他的父親就去世了,他早年間一直與他的母親相依為命,非常悽苦,不久之後,他的母親也去世了。

從此,無依無靠的他便開始了流浪生活,這樣的人生遭遇,使他遍嘗人間疾苦。對勞苦大眾的體會,讓他有了其他文人不一樣的成熟,所以在不到30歲的時候就寫出了這樣的詩作。

以正常的劇情發展,你一定認為他會是一個愛民如子,秦正廉潔的好官。畢竟瞭解百姓疾苦,已經是做到了幫助他人的第一步。然而,其實並非如此,李紳當官後,就換了一副嘴臉,似乎知道了現實的苦後,要更加肆無忌憚彌補自己當初的虧欠,他的生活逐漸變得奢靡了起來。

飛黃騰達,生活變奢靡

李紳當官後,沒有什麼過渡,便開始他的報復性消費。他有一個獨特愛好,喜歡吃雞舌頭,所以僅一道菜就要殺幾百只活雞。每一次吃這道菜,連他家的後院都是死雞堆積如山。

他在擔任節度使的時候,向當地的老百姓收取重稅,導致許多家庭家破人亡,不得不逃荒到外地。很多同僚看不下去了,對他進行了諷刺,他面對外人的冷嘲熱諷,他卻淡定的表示:“手捧麥子,飽滿的麥粒自然會留下,隨風飄走的都是秕糠。”可見其根本不管老百姓的死活。

寫出憫農的李紳,實際上卻是一個貪官酷吏

無情無義,成官場酷吏

李紳的可怕如果僅僅是在生活上不檢點,在古人看來也不是難接受。但是他的其他所作所為,讓人很難將其劃入人的範圍。

在《云溪友議》中記載,李紳發跡之前,經常到一個叫李元將的人家中做客,每次見到李元將都稱呼“叔叔”。李紳發跡之後,這位族叔因為要巴結他,主動降低輩分,稱自己為“弟”,為“侄”,李紳都不高興,直到李元將稱自己為孫子,李紳才勉強接受。

還有一個姓崔的巡官,與李紳有同科進士之誼,有一次特地來拜訪他,剛在旅館住下,家僕與一個市民發生爭鬥。李紳問那個家僕是幹什麼的,家僕說:“是宣州館驛崔巡官的僕人。”李紳竟將那僕人和市民都處以極刑,並下令把崔巡官抓來,就因為沒來拜訪,李紳便把他綁起來,打了二十杖被被送到秣陵。

寫出憫農的李紳,實際上卻是一個貪官酷吏

後來,他參與了當時著名的牛李黨爭,唐武宗會昌五年,他擔任淮南節度使,為巴結李黨魁首李吉甫,他以貪贓枉法,強娶民女的罪名錯殺了揚州江都縣尉吳湘,公報私仇、草菅人命。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李紳的報應沒有讓他等太久。公元847年,唐宣宗繼位,李德裕遭到罷免,李紳一下子沒了靠山。恰逢,吳湘的哥哥吳汝納替弟弟平反,稱其貪汙數目小,不至死罪,而且強娶民女更是沒有的事情,最終該案被平反,當時李紳剛剛去世,但是皇帝還是判他“削紳三官,子孫不得仕。”,也就是子子孫孫全部無法做官,禍及後代。

但是我們還是要客觀的評價一下,詩是好詩,就是人變壞了!

寫出憫農的李紳,實際上卻是一個貪官酷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