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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省司法所參與排查調處矛盾糾紛15萬餘件

2021年,全省司法所參與排查調處矛盾糾紛15萬餘件

湖北日報訊(記者周壽江)1月14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釋出會,介紹全省政法機關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工作情況及主要成果。省司法廳副廳長曾群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介紹,詳細介紹了近年來全省司法所建設取得的成效。

推進司法所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爭取省財政廳支援,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轉移支付資金,從2021年起,在3000萬元基礎上再增加5000萬元。與省財政廳聯合下發《湖北省省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確保了專款專用。全省建制鄉鎮(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實現了全覆蓋。司法所所均面積達到178平方米。

加強司法所隊伍建設。將司法所建設納入法治建設績效考核和法治督察重要內容。爭取省委編辦支援,透過機關力量下沉、清理編制、加大購買服務力度,多途徑增加人員力量,全省3人及以上司法所佔比達到97。9%,平均每所3。6人,人員緊張的狀況得到極大緩解。

指導司法所充分履行職能。全省基層司法所立足本職,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架起黨群、幹群間的“連心橋”,成為推進基層法治建設和社會治理的硬核力量。2021年,全省司法所共參與排查調處矛盾糾紛15萬餘件;組織法律宣講活動2。9萬餘次,對鄉鎮黨委政府提出法律建議 5000餘條、協助制定規範性檔案2400餘件,指導制定村規民約5600餘件,解答法律諮詢24萬多人次,辦理法律援助初審7800餘件。

【來源: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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