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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火燒4輛車,理由太荒唐!

4月18日

廣東陽江市區石灣村舊寨

有2輛小汽車著火

起火部位均為小汽車車頭處

消防員趕赴現場

成功把火撲滅

另外,公安民警還發現

距離兩輛車100米處

有一輛紅色小汽車尾部

有輕微燒過的痕跡

“熊孩子”火燒4輛車,理由太荒唐!

一天內

同一個地方

三輛車被燒?

經公安民警縝密偵查發現

原來是一居住在附近的10歲男孩小陳(化姓)人為放火所致。經查,小陳承認4月18日上午10時許放火點燃紅色馬自達、白色本田和白色北京現代小汽車一事。

“熊孩子”火燒4輛車,理由太荒唐!

“熊孩子”火燒4輛車,理由太荒唐!

另外,小陳還承認在4月11日,曾點燃了一輛白色雪佛蘭小汽車。

小陳自述點火原因,是看電視上的爆炸覺得很刺激、很好奇,於是點火燒車,想看車爆炸飛起來。

熊孩子

你以為真是《速度與激情》咩?

案例回顧

日常生活中

一些小朋友

由於好奇心旺盛

同時缺乏生活經驗

做事不計後果

致使小火成大災

釀成無可挽回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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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玩點火

2021年1月,江西萍鄉一小孩在空地玩火,導致堆積在空地上的大量光纜被燒燬,停放的兩輛汽車燒成骨架,損失較大。

模仿電影 “火燒”窗簾

“熊孩子”火燒4輛車,理由太荒唐!

2020年5月16日,江蘇常州一5歲孩子模仿電影裡燒窗簾的情節,在家裡沒有大人時,把家中窗簾點燃,最終導致房屋二樓屋頂坍塌,房內被燒得一片焦黑,財產損失慘重。

提醒

小孩玩火危害性大

既容易引發火災

又可能造成

對孩子的人身傷害

家長們一定要

教育孩子

千萬別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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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火燒4輛車,理由太荒唐!

“熊孩子”火燒4輛車,理由太荒唐!

家長們也要知道

自家孩子玩火玩出了事

家長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根據我國《刑法》第17條的規定,不滿16週歲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處罰,應責令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對小孩玩火造成火災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其家長或者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不僅是避免財產損失

也是在保護孩子和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