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
廣東陽江市區石灣村舊寨
有2輛小汽車著火
起火部位均為小汽車車頭處
消防員趕赴現場
成功把火撲滅
另外,公安民警還發現
距離兩輛車100米處
有一輛紅色小汽車尾部
有輕微燒過的痕跡
一天內
同一個地方
三輛車被燒?
◀
經公安民警縝密偵查發現
▶
原來是一居住在附近的10歲男孩小陳(化姓)人為放火所致。經查,小陳承認4月18日上午10時許放火點燃紅色馬自達、白色本田和白色北京現代小汽車一事。
另外,小陳還承認在4月11日,曾點燃了一輛白色雪佛蘭小汽車。
小陳自述點火原因,是看電視上的爆炸覺得很刺激、很好奇,於是點火燒車,想看車爆炸飛起來。
熊孩子
你以為真是《速度與激情》咩?
◀
案例回顧
▶
日常生活中
一些小朋友
由於好奇心旺盛
同時缺乏生活經驗
做事不計後果
致使小火成大災
釀成無可挽回的悲劇
↓↓↓
貪玩點火
2021年1月,江西萍鄉一小孩在空地玩火,導致堆積在空地上的大量光纜被燒燬,停放的兩輛汽車燒成骨架,損失較大。
模仿電影 “火燒”窗簾
2020年5月16日,江蘇常州一5歲孩子模仿電影裡燒窗簾的情節,在家裡沒有大人時,把家中窗簾點燃,最終導致房屋二樓屋頂坍塌,房內被燒得一片焦黑,財產損失慘重。
◀
提醒
▶
小孩玩火危害性大
既容易引發火災
又可能造成
對孩子的人身傷害
家長們一定要
教育孩子
千萬別玩火
↓↓↓
家長們也要知道
自家孩子玩火玩出了事
家長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根據我國《刑法》第17條的規定,不滿16週歲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處罰,應責令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對小孩玩火造成火災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其家長或者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不僅是避免財產損失
也是在保護孩子和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