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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事故頻發,責任到底誰該承擔?

最近遛狗事故頻發,前有河南安陽惡犬咬傷八旬老人,狗主人拒絕道歉;後有武漢女子被寵物狗追逐後受到驚嚇,與幾名狗主人矛盾衝突近兩個月,最後選擇跳樓輕生,可以說狗患猛於虎。

遛狗事故頻發,責任到底誰該承擔?

遛狗傷人“血案”頻發,狗主人究竟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呢?首先,寵物驚嚇路人引發爭鬥,應該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京衡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鄧學平表示,如果因為遛狗引發爭鬥,在法律責任方面,與一般鬥毆無異,致人傷亡應擔刑責;此外,在公眾場所經常出現脫韁寵物傷人事件,部分路人,尤其是老人、小孩等弱勢群體往往躲閃不及,受到比較大的傷害。

遛狗事故頻發,責任到底誰該承擔?

這類案件中,狗咬人屬於主人的過失傷害行為。如果後果不嚴重,就無需在民事責任之外再擔刑責;但是,如果過失致人重傷和過失致人死亡,在這兩種情形下,狗主人將需要承擔刑責。其次,如果狗被咬死,在法律上會如何界定責任?除了狗咬人事件,常見的民事糾紛還有狗咬狗事件,2018年8月,蘇州一惡霸犬與一泰迪犬發生撕咬,最後泰迪犬被咬死,且其主人被自家狗咬傷中指,最後法院認為,狗被咬死屬於財產損失,應由相關狗主人承擔責任。泰迪犬主人因管理疏忽自負20%賠償責任,惡霸犬主人因造成他人財產損害承擔80%賠償責任。

遛狗事故頻發,責任到底誰該承擔?

如今不少家庭都會飼養狗狗,養狗本來沒什麼問題,只是如果遛狗時放任自家狗在戶外橫衝直撞,甚至引發傷人事件就不應該了。建議養狗的朋友們拴繩遛狗,以免給他人和自己帶來身體傷害和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