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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店″商家被指不合理地拒退款申請 平臺未查明情況關閉退款通道

近日,國內知名網路消費糾紛[進入黑貓投訴]調解平臺“電訴寶”(315。100EC。CN)接到使用者投訴“微店”稱商家拒絕尺碼不符的退款申請,平臺未查明情況關閉退款通道。(詳見網經社專題:“微店”遭投訴稱誘導下單體驗不佳 申請退款難難難?http://www。100ec。cn/zt/wdzts)

10月4日,北京市的曲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2022年9月25日微店平臺的金子小姐- -大牌服飾店鋪給家人購買風衣一件,店主稱胸圍52相當於41尺碼,29日在收到商品試穿僅3秒不合適,

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向店家提出退貨,店家稱不能退貨。

曲女士是透過商品搜尋找到購買頁面,

頁面並沒有不支援退貨的說明,並且在購買過程中店家並未做到不能退的提示,

付款完成後透過系統訊息自動傳送不能退的提醒,連續4條的第一條,由於消費習慣以為是付款完成的確認並未在意到,曲女士本人也未進行確認。

微店平臺並未按實際情況進行調查瞭解,

以店家已告知為由駁回曲女士的退款申請,並關閉退款通道

,曲女士覺得不合理。根據消費法第二十五條 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該商品並非定製產品,為通用產品,請平臺稽核,協助退貨退款。

″微店″商家被指不合理地拒退款申請 平臺未查明情況關閉退款通道

圖片來源:曲女士提供

接到該使用者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但截至發稿前,我們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臺的任何有關處理回覆。

″微店″商家被指不合理地拒退款申請 平臺未查明情況關閉退款通道

據網經社企業庫(COP。100EC。CN)顯示,微店隸屬於

北京口袋時尚科技有限公司

,該公司成立於2011年5月12日,法定代表人為

王珂

,註冊地址為北京市朝陽區。 微店自稱是手機開店商業模式的開創者,行業內的遙遙領先者,同時也是去中心化網路的積極探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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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電訴寶”受理的電商服務商領域使用者有效投訴顯示(依據投訴量排行),微店排名第四位,最新評級為“不予評級”。除此之外,2022年至今同樣被投訴的類似平臺依次為:

店寶寶、有贊、交易貓、一品威客、海豚知道、恆翎電商、企立方、商掌櫃、蟬媽媽

等。

″微店″商家被指不合理地拒退款申請 平臺未查明情況關閉退款通道

此外,“電訴寶”受理使用者維權案例顯示,“微店”在2022年上半年還疑似存在

退款問題、凍結商家資金、退換貨難、霸王條款、虛假促銷、售後服務、商品質量、客服問題、網路售假、網路欺詐、貨不對板、退店保證金不退還

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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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微店”商家被指虛假髮貨不退款 平臺包庇敷衍消費者

10月3日,天津市的姜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2022年9月7日在微店電商平臺(冰凍氣球)購買(貓條玩具),出現虛擬發貨問題,侵害了消費者權益,姜女士的訴求是需要商家和平臺退款。姜女士表示自己沒有點選收貨,也沒有收到商品,平臺強行收貨並判定商家可以不退不換。

姜女士尋找微店官方客服人工尋求幫助也支援原來不退款的判定,平臺沒有正面回答是否字面支援虛擬發貨,但是平臺行為上支援商家虛擬發貨虛擬收貨。沒有售後,並且客服和商家均未提供商家資質和保障消費者權益辦法。姜女士在溝通時多次提及虛擬發貨問題和霸王條款問題都沒有人給予正面答覆,平臺具該問題沒有任何處理辦法。多以“目前諮詢量較大,已經收到您的訊息啦,我將盡快趕來為您服務,請您等等我哈~”和“糾紛問題以糾紛專員處理結果為準奧 ”為逃避口徑。

【案例二】使用者投訴瑕疵物品商家拒絕退貨 “微店”平臺包庇 關閉退款頁面

10月1日,遼寧省的唐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2022年9月22日在微店平臺網購一款包,金額1599元收到貨多處做工瑕疵,申請退貨商家拒絕,說只換不退。唐女士表示從收到貨到退款不超過一天時間,該商品非定製非食品,憑什麼不能退貨?更何況商家也承認有問題要給換貨,還強買強賣。申請平臺介入處理,平臺包庇商家,把唐女士的退款頁面關閉,不許退貨退款。並且連申請退貨的介面也關閉,惡劣至極!

【案例三】“微店”被指飛天茅臺不發貨不退款 商家現已登出跑路

9月15日,江西省的熊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2022年5月15日在微店平臺購買兩瓶飛天茅臺,價值4856元。下單前商家承諾45天發貨,但至今商家遲遲未發貨,熊先生申請退款商家也不退款。熊先生還發現在微店平臺裡這家商鋪現在已經登出,熊先生表示自己只想拿回自己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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