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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紙不起訴決定書 兩行懺悔感激的熱淚

本報許昌訊(河南法制報記者胡斌通訊員宋銀麗王麗婷)“年少無知的我因為一時僥倖走上迷途,幸虧遇到了宋檢察官,我一定謹記教誨,調整狀態迎接下一次高考,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8月16日,許昌市魏都區檢察院收到了一封賈某寫的感謝信。

去年1月,高二輟學的賈某以“業務員”的身份在韓某(另案處理)手下實施詐騙行為。半年的時間,賈某共誘騙數名被害人向微信商城小程式支付或微信轉賬共計兩萬餘元。賈某因涉嫌詐騙罪由公安機關移送至魏都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17歲的年紀本應享受大好青春、專心讀書,賈某卻因一時失足誤入歧途,實在可惜。”承辦檢察官宋銀麗心生惋惜。

“考慮到她犯罪時還未成年,系初犯、偶犯,積極退回違法所得,主動認罪悔罪,而且渴望重新迴歸校園完成學業,建議對賈某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在聽取了偵查機關、被害人、賈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辯護人的意見後,宋銀麗決定對賈某適用附條件不起訴,考驗期為8個月。

考驗期間,魏都區檢察院委託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對賈某進行全面觀護幫教。賈某自覺遵守附條件不起訴監督管理規定,多次參加公益活動,其家人積極配合進行親職教育,學校也對其進行了教育和監管,獲得了幫教老師的一致認可。最終,賈某的幫教分數提前達到了優秀。

鑑於賈某表現良好,今年7月21日,魏都區檢察院召開檢察官聯席會,研究決定縮短賈某的考驗期,於7月24日對賈某作出不起訴決定。賈某接到不起訴決定書的時候淚流滿面。

“在辦案過程中,我們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透過觀護幫教幫助迷途孩子走出犯罪陰影,讓他們迷途知返,學會做人,懂得做事,重新步入正軌,這是我們的職責所繫。”該院第五檢察部主任吳潔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