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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懲治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

本報北京電 (記者張璁)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不斷加強對公民個人資訊的司法保護。2019年至今年10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嫌疑人1。3萬餘人,提起公訴2。8萬餘人。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釋出5件依法懲治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典型案例。該批典型案例涵蓋了對公民徵信資訊、生物識別資訊、行蹤軌跡資訊、健康生理資訊等不同型別個人資訊的全面保護,體現了檢察機關依法從嚴懲治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的政策導向。

據介紹,該批典型案例對司法辦案中涉及個人資訊的有關法律適用問題進行了重申或明確。比如,案例明確,對客觀上無法排重計算所涉個人資訊數量的,可以透過確定違法所得數額作為定罪量刑的事實依據。此外,案例還明確,對批次公民個人資訊的條數,根據查獲的數量直接認定,但是有證據證明資訊不真實或者重複的除外。資訊數量、違法所得數額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據。其中之一達到司法解釋規定的標準,即可認定為“情節嚴重”或者“情節特別嚴重”,按照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定罪量刑。如果二者分別屬於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可以按照處罰較重的量刑幅度處理。

最高檢第一檢察廳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要進一步強化履職,結合打擊治理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等深挖關聯犯罪,加強對上游資訊採集、提供、倒賣等環節犯罪行為的全鏈條打擊,對公民個人資訊的資訊型別以及刑事處罰標準加強研究,協同推進個人資訊保護刑事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一體化辦案,促進平臺、行業完善內部管控,推動形成個人資訊保護多元共治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