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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兩男子被判刑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大江網

考過駕照的朋友都知道

現在參加機動車駕駛證考試,

必須學滿相應的學時,

才能獲得考試資格。

對於很多駕校和想要快速拿證的學員來說,

這個過程頗為漫長。

有些犯罪分子瞅準時機,

向駕校及教練員提供駕考“黑科技”,

讓學員輕鬆獲學時,早日拿駕照。

近日,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

向駕校及教練員出售發射器、影片機等學時作假裝置,並提供技術支援的案件。

案情簡介

2019年至2022年1月期間,被告人劉某強明知駕校及教練員利用發射器、影片機等學時作假裝置偽造學員培訓學時資料,並上傳至駕駛員培訓監管系統,利用微信多次向多家駕校及教練員出售發射器、影片機等學時作假裝置,並在駕校使用發射器等學時作假裝置時提供技術支援。

劉某強銷售發射器、影片機的銷售金額合計人民幣36萬餘元,獲利13萬餘元。

2020年上半年至2022年1月期間,被告人劉某亮明知被告人劉某強等人銷售學時作假裝置給駕校偽造學員培訓學時資料,並上傳至駕駛員培訓監管系統,仍利用微信多次向劉某強等人出售影片機等學時作假裝置,並在駕校使用發射器等學時作假裝置時提供技術支援。劉某亮銷售影片機等用於學時作假裝置銷售金額合計人民幣123301元,獲利3。8萬餘元。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強、劉某亮提供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工具,情節特別嚴重,二人行為均已構成提供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工具罪。一審法院以提供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工具罪

分別判處被告人劉某強、劉某亮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二萬元

劉某亮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鷹潭中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一審判決

普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資訊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資訊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或者對該計算機資訊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程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條款的規定處罰。

釋出於: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