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昨晚,某個小姐妹失戀了。在群裡訴說著自己如何被橫刀奪愛,那個男人如何負心、如何背叛。這個時候,有人勸她:“聽聽歌,放鬆一下。心情,就會好起來的。”
她表示反對:“不不不,我才不聽歌呢。越聽越傷心,我才不要自討苦吃。”
有姐妹說:“聽歡快的歌嘛。”
她再次反對:“別人歡快,你自己傷悲。這個落差,那不是更難過嗎?”
手機扔到一邊,我在回味著那失戀小姐妹的話。突然覺得,還真是這個道理。
就像酒,越喝越暖。就像水,越喝越冷。並非,全都是可以用來解渴。
情歌,不同的人聽著總有不同的感受。失戀的時候,更不應該聽。
貳.
這讓我想到大學時候的一件事。
舍友琳達與男友浩輝,高一開始談戀愛。兩人約定考進同一間大學,還真是如願以償。
琳達與浩輝,戀愛長跑了四五年。從來沒有吵過架,互相陪伴、彼此依賴。我還以為,他們就是那種一畢業就會結婚的情侶。
就在大三,琳達與浩輝分了手。太難以想象了,即便關心也不方便過問。
琳達還大病一場,我們幾個舍友輪流照顧她。
舍友莉莉好心:“這錄音筆有很多好聽的歌,你聽聽。聽著聽著就睡著了,別想太多。”
琳達點點頭,她接過錄音筆、塞著耳塞聽起來。沒多久,她淚流滿面。躲在被窩,看得到她瑟瑟發抖的身子。
莉莉忙問:“怎麼了?”琳達將耳塞從被窩中遞出來,莉莉一聽——啊,這首《Only Love》:
但是隻有愛才可以決定
是應該重新再來還是默默走開
然而我堅信,我們之間
有一天,太陽還會升起……
叄。
琳達與浩輝,畢業後再也沒有聯絡。即便大學聚會,也從來沒有浩輝的出現。
他們的愛情故事,大家早已忘記。但我依然記得,琳達哭得稀里嘩啦的樣子。情歌,真是聽不得。失戀的時候,本來內心就懷揣著極大的壓抑。無從發洩,向誰傾訴都無濟於事。
這個時候,你聽的任何一首歌都有所共鳴。好像字裡行間,全都是自己的真情流露。
你會覺得:“這個歌詞唱得不就是我自己嗎?”歌曲的內容,就這樣不管不顧被你代入。你們就這樣達到共鳴,你知道歌曲唱出的無奈、痛苦、失落、不甘心……
其實,詞曲作者根本不認識你。也沒有因為你的失戀,專門創作出這首歌曲。只是因為痛苦,將這些幻想成與你有關的一切。你聽著歌,想到失戀的痛。這惡性迴圈,也只會越來越受傷。
像那首《Only Love》:
所以我只是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祈禱你會回心轉意
但我卻無法讓你明白
有些事只有愛才可以解釋
失戀的琳達,不該聽它的。
肆。
羅永浩也說過:
有一個建議,失戀的時候千萬不要聽歌,因為這個世界百分之九十五的歌都是情歌,另外情歌裡邊總有一句聽起來像是唱的你的經歷,其實跟你不一定有什麼關係,但你會有這個幻覺,所以呢,失戀的時候不要聽歌,聽歌總會哭的更厲害。
越聽越難受,失戀本來就很痛苦。(文/飄雨桐)你透過這樣的方式,加深了自身的痛苦。這等於什麼?雙重摺磨。
你想療傷,結果更傷。失戀時聽情歌?最錯誤的療傷方式,莫過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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